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子户之祖”寇学书扇了毛泽东像三个耳光。(网络图片)
三十多年前,我曾在看守所的铁窗下认识一个人,可称是“钉子户之祖”。
1975年1月,我因“现行反革命罪”被捕。先是关押在河南省长葛县看守所,后又被转押到许昌县看守所。直到1979年初才被释放、平反。
关进许昌县看守所的第一天,有一个犯人就吸引了我的注意:
“放风”(在看守所里,所谓“放风”,是每天两次准许各监号的犯人依次上厕所)时,从隔壁的监号里走出一个矮小的老头。秃头,面色青灰,胡须蓬乱,看得出已经很久没见过阳光了。他佝偻着身躯,身上的衣服破烂不堪,裤子上破了个大洞,露出半个屁股和皮包骨的大腿。脚上拖着一双前露脚趾后露脚跟的破鞋。最引人注目的是,他赤裸的双臂像软面条一样垂在前面,一走两甩,悠来荡去,显然没有任何控制能力和活动能力。
同号的犯人告诉我,这是看守所里“资格”最老的未决犯,从1966年就关进来,到我进来时已关了九年,但一直没有判决。他的胳膊被绳子捆断了神经,瘫痪多年了。
“罪名是什么?”我问道。
回答让我大吃一惊:“他扇了毛主席三个耳光!”
这个不平常的罪名使我对他有了浓厚的兴趣。后来,从曾经与他共同关过一个监号的老犯人那里,我陆续得知了他的大概情况(很奇怪,在隔离、管束那样严格的监号里,有些人的消息竟然那样灵通,一些老犯人对每个犯人——包括新进来的情况都了如指掌):
他叫寇学书,是许昌县寇店乡(当时叫寇店公社)寇店村的农民,家庭出身贫农。土改前,他家没有一寸土地,土改中分得三亩半土地。这时的寇学书成了共产党的铁杆拥护者,由政府颁发的、盖着红红大印的“土地证”,成了他的无价之宝。依照当时的法律,他不仅拥有了三亩半土地的使用权,还拥有了这片土地永久的所有权,他的子孙还有了对这土地的继承权,这对世世代代视土地如命根子的农民来说,具有何等的意义啊!
寇学书爱这“土地证”爱到痴迷的程度:放在家里吧,怕万一失火烧了;藏到一个隐秘的地方吧,还怕万一被人偷走了。于是,从领取了“土地证”的那天起,他就把它揣在怀里,放在最贴心的地方,下地干活时都不离开,连晚上睡觉也要不时地摸摸。这在村中成了尽人皆知的笑料。
寇学书和土地的“蜜月”很快就随着一场政治风暴的来临而结束了。
1953年,农业合作化运动开始了,上级号召个体农民要组织起来,成立“互助组”,让几家农民把自家的土地拿出来,共同耕种。当然,当时还说这是“自愿的”。寇学书表态了:“自愿?我自愿不参加互助组!”
紧接着,“互助组”成了“初级社”,“初级社”又变成了“高级社”。到1955年,毛泽东所欢呼的“农村社会主义高潮”来到了,虽然“自愿参加”的规定并没有废除,但在政治运动的强大压力下,谁敢对抗这“历史潮流”?于是,亿万农民不管心里愿意还是不愿意,绝大多数都不得不“自愿”地放弃了自己对土地的所有权,拱手交出了自己珍爱的土地。到了“大跃进”的1958年,毛泽东又发出了“人民公社好”的号召,全国农村几乎在一夜之间都实现了“公社化”,农村的土地归农民所有的制度,被土地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所取代了,而这个巨大的变化,离“分田分地真忙”的“土改”才只有几年的时间。可以说,农民刚刚分到手的土地,还没有捂热,就被变相地收走了。
在这场“摧枯拉朽”的“社会主义改造”风暴中,寇学书这位挚爱土地的老农居然一直顶风到底,拒绝把他的三亩半地交给“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和“人民公社”,他的三亩半私有土地成了“红海洋”中一个奇迹般的蓝色存在,而他独立于“集体”之外的“单干户”身份则早已是中国农村中罕见的特例。这还真得要感谢他头顶上那个“贫农”成分“红帽子”,他“自愿”地坚决不入社,让人想整他也无从下手。因为从理论和政策上来说,“贫农”是共产党在农村的依靠力量,而“合作化”的前提还是农民的“自愿”啊。
直到1964年“四清”运动中,整他的理由终于有了:他这是“顽固坚持走资本主义道路”,正是“四清”的对象。在许昌县几十万亩公社土地的包围中,只有他这三亩半土地是私有的,格外显眼刺目。“四清”工作队给他起了个形象的外号——“小台湾”。于是大会批,小会斗,大字报满墙,大喇叭广播,把他整得不亦乐乎,寇学书成了远近知名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典型”。但是谁也没想到,这个倔强的老农居然心如铁石,不为所动,死也不肯把贴身藏在心口的“土地证”交出来。
工作队气急败坏,最后抛出了杀手锏:“好,我们承认那三亩半地是你的,但是,从你家门口到那块地之间的路,可是属于人民公社的呀。我宣布,从此禁止你走公社的路!”工作队一声令下,公社民兵就手提木棍,天天站在他家门口,只要见他伸脚踏上“公社的路”,就挥棍打他的腿。
这一招可把寇学书制苦了——有地却无法插翅飞过去种,只能任其荒芜;而整天不出门,躲在家中,吃什么呀?这下子该乖乖地交出“土地证”了吧?
