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3-04-17 13:20:13作者:许锐宇
笔者最近做了一集节目,话题有关于英国筹办香港文化市集,节目播出后,数人向笔者投诉,表示某位嘉宾言论失实,甚至指控他人格有问题,也涉及刑事犯罪行为。
第一,如果嘉宾言论失实,最好做法就是当面对质,逐点驳斥,否则只会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局面。因此,笔者邀请了投诉人接受访问,不过对方没有回应。我能理解,毕竟并非人人愿意公开身份,但其代价就是你所期望的公平真相,得不到澄清验证的机会。
第二,如果嘉宾涉及刑事犯罪行为,报警是唯一做法。假若警方不受理,你需锲而不舍追究,向更高层级投诉,而非选择不了了之,既然选择不了了之,那么,普通法的精神就是“无罪假定”。笔者来到英国后,也受到英国政府行政上不公平对待,我坚持一一层作出投诉,身边之人都说无用,或者这是事实,然而推动变革,往往都是由顽固的坚持开始。英国警方办案怠慢,如果任何人也选择轻易妥协,你就不能期待他们有所改变。
最后,关于指控嘉宾人格有问题,这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了。来到英国后,在社运圈子及公民组织之间,A君指责B君人格有问题,笔者私下听闻过无数次。然而,若你鼓励A君站出来,揭发B君,A君只会说:“不了。”毕竟卷入骂战,往往伤人一百,自损八十,人性就是这样,你觉得某人有问题,你希望与他争个鱼死网破的人,不是你,而是另有其人。这样,你不必受到伤害,却解你心头之恨。可惜这个“另有其人”,和你一样,也等待着“另有其人”。
重申,此文并非为这位嘉宾平反,只想说,如你身边出了“坏人”,他能作恶不断,也许,这是我们之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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