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賴昌星在溫哥華出席了有關他拘押的第十次覆核聆訊。他的代表律師蘭金在法庭上指出,賴昌星目前沒有錢、沒有能力、也沒有主觀意圖逃跑,因此應該獲得釋放。 但是,加拿大移民部的代表則強調,賴昌星仍然有潛逃失蹤的主觀意圖,因為他會擔心,如果他的難民申請失敗,很可能會被遣返回中國。
賴昌星的代表律師蘭金引述移民法的有關規定,說明移民部在賴昌星的難民聆訊還沒有結論之前,就按照遣返程序中的規定,拘押可能被遣返的人,這一做法是不合法的。賴昌星本人也通過電話向記者表示,通過星期四的聆訊,他感到自己獲釋的機會很大:「我們講了一個多小時,對方只有講了一二十分鐘。也沒有講到什麼,沒有什麼能指控的了,越來越少了嘛。這樣法官就會考慮了。但是,法官也沒有過問什麼,如果問多一點,機會就大一點。他沒有怎麼問,只是聽,聽兩邊講完了以後,就說下個禮拜再作決定。我看也不會拖很長時間了。我相信那個,如果是真的公平的,我認為我出來的機會是很大的。」
難民聆訊有關證詞對賴昌星有利
賴昌星的代表律師蘭金在法庭上表示,如果賴昌星獲釋,他可以每天到附近的警察局報導。同時,人權團體「華裔加拿大人協會」以及溫哥華的一個基督教會也表示,願意為賴昌星的獲釋擔保,並提供一萬元的保證金。賴昌星認為,這之前長達五個星期的有關他的難民申請的法庭聆訊,對他非常有利。特別是中國官方4.20專案組的辦案人員在加拿大的法庭上的作證,反而對他更加有利。他說:「有啊,當然有嘍。因為本來我在庭上怎麼說,外界的人都不相信我說的話。但是,到4.20來了,在庭上介紹紅樓的一些問題,包括我生意上的事情。然後,像他們說的這種情況在加拿大這種法庭來說是沒有用的。你明白嗎?在中國,反正愛怎麼樣就怎麼樣的,你根本就沒有辦法去跟他辯論的,沒有這種機會讓你跟他說的。我相信對我非常有利的。」
多倫多的難民律師雪莉分析認為,移民部拘押難民申請人最重要的理由,是擔心申請人潛逃失蹤,不出席有關的難民聆訊。但是,現在賴昌星的難民聆訊正在順利進行,而且,有關的證詞也有利於賴昌星一方。因而,賴昌星的主觀意圖應該是希望聆訊順利進行。因此,按照移民法的規定,再繼續拘押他就不合適了。她說:「我認為,他確實有機會獲釋。」但雪莉也指出,如果賴昌星的難民申請失敗,他仍然有可能會再次被拘押,以等待可能的遣返。
主持星期四的拘押覆核聆訊的難民裁判官,並沒有當庭做出裁決,他表示,裁決將在下個星期做出。已在兩個星期前獲釋的賴昌星的妻子曾明娜也旁聽了星期四的聆訊。賴昌星的代表律師蘭金特別指出,曾明娜獲釋後,遵守有關的保證,按時出席法庭聆訊,足以證明移民部懷疑賴昌星夫婦獲釋後會潛逃失蹤的理由並不成立。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