然而,不!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寇学书从村子里逃走了——怀里还揣着那张他视为神圣的“土地证”,他依然没有屈服。
谁都能想像,在那全国城乡都已高度组织化、网格化,居住要户口,出门要介绍信,来客要登记,买粮要粮本,吃饭要粮票的年月,一个手无分文的农民,逃离自己的家乡,到外面去混,是何等的艰难。
然而,中国农民的生存能力是令人吃惊的。寇学书来到了离家最近的小城市许昌,在城边的荒地上搭了个小窝棚住下来,每天拉着辆破架子车进城去打扫公厕。那时中原县城级的小城市还很少有冲水公厕,大都是十分原始落后、卫生条件极差的“旱厕”,全靠人工来清理打扫,而小城的环卫部门当时要么还没有建立,要么是形同虚设。这就为寇学书的生存提供了一个不大的空隙。他在城里打扫公厕,又把清理出的粪便拉到城外,找块空地铺开晒干,就成了上好的天然肥料,而肥料又是当时农村紧缺的物资。人民公社的生产队为了学大寨、创高产,急需肥料。可买化肥要按计划分配,想要多买点,要走后门、托关系,十分艰难;而优质的天然肥料就有了广阔的市场,寇学书的“产品”居然成了抢手货,不愁销路。
历史在这里开了个小玩笑:一年下来,公社体制之外的寇学书靠卖粪干取得的收入,竟然比在公社里干活的“社员”们还要高得多!我那时在离许昌不远的农村插队劳动,最棒的劳力一天挣十分,可每分只值一分多钱,也就是说,劳作一天只能挣到一毛多钱。可寇学书的“产品”,一架子车就能卖一块多钱,是社员中最强劳力的十多倍。
年底,要过新年了。在外辛劳了一年的寇学书要“荣归故里”,回家过年了。他特意买了半扇猪,挂在架子车把上,洋洋得意地回村了。他故意拉着车绕村一周,似乎是在向“公社”示威:“你们不叫我种自己的地,可我有办法比你们过得滋润!”——当时,生产队在过年前杀一两头猪,每家能分到三斤二斤的就不错了,寇学书的半扇猪确实叫人看了眼绿,也使社员们心乱如麻。
这是1966年的开春,村里的工作队已经撤离了,当政的是大队党支部。用“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思想武装起来的支部书记从中看到了“阶级斗争的新动向”,当然不能置之不管。于是他学着当年工作队的腔调,向寇学书宣告:“这猪肉是你的,但村里的井是人民公社的!你要煮肉做饭,不准从公社的井里打水!”
老办法:派民兵拿着棍子站在井边,见寇学书来打水,就给他一顿棍子!
寇学书傻眼了,又差点被气疯了……
寇学书当时无法知道,刚开始的1966年可不是个吉祥的年头。报纸上在批《海瑞罢官》,接着又批“三家村”、“四家店”,中国上空浓云密布,一场空前的政治风暴“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降临了。
这位老农民突然站起来,跳着脚,举着巴掌向毛主席像脸上扇去(图片来源:Getty image)
村里开大会,形式也变了。会场中间立起个巨大的毛主席像,人人手举“红宝书”,先要喊“万寿无疆”,再念“最高指示”……可寇学书却悄悄地挤上台去,一直挤到毛主席像下面。当主持人宣布大批判开始时,这位老农民却突然站起来,跳着脚,举着巴掌向毛主席像脸上扇去,一连扇了三巴掌,每扇一巴掌,嘴里还喊一句:
“叫你不让我下地……”
“叫你不让我打水……”
“叫你收走我的地……”
据寇店的人说,当时,全场的人都惊呆了,好久没有动静。突然有人喊了声:“反革命——”人们才醒过神来,群呼:“打死反革命!打死反革命!”寇学书被蜂拥而上的人群打翻在地,打得血肉模糊。最后被用绳索紧紧地捆起来,送往县看守所。在“文化大革命”中,这叫“被革命群众扭送公安机关”。
巴掌扇在纸上,这叫什么罪,新老刑法上似乎都没有规定。但是“文革”中规定的“公安六条”中,有一条是“攻击伟大领袖”,那可是弥天大罪,足以杀头的。寇学书就是据此被投入牢房的。
寇学书被投入牢房,却多年没有判决,一直在看守所里“待决”,这是为什么?我出狱后才从看守所的工作人员那里听说,是因为没有档案。被群众扭送来,看守所就收了。但“文革”中先是“砸烂公检法”,接着又进驻“军管会”,后来主管的又换成了“革委会”,看守所的主管走马灯似的轮换,谁也没见到寇学书被捕的审批文件。有人抓,没人管,但也没人敢放。于是,寇学书就在牢房里“沉底”了,多年来连审问也没有,终于成了那里“资格最老”但无人过问的在押未决犯。
