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會通過「不能說明財產來源罪」
三月十二日,兩會期間,中央政治局會議上披露:處局級以上高級幹部,在經濟罪案中,有相當部分存款、現金、財產,是不能說明來源的。其數量約佔查處財產總額的一點二倍至三點五倍。2001年經濟罪犯案中,不能說明來源的金額為44.38億元,2002年為37.三億元;2003年為48.04億元。
會上,最高檢察院提交了關於「對不能說明資金、財產、證券和有價債券等來源,以貪污、收賄、侵吞國家資金罪論處」的提案,經審議表決,結果以十七票贊成、二票反對、五票棄權通過。二票反對的,是政治局常委李長春、政治局委員陳良宇,而陳良宇在江澤民私擬的第五代中共領導成員名單上。
● 李長春走哪兒哪兒盛產貪官
亞洲時報3月3日報導說,在中國兩會快要召開之際,中國網際網路近日流傳著一份去年底由中國傳媒廣泛報導的貪官外逃自殺數據,數字顯示,廣東和河南問題最突出。有趣的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長春,在兩個地方都曾出任一把手。
在政治局常委中排名第八的李長春,從1968年至1990年一直在遼寧工作,官至遼寧省長,那時遼寧省的職務犯罪案件高達8486宗,涉及金額最少4.8億元人民幣。李長春於1990出任河南省長,1992年升任河南省委書記,1998至2002年任廣東省委書記。
根據新華網在1月30日公布了一份不完整的「2003年部分省市政府官員職務犯罪」數據,李長春曾工作的三個省份,最近都在一些和腐敗有關的數據上「雄踞榜首」。他當一把手的省委至今還在不斷向中央、紀委彈劾他。有人調侃的說:李長春走哪兒哪兒盛產貪官。
● 李長春警衛失蹤之謎
爭鳴雜誌透露,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長春隨身警衛朱某,於三月初返回河南鄭州探親,到期未歸。對此的說法不一,有數個版本。一說:朱患精神分裂症,自殺了;另一說:朱在娛樂場所酗酒與看場的黑社會人員械鬥傷重,送醫不治身亡了;還有一說:他攜帶近二十多萬美元外逃了。
在李長春身邊能精神分裂了?這給人的想像空間就大啦!隨身警衛在娛樂場所酗酒械鬥?這不禁讓人想起李長春向中央申請在廣東開紅燈區的事,跟著這樣的領導,好人也得教唆壞了;至於說他隨身警衛攜款二十多萬美元外逃,那更不新鮮,在今年兩會期間召開的政治局會議上,兩次表決「幹部公開財產議案」時,堅決反對實施的都有李長春。
現在,兩會通過了「不能說明財產來源罪」,但能不能執行是個大問題,能不能「一刀切」更是個大問題,做不到「一碗水端平」,那這個法律就只能成為修理政治對手的又一把利刃。(人民報 戚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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