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大河報2月3日報導,1月31日上午,鄧州市衛生防疫站到位於新華西路副食超市檢查,懷疑一箱「紅星」牌奶粉有品質問題,遂將這箱奶粉原地查封。下午2時許,工商人員也來此檢查,發現這箱奶粉便再次將這箱奶粉查封。由此引發工商與衛生防疫爭相查處群毆事件。
*事發現場
據目擊者介紹,當工商人員再次將這箱奶粉查封后,市衛生防疫站的人聞訊趕到副食超市。工商的人說衛生防疫站無權查處奶粉,而衛生防疫站的人說他們有權查處。爭執中,一工商人員將衛生防疫站人員的「執法證」給搶走了,而衛生防疫站人員又將工商人員拿的一份檔給撕了。雙方由此廝打起來。過路的上百群眾紛紛圍住觀看,有人當即撥打了110,
*雙方各持中央文件論理互不相讓
負責處理此案派出所民警秦文雄介紹,傳雙方的帶隊--鄧州市舒心園工商所副所長週會庚、鄧州市衛生防疫站稽查隊副隊長辛朝峰瞭解情況。雙方各執一詞,互不相讓。
衛生防疫辛朝峰表示「1月31日上午,我帶領徐嶺、李成漢等到副食超市檢查,發現該店有1箱『紅星』牌奶粉可能有品質問題,就將這箱奶粉原地查封。下午2時許,當我們再次到該店檢查時,發現七八個工商人員將我們已查封的奶粉再次查封。我們向他們解釋:『根據規定不能二次查封。』一個工商人員厲聲質問:『你們是哪個單位的?』徐嶺急忙亮出省政府頒發的『行政執法證』說:『我們是衛生局的!』那個工商人員蠻不講理地說:『衛生局算個X!你們無權檢查!』說著,一把奪走了徐嶺的『行政執法證』。徐嶺上前與其理論,由此發生廝打。廝打中,我衣服被撕爛,徐嶺的下顎也挨了一拳。」
工商所週會庚介紹說: 「1月31日下午2時,我們到副食超市檢查,發現1箱『紅星』牌奶粉沒有生產日期,便進行了查封。查封時,該店老闆也沒有說這箱奶粉已被衛生防疫站查封過。後來衛生防疫站來了幾個人,都喝得醉醺醺的,滿身酒氣。見我們正辦理查封手續,防疫站的一個人說:『這裡歸我們管,你們來幹啥?』工商人員王崇山拿出國務院23號檔《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說:『根據國務院的檔規定,食品流通環節屬於我們工商管理。』衛生防疫站的一個人上前將檔奪過去就撕了。因此雙方發生廝打,工商人員王津身上挨了三拳頭。」
流通領域的食品品質究竟該哪個部門監管?週會庚拿出《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指:該檔明確規定,工商部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衛生部門負責餐飲業和食堂等消費環節的監管。
辛朝峰持衛生部轉發的中編辦《關於進一步明確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職責分工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說:「衛生部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和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的衛生許可和衛生監管。」他認為這意味著他們有權對流通領域食品進行監管。週會庚認為,衛生監管主要是指對食品流通領域場地的衛生、從業人員健康證的辦理等進行監管,而不是品質監管。
見此景一市民很困惑地問:他們究竟是在爭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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