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2021年3月香港前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被押送会荔枝角收押所。(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3年11月24日讯】(看中国记者李怀橘综合报导)《国安法》将大陆“阳光司法”搬来香港,法庭可以硬生将原告变被告。23日,前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与6名男子被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广池宣判暴动罪表证成立。有网民气愤说:“为虎作伥,埋没良知的一众狗官,终有一日遭受天谴!”还有网民以“欲加之罪,何患无‘池’”来形容法官陈广池。
2019年,时任立法会议员的林卓廷在7.21元朗袭击发生后赶往现场协助遇袭市民,他本人亦遭到白衣人袭击受伤。怎知原告变被告,他与另外六名男子被警方检控触犯暴动罪。
林卓廷与另一被告的大律师早前作出中段陈词,冀法庭考虑表面证供不成立。23日,案件踏入第22日审讯,法官陈广池裁定林卓廷及其余6名被告就暴动罪表面证供成立。
至于林卓廷“参与暴动”那一晚,做过哪几件“坏事”呢?时评人冯睎干总结如下:
一、致电警长,通知现场有年轻人遇袭,要求警方制止;
二、事前表明自己会到元朗站监察警方执法;
三、到场后,不停呼吁众人“唔好郁手”(不要动手)、“企后啲”(站后面一点),尽力避免冲突,但警方却迟迟不出现。
另据林卓廷代表律师在陈词中表示:控方指称林参与18分钟的暴动,但辩方认为“所有市民均有权力及责任,预防或制止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林作为时任立法会议员及区议员,有责任促使警方驱散白衣人,并确保公众尤其年轻人的安全。当时元朗站付费区内一连串事件,是因白衣人袭击而引起,因此林“没有可能有任何预谋、计划,或参与指称的集结”。
林卓廷的律师又指,林到场只为监察警方执法,他到达后向在场人士了解袭击情况,又叫人不要触碰作为证物的木棍。他亦不停说“唔好郁手”、“企后啲”、“唔好入嚟啦”等说话,其言行显示他 “正在尝试避免冲突发生”,而且安慰市民叫他们不要出闸,避免与白衣人对抗。他当时仅“行使其权力及责任,向白衣人警告及谴责”,故不能视作参与暴动的证据。
不过陈官并不接受辩方证词,他一再引述控方指林卓廷到元朗站是“有备而来”,并令事件“火上加油”。他声称“打击黑份子及监察警方”都只是“借口及包装”,来掩饰与其他人集结的目的。林实际和黑衣人挑衅另一批人,当时他亦带备小型扩音设备。控方还声称,林对冲突视若无睹,选择留在现场壮大声势,令年轻人陷于不能预计的状况。
事件令很多网民气愤,怒轰“为虎作伥,埋没良知的一众狗官,终有一日遭受天谴!”“由一个不讲道理的人去决定什么系公义,真是无天理!”
也有网民感叹,“荒谬的审判,电视剧都看不到的,如此不合理的剧情,却发生在现今的香港。”
还有留言以“陈广池”造句:“共官法庭,一‘池’污水”,“欲加之罪,何患无‘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