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平:西人法輪功上天安門會有反效果嗎?

發表:2002-02-17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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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日來,數批西人法輪功學員上天安門示威抗議,引起輿論廣泛關注。讀到一則報導,說西人法輪功的這種行為會產生反效果,頗令人不解。該報導稱,有外交官說,有理由相信外國人的抗議可能適得其反,為北京提供證據,支持法輪功已經淪為「外國敵對勢力」的工具這種說法。

此話甚是不通。法輪功本是出自中國,現在是一些西方人接受了中國人的法輪功,甘願冒某種風險為中國的法輪功在中國的自由權利(這種權利在西方都是不言而喻的)大聲疾呼,如果你硬要說是誰淪為誰的工具,那麼也只能說是這些西方人「淪為」中國法輪功的「工具」,怎麼能反過來說是中國的法輪功淪為西方人的工具呢?

另外,江澤民政權指控法輪功淪為外國敵對勢力工具並非自今日始,早在兩年前就扣上這頂帽子了,早在兩年前,法輪功遭受迫害一事引起國際社會的譴責與批評,這頂帽子就給法輪功扣上了。可見,這和西人法輪功學員的行為並沒有什麼關係。

再說了,如果國際社會不對法輪功的遭遇向江澤民政權提出批評,法輪功的命運是否就會更好一些呢?答案當然是否定的。所以,對江澤民政權指控法輪功淪為外國敵對勢力工具一說,不理也罷。

該報導還說,許多接受採訪的中國人都說反對外國人在中國的土地上抗議政府的政策。

這話就更有問題了。看來,這位採訪者對所謂「中國特色」還是知道得太少了。他本來應該接著再問一句:「那麼,你們是否支持中國人在中國的土地上抗議政府的政策呢?」?

答案只有兩種:YES或NO。

如果對方表示他們支持中國人在中國的土地上抗議中國的政策(很好,很正確),那麼他們就沒有理由反對西方人做同樣的事,因為以和平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意見乃天賦人權,任誰均無權剝奪。

注意,和平表達異議的權利屬於個人權利,這和公民權利還有所不同,公民權利僅屬於公民,不包括非公民。個人權利卻屬於所有個人,因此沒有公民非公民之分,本國人和外國人之分。在美國,不是也發生過多次有不少既未入籍又無綠卡的中國人參加的公開表達不同於美國政府的意見的活動嗎?

如果被採訪者公然表示,他們不但反對外國人在中國的土地上抗議中國政府的政策,而且也反對中國人在中國的土地上反對中國政府的政策,也就是說,他們公然支持中共當局鎮壓反對意見,侵犯基本人權,那麼,我們就應該對他們進行最起碼的人權啟蒙教育。不過到目前為止,我還真沒見過有什麼人公開站出來認這個帳。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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