图为2019年香港市民在尖沙咀参加人链活动,期间演唱《愿荣光》。(摄影:庞大卫/看中国)
【看中国2022年7月28日讯】《愿荣光归香港》是反送中运动中的歌曲,不少港人视之为香港“国歌”。因为该乐曲代表香港反抗中共的精神,而被当局视为敏感歌曲。一位用二胡在香港街头演奏《愿荣光》的伯伯(二胡伯伯),被警方票控“没有许可证而奏玩乐器”罪。案件27日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被告选择不认罪,质疑“香港不是一国两制吗?在‘民主、自由’的香港就不行吗?”
综合港媒报导,被告李解新(68岁)被控2022年4月29日下午5时6分至5时29分期间,无合法权限或解释,且没有警务处处长发出的许可证,而在位于东涌市中心巴士总站的行人路上的公众街道或道路上弹奏二胡。
27日,李解新在庭上否认控罪,由普通话传译协助。他表示,“香港很多很多街头表演,谁认罪?”又指演出要得到香港警务处长的批准,“谁认识他?”李解新还提及,曾在英国、泰国街头进行过类似表演,甚至在中国大陆也能在街头演奏,反问“为何香港不能?香港不是一国两制吗?在‘民主、自由’的香港就不行吗?”
暂委裁判官曾庆东回应称,“不可以喔”,并提醒被告如果不认罪,一经审讯后定罪,法庭将不给予刑期折扣。
李坚称:“还是不认罪!”,强调在公众地方表演得《国际公约》允许。裁判官则回应指,在公众地方表演需领牌,“头先你讲咩《人权公约》、《国际公约》、英国又得、泰国又得,对你系冇帮助。”
案件排期至9月5日审讯,预计控方将传召一名警方证人。
李解新已非首次在街头演奏遭到票控。他2020年因在街头以二胡演奏《愿荣光》而被票控,控方最后撤销起诉。李今天在庭上亦透露自己另涉一宗同类票控,将于9月28日提堂。
资料显示,“没有许可证而奏玩乐器”控罪属第228章《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4(15)条,最高可判处罚款2,000港元或监禁3个月。
《愿荣光归香港》是在反送中运动中创作的歌曲,每次大小集会,如人链活动、“和你唱”等,市民都会高叫口号,高唱《愿荣光》,因此而被当局视为敏感歌曲。
《国安法》实施后,曾多次在街头演唱《愿荣光》的22岁街头音乐人马赋驰(Oliver Ma)遭到当局票控,理由是表演时没有没戴口罩。去年,马赋驰在法庭上表示,自己三度在表演时被捕,最后一次表演器材被警方没收,质疑因政见而遭当局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