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城訴江案控方遞回覆意見書 指江澤民不享豁免權

發表:2003-10-02 07:32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9月29日,代表法輪功起訴江澤民及其「610」辦公室的律師泰瑞.瑪什委託當地律師向美國聯邦法院伊利諾伊州北區法院提交了針對法官於9月12日裁決的回覆意見書(Memorandum)。法院已於29日下午4點15分正式簽收。

該回覆意見書指控江澤民借鎮壓法輪功鞏固自己的權力,抬高自己的地位,並藉此大量囤積個人財富,意見書並以更豐富的資料佐證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侵犯人權和腐敗罪行等,要求法庭判處江澤民犯有對法輪功實施群體滅絕政策的罪行。訴訟狀中指出,9月12日給予江澤民豁免權的裁決無異於給希特勒、米洛舍維奇、斯大林等犯下的不人道罪行實行豁免。

在提交的法律備忘錄中指出,鎮壓法輪功運動完全是江澤民個人發起的,江澤民隨後通過專門為鎮壓法輪功成立的610辦公室將整個運動強加於中國政府、中共、和中國人民頭上。

泰瑞.瑪什(Terri Marsh)說: 「1999年6月, 江澤民推翻中共政治局其他成員的決定,自己從內部向中共發出通知,命令下屬配合鎮壓法輪功,」「自那以後,江澤民一直是迫害的幕後指揮,他還親自到鎮壓法輪功不積極的省份施加壓力,以保證全國一起鎮壓法輪功。」

瑪什(Terri Marsh)說:「事實上,這場迫害的發生,完全不符合正常的,法律指定的政府工作程序。這是江澤民個人的運動。」

新的訴訟指出,正如文化大革命一樣,鎮壓法輪功運動由一個人發動,卻危害了全國.訴訟接著指出,江澤民不僅違反了中國法律,也違反了國際慣例。江澤民不能代表中國,恰恰相反,它是中國國家和人民的敵人。」

瑪什引用開創先河的美國審判外國官員違反人權的法律訴訟(Filartiga v Pena-Irala)一案的話說: 「這場迫害的發起者已經成為人類共同的敵人。」

訴訟狀中還闡明: 此前的給予江澤民豁免權的決定, 無異於說可以給希特勒、米洛舍維奇、 斯大林等犯下的不人道罪行實行豁免。 江澤民犯下的是罪惡極大的反人類罪, 他和希特勒、米洛舍維奇, 斯大林等一樣, 其罪行是不可饒恕的。 江澤民不僅違反了國際法,也直接違反了中國法律和憲法。

法輪大法信息中心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