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經常出入中國大陸的人士表示,大陸海關對所有入關者都要按計算機對號入座,凡在黑名單上的,便拒絕入境。但中國人同名同姓的很多,有的人因與黑名單上的人同名而惹上麻煩。這位人士表示,他有一位朋友,正好同黑名單上的人同名,每次入關都要被「挑」出來,單獨審查兩、三個小時甚至更長時間,最後證明確實不是黑名單上的人,才可以放行。這位朋友每次回大陸都要如此被折騰一番,煩不勝煩,卻又無可奈何。
這位人士表示,大陸方面知道這一情況,但可能出於「寧可錯查一萬,不可放走一人」的考慮,每次海關遇到類似情況,都要複查一遍,而不在計算機上做上記號,註明此人同某位被列入黑名單上的人同名等等。
據一位民運人士表示,目前在越南失蹤的王炳章,不僅主張民運人士回國闖關,還主張在中國大陸搞暴力革命「武裝奪取政權」,自然被列入黑名單,不得入境。
王炳章在 1998 年 1 月 11 日舉行的民運會議上,公開呼籲民運人士闖關。隨後不久,他自己闖關回大陸,結果被抓。因為他持有美國護照,大陸方面並未將他送進監獄,而是將他驅逐出境了事。嘗到那次闖關的「甜頭」,王炳章這次從越南再次闖關的可能性是有的。
中國大陸政府目前的策略,凡民運分子、法輪功及他們所不喜歡的人士,已經出國的,就讓他們在國外自生自滅,讓他們在內鬥中,互相消耗力量。他們在國外鬧鬧,無損大陸政局。但如這些人回到大陸,到處發起民主運動,或組織法輪功,對大陸政權便構成威脅,這是大陸政府所不容許的。
當年逃出大陸,或以其它方式出國的人士,有相當一部分人希望回大陸看看。但大陸這扇門,想走出來難,想走進去也難。像老民運人士王若望,前不久客死紐約,臨死前想回國,據說大陸方面要他先作出某種承諾才能回去。這種「有條件回國」,被王若望拒絕。最近據說前新華社駐香港分社社長許家屯也有意回大陸,但大陸方面對這位最高職位的「叛逃者」也一定要先提條件,才可「開恩」讓他回去。
有意闖關者,幾乎都先已取得美國護照。如果僅拿美國綠卡,他們的膽子還沒有那麼大。大陸方面對美國公民和拿綠卡的華人,待遇並不相同。對美國公民,最多關一段時間,或判上幾個月甚至幾年刑,但一遇時機,便可作為條件同美國人交換。如美國反應強烈,也可能很快放人。對持綠卡的中國人,雖然同一般中國人有所區別,但在處理時,其顧慮便要少許多。真要多關他幾年,別人也毫無辦法。這也叫「內外有別」。(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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