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出现在云南丽江古城的反日标语:“日本人禁止入内,违者后果自负。”(图片来源:维基百科/CC BY-SA 3.0)
1978年时,日本正开始步入经济最蓬勃的阶段。当年的日本,可以说是当代世界的其中一个经济奇迹,成为了全球仰望的经济天堂。而1978年时的中国,刚刚从文革的废墟中脱身,四人帮被打倒了,国民经济也陷于破产边缘。
中日两国都是在二次大战之后从颓垣败瓦中重建,为什么33年之后,分别就如天堂与地狱?
原因似乎是因为日本在二次大战败下来之后,修改了宪法,正式成为一个民主法治的国家,再加上在明治维新之后已经发展起来的文化及现代文明基础,很快就能摆脱战败的阴影。加上人民的勤劳、奋发、及团结,50年代中之后又得益于韩战,令大量美国的先进工业基础因为战时工业支援的需要而转移到日本。1964年日本东京成为奥运会的主办城市,只是距离战败不足20年,当时日本已经展现了十分乐观的经济发展前景了。
而中国呢?名义上是二次大战的战胜国,成功击退日本的侵略。但外敌才刚退场,国共双方便陷于内战。这内战早在日本侵华之前已有端倪,日本侵华期间,中共因为第二次国共合作联手抗日而取得喘息及发展的机会。事实证明,中共是二次大战及日本侵华事件的最大得益者。中共当年的策略是所谓“七二一方针”,即“七分发展、二分应付、一分抗日”。让国民党在抗日中尽量消耗其实力,自己则在储备力量,除图后计。这可以说相当成功,二次大战之后只消四年,蒋介石的国民党便只能败走台湾。
中共取得政权之后,直至东京以新的日本国家形象举办奥运会的1964年那阶段,中共推翻了所有在建政之前向人民作出过的承诺,自己成为了之前其不断批评的那一种政权。十几年之间,政治运动一波又一波,斗地主、反右、三面红旗,斗倒了不少人;还要牺牲自己的青壮力量,以抗美援朝之名去为一个侵略韩国的金日成政权撑腰,不惜自绝于全世界。
当日本以新兴工业国的形象强势回归世界大家庭的1964年时,中共建政15年间造成的非正常死亡人数已经是日本侵华那七年的两倍多,其中估计有超过4000万是在和平岁月死于饥饿的国民。到1978年,中国才走出文革,宣布要推行改革开放。当时的日本已经是世界新兴工业强国了,也是全球其中一个富裕的经济体了。
到今天,仍然硬要说日本侵华为中国带来了严重的苦难及对中国的经济发展造成长远的负面影响;甚至把这个借口再推前多一百多年,归咎于满清时期的列强侵凌,包括鸦片战争、英法联军、甲午战争、八国联军入北京;甚至还可以把北洋政权都算上去,这只能证明历史久远的好处是可以为当前政权的腐败无能提供无限量的借口。
到日本经济泡沫爆破,中共不是开展了其自说自话的“人类历史上破天荒”的高速经济高增长及持续达30年的经济景气吗?但实际效果还不是国强民弱、官富民穷、国暴民愚?所谓首先富起来的,只是部份大城市的既得利益阶层,还有得益于体制性贪污腐败的贪官,还有那些官僚裙带利益相关者。
日本1990年泡沫爆破的时候,国民人均生产值是接近40,000美元,经过了30多年,当下大概是39,000美元,已经差不多追回。这过程当然是痛苦的,但虽然艰辛,虽然低迷,就算追回也像是失去了30年,但日本人民的基本生活仍然有保障,人权自由没有受到侵害,个人仍然保有的储蓄没有拿不回。
中国呢?凭借后发优势,高速增长了30多年,到今天人均生产总值还未到13,000美元。口头说的“已经取代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除了让中共的领导层及官僚随时可以口舌便给一番,嘲笑“证明日本已经没落”,自夸一番“中共领导下的中国已经超越日本”之外,对大部份国民来说究竟有什么意义?还不是只得日本平均国民产值的三分之一!而且还不要忘记,日本除了人均产值仍然是亚洲前列之外,也是亚洲地区收入分配差异最细的国家。中国呢,除了国民
人均产值只是日本的三分之一之外,仍是亚太地区收入差异及地域分配差异最大的国家之一。
如果1945年时中国及日本同样从战争的废墟中站起来,到1978年那33年之间的发展差异真是天堂与地狱的分别,那是不是真的要认真反省:究竟是谁造就了那个天堂?谁造成那样的地狱?这除了是历史,当然不应否认文化的因素、主宰那段历史的政治因素、还有承托那两段不同历史的制度因素。
可以肯定的说,人类历史能够证明的是:只有独裁专制,极之扭曲及不合理的政治制度,才会产生中国由1949年到1978年间的那段自陷地狱的历史。在文明民主的社会制度下,这样的历史从未曾在其他国家出现过。如果再看1978年到2023年之间这45年,日本经过了30年的经济低迷,中国经历了超过30年的高速经济增长,但分别仍然是这么大,还有什么理据不承认“这与中日两国不同的制度及不同的文化根底”使然?若再推前多一步,说中日两国文化同源,那就更可以把文化差异这因素撇除,剩下来的就是制度因素了。显然,独裁专制的制度不但会不断制造灾难,就算能够一时间产生经济奇迹,那奇迹也只会十分有限,也十分脆弱。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