1976年夏天,我终于有段时间和这位老农民住在一个监号里了。本来,看守所里似乎有条规矩(这是我经过长期观察发现的):政治犯只能单独关押,或者和形形色色的刑事犯关在一起,两个政治犯是不能关在同一个号里的,大概是为了防止他们思想交流和互相串联。但是,到这年夏天,不知道外面又搞什么运动了,进来的人突然增加,牢房里人满为患,一间十来平方米的监房,原来最多关五六个人,现在增加到十二三个,晚上睡觉都无法翻身。政治犯不能同号的规矩已无法维持了。一次在“查号”之后进行了“调号”(这是犯人都熟悉的专用名词,“查号”大约每月一次,所有犯人都突然在机枪和刺刀下,被赶到院里蹲下,让看守进到监号中彻底搜查,气氛十分恐怖。而“调号”则是重新宣布进住各监号犯人的名单)。我和寇学书居然住到了一起。
就近观察这位老人,我发现他的精神似乎已经失常了。对别人的问话,他反应迟钝,目光空洞,很少回答。
我问他,胳膊是怎么残废的,他低头不语。
我问他,多大岁数了,他两眼茫然。
惟一能引起他注意的是开饭的哨声。他吃饭的样子惨不忍睹:由于双臂双手瘫痪,他不能端碗拿筷,就由别人把汤盛到碗里,放在墙角的地上,把馍放在碗边,他趴在地上,像猪一样用嘴去拱着吃。一日三餐,都是如此,真不知道他是怎么熬了这么多年的。至于大小便,那就更没法说了,全靠别人帮助……
他也有说话的时候,多半是自言自语,而且总和种庄稼有关。外面出太阳了,他会说:场上的麦子该扬场了……外面下雨了,他会说:这雨好啊,玉米该拔节了……只有一次,他说出了令我吃惊的话——他眼中突然亮光一闪,毫无缘由地说:“我当皇上了,全国一个县给我上贡一粒米,就够煮一锅饭了……”
一个当时已经关了七年、名叫韩栓紧的老“投机倒把犯”告诉我,寇学书的胳膊是进看守所后,被“上绳”捆坏的。他说,那时寇学书很不老实,天天胡喊乱叫,说反动话。看守把他提到院里,给他来了个“五花大绑”——他还颇为内行地说,别小看“法绳”这刑具,“上绳”的学问可大了,绳子的粗细,捆的部位和劲道,以及“上绳”的时间,都大有讲究。最狠的就是“五花大绑”,用小拇指粗细的绳子,狠狠地捆进肉里,再从背后收紧,没有人能扛过15分钟。超过15分钟,两臂就变得黑青,神经就坏死了,解开后也无法恢复了。寇学书就是被捆成这样的。
他还告诉我,寇学书比他大8岁,进来的时候大约是62岁,现在住了10年,应该是72岁了。他还说,这些年来,没见有人来给寇学书送过衣服和日用品。
我和寇学书同住一号的时间不长,只有一个来月。
这年夏天的气候似乎格外闷热,一个监号里睡了十多个人,只有一扇小窗通风,人挨人,肉挤肉,热得大汗淋漓,室内汗气尿气熏人,让人几乎窒息。没有几个人能睡得着。昏昏沉沉中,我突然发现躺在身边的寇学书有点异样,脸色铁青,毫无生气。伸手一摸,已经没有呼吸,浑身冰凉。我连忙爬起来,向外面执勤的哨兵喊道:“死人了!寇学书死了!”哨兵叫来看守,看守隔着小窗看了看,说:“喊什么喊,死了就死了,放在那里吧。看守所有规定,夜里不准开监号门。等天亮再说吧!”说完就走了。
身边挨着一具死尸,这一夜是怎么熬到天明的,我已经回忆不起来了。只记得寇学书那瘦骨嶙峋的躯体越来越僵硬,刻满皱纹的面孔似乎越来越狰狞,我强迫自己闭上眼睛,尽量不去看他。
我是一个在城里长大、在学校里成人的所谓知识份子。尽管曾参加过“四清”,还到河南农村接受过几年“再教育”,但是,真正开始严肃地思考农村、农民和农业问题,是在铁窗下,在寇学书的尸体旁的这个不眠之夜。
好不容易,天终于亮了。看守来打开牢门,让我和几个犯人把寇学书的尸体抬到院里。那里停着一辆破旧的架子车,寇学书被扔在车上,由一个农村模样的人拉出看守所的大门了。我突发奇想:这架子车是不是寇学书拉大粪的那辆?来人是他的亲戚,还是他拉大粪的同伙?这位72岁的老贫农,在熬过十年的铁窗生涯后,终于获得自由了,真让我羡慕。而我还要在这里待多少年呢?将来我将如何走出这个大门呢?或许也要像寇学书一样……
两年多以后,我竟然活着走出了这个铁门紧锁的大院,并且意外地获得了“平反”。不过,我始终没有听说有人为瘐毙在这里的寇学书“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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