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為23條立法中表現最惡劣的應該是保安局長葉劉淑儀,不止是立法內容有嚴重問題,對諮詢的態度也非常錯誤;至於特區政府六年施政的問題,最引發市民不滿的是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偷步買車事件。如果不撤換這兩個人,就不可能平息民憤。但是董建華竟以「團結」為名,拒絕炒掉他們。這是非常荒唐的理由。請問董建華,你的政府是高官問責制,還是高官團結制,也就是官官相護制?要出現甚麼情況你們才可以不必團結而罷免不稱職的官員?難道數十萬人到一百萬人上街還不夠嚴重嗎?按照現在的體制,董建華下不下臺由北京決定,因為他由北京任命,向北京問責;然而特區一眾官員由董建華任命,當然要向董建華負責。如果董建華一直包庇他們,所有責任則由董建華來負責。
董建華必須撤換一些官員也是因為重新上路的必要,除非他認為以前做的事情都很正確,他的班子都很優秀。事實當然不是如此,才會積累這樣大的民怨,所有的民意調查也顯示了這一點。更何況決策機構中董建華所依靠的香港土共已經發生內訌而顯得分崩離析;司局級官員和公務員隊伍也士氣低落。因此董建華如何調整和健全他的團隊,是非常急迫的工作。董建華如果不明白它的重要性,就應該翻開毛語錄的第一句,「領導我們事業的核心力量是中國共產黨」,變成董語錄就是「領導我們事業的核心力量是董建華團隊」。但是董建華必須選賢與能而不是像以前一樣任人唯親。做不好這點,董建華將成為毀壞香港的千古罪人,在這場民主運動中被丟進歷史的垃圾堆。
根據這次民眾「還政於民」的訴求,董建華必須在這任內盡快諮詢二○○七年選舉特首和未來立法會選舉的機制,而不是維持幾百人、幾千人的小圈子選舉,才能保證政治上的改革和進步,為經濟的轉型和發展創造條件。否則一個不受群眾監督,不向市民負責的政府,是不可能同民眾利益息息相關,而只能迎合當權獨裁者的利益。
而北京需要做的事,則是撤換中聯辦主任高祀仁。自從高祀仁去年代替姜恩柱的職務後,一改姜的低調作風而對特區事務指手劃腳,公開要求香港的司法機構「懲治」燒國旗的抗議人士,反對香港電臺一個娛樂信息節目就臺灣釋放香港藝人蘇永康事件採訪曾經與他同臺唱歌的臺灣副總統呂秀蓮,嚴重侵犯了香港的高度自治。
在23條立法的諮詢過程,中聯辦對沸騰的民怨竟毫無察覺,或者故意隱瞞民情和謊報軍情,在左報炮製假民意。這些已經是嚴重失職了。問題還在出現大示威之後,中聯辦不但沒有反省自己的錯失,還動員左報輿論叫囂吶喊,高本人甚至赤膊上陣,叫嚷必須如期立法。在中央官員向田北俊表態中央對立法的態度是:立法是香港人的事,立法沒有時間表,田北俊回到香港開完記者會後,高祀仁竟然把他叫去,對他施壓。這不但再次損害香港的高度自治,而且顯然在同中央對抗。在董建華宣布延期立法後,中聯辦控制的左報還出言恐嚇,說民主派如何要在香港奪權,而如果23條立不成法,中國的國安法就可以直接拿到香港實施等等。因此這已經不是一般錯失,而是嚴重錯失,而且還有組織紀律的問題。高祀仁在香港的形象已經無法修補,加上中聯辦必須重新定位,他不走北京也就不必再談「一國兩制」和「高度自治」了。
由於一九八四年簽署的中英有關香港前途的聯合聲明是國際文件,也交聯合國備案,現在國際關注23條立法,但是中國外交部竟然發表一些沒有外交常識的言論,指責他們「說三道四」和「干涉內政」?近日外交部發言人孔泉還要外界不要評論香港事務,從而把「一言堂」全球化。這樣嚴重損害中國國際形象的外交部,是否也該打屁股?
(自由亞洲電臺)(7/9/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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