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保华:“七七事变”后董建华和北京应该怎么做?

发表:2003-07-10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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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7月1日五十万到一百万的香港市民上街怒吼和自由党主席田北俊在7月6日晚上宣布倒戈之后,特首董建华在7月7日宣布押后23条的立法,被称为“七七事变”。董建华虽然情非得已,但还是应该看作是他在六年特首任内做得最正确的一件事。只是他又犯了老毛病,后继乏力,如果不再跟上,很可能就此全功尽弃,乃至最后要自己下台。

在为23条立法中表现最恶劣的应该是保安局长叶刘淑仪,不止是立法内容有严重问题,对咨询的态度也非常错误;至于特区政府六年施政的问题,最引发市民不满的是财政司司长梁锦松偷步买车事件。如果不撤换这两个人,就不可能平息民愤。但是董建华竟以“团结”为名,拒绝炒掉他们。这是非常荒唐的理由。请问董建华,你的政府是高官问责制,还是高官团结制,也就是官官相护制?要出现甚么情况你们才可以不必团结而罢免不称职的官员?难道数十万人到一百万人上街还不够严重吗?按照现在的体制,董建华下不下台由北京决定,因为他由北京任命,向北京问责;然而特区一众官员由董建华任命,当然要向董建华负责。如果董建华一直包庇他们,所有责任则由董建华来负责。

董建华必须撤换一些官员也是因为重新上路的必要,除非他认为以前做的事情都很正确,他的班子都很优秀。事实当然不是如此,才会积累这样大的民怨,所有的民意调查也显示了这一点。更何况决策机构中董建华所依靠的香港土共已经发生内讧而显得分崩离析;司局级官员和公务员队伍也士气低落。因此董建华如何调整和健全他的团队,是非常急迫的工作。董建华如果不明白它的重要性,就应该翻开毛语录的第一句,“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变成董语录就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董建华团队”。但是董建华必须选贤与能而不是像以前一样任人唯亲。做不好这点,董建华将成为毁坏香港的千古罪人,在这场民主运动中被丢进历史的垃圾堆。

根据这次民众“还政于民”的诉求,董建华必须在这任内尽快咨询二○○七年选举特首和未来立法会选举的机制,而不是维持几百人、几千人的小圈子选举,才能保证政治上的改革和进步,为经济的转型和发展创造条件。否则一个不受群众监督,不向市民负责的政府,是不可能同民众利益息息相关,而只能迎合当权独裁者的利益。

而北京需要做的事,则是撤换中联办主任高祀仁。自从高祀仁去年代替姜恩柱的职务后,一改姜的低调作风而对特区事务指手划脚,公开要求香港的司法机构“惩治”烧国旗的抗议人士,反对香港电台一个娱乐信息节目就台湾释放香港艺人苏永康事件采访曾经与他同台唱歌的台湾副总统吕秀莲,严重侵犯了香港的高度自治。

在23条立法的咨询过程,中联办对沸腾的民怨竟毫无察觉,或者故意隐瞒民情和谎报军情,在左报炮制假民意。这些已经是严重失职了。问题还在出现大示威之后,中联办不但没有反省自己的错失,还动员左报舆论叫嚣呐喊,高本人甚至赤膊上阵,叫嚷必须如期立法。在中央官员向田北俊表态中央对立法的态度是:立法是香港人的事,立法没有时间表,田北俊回到香港开完记者会后,高祀仁竟然把他叫去,对他施压。这不但再次损害香港的高度自治,而且显然在同中央对抗。在董建华宣布延期立法后,中联办控制的左报还出言恐吓,说民主派如何要在香港夺权,而如果23条立不成法,中国的国安法就可以直接拿到香港实施等等。因此这已经不是一般错失,而是严重错失,而且还有组织纪律的问题。高祀仁在香港的形象已经无法修补,加上中联办必须重新定位,他不走北京也就不必再谈“一国两制”和“高度自治”了。

由于一九八四年签署的中英有关香港前途的联合声明是国际文件,也交联合国备案,现在国际关注23条立法,但是中国外交部竟然发表一些没有外交常识的言论,指责他们“说三道四”和“干涉内政”?近日外交部发言人孔泉还要外界不要评论香港事务,从而把“一言堂”全球化。这样严重损害中国国际形象的外交部,是否也该打屁股?

(自由亚洲电台)(7/9/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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