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發布消息說,四川省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星期四(5月30日)對四川中國民主黨負責人胡明君和王森作出了上述判決。
消息特別指出,法庭是在六四天安門民主示威13週年即將來臨之際作出上述裁判的。
BBC報導說,由於兩人與2000年12月達州鋼鐵廠工人抗議工資被拖欠事件的關係,法庭以顛覆罪名判處30歲的胡明君11年徒刑,王森也同時被判監禁10年。
消息說,胡明君和王森是在2001年4月和5月分別被捕的。他們的案件的審訊閉門進行,沒有對外公開,兩人的家屬是在法庭宣判後才從律師那裡得知判決結果的。
胡明君和王森兩人同屬中國民主黨。該黨在1998年成立,但是不少主要成員迅即被捕,其中包括著名民運人士徐文立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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