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河报2月3日报导,1月31日上午,邓州市卫生防疫站到位于新华西路副食超市检查,怀疑一箱“红星”牌奶粉有品质问题,遂将这箱奶粉原地查封。下午2时许,工商人员也来此检查,发现这箱奶粉便再次将这箱奶粉查封。由此引发工商与卫生防疫争相查处群殴事件。
*事发现场
据目击者介绍,当工商人员再次将这箱奶粉查封后,市卫生防疫站的人闻讯赶到副食超市。工商的人说卫生防疫站无权查处奶粉,而卫生防疫站的人说他们有权查处。争执中,一工商人员将卫生防疫站人员的“执法证”给抢走了,而卫生防疫站人员又将工商人员拿的一份档给撕了。双方由此厮打起来。过路的上百群众纷纷围住观看,有人当即拨打了110,
*双方各持中央文件论理互不相让
负责处理此案派出所民警秦文雄介绍,传双方的带队--邓州市舒心园工商所副所长周会庚、邓州市卫生防疫站稽查队副队长辛朝峰了解情况。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卫生防疫辛朝峰表示“1月31日上午,我带领徐岭、李成汉等到副食超市检查,发现该店有1箱‘红星’牌奶粉可能有品质问题,就将这箱奶粉原地查封。下午2时许,当我们再次到该店检查时,发现七八个工商人员将我们已查封的奶粉再次查封。我们向他们解释:‘根据规定不能二次查封。’一个工商人员厉声质问:‘你们是哪个单位的?’徐岭急忙亮出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说:‘我们是卫生局的!’那个工商人员蛮不讲理地说:‘卫生局算个X!你们无权检查!’说着,一把夺走了徐岭的‘行政执法证’。徐岭上前与其理论,由此发生厮打。厮打中,我衣服被撕烂,徐岭的下颚也挨了一拳。”
工商所周会庚介绍说: “1月31日下午2时,我们到副食超市检查,发现1箱‘红星’牌奶粉没有生产日期,便进行了查封。查封时,该店老板也没有说这箱奶粉已被卫生防疫站查封过。后来卫生防疫站来了几个人,都喝得醉醺醺的,满身酒气。见我们正办理查封手续,防疫站的一个人说:‘这里归我们管,你们来干啥?’工商人员王崇山拿出国务院23号档《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说:‘根据国务院的档规定,食品流通环节属于我们工商管理。’卫生防疫站的一个人上前将档夺过去就撕了。因此双方发生厮打,工商人员王津身上挨了三拳头。”
流通领域的食品品质究竟该哪个部门监管?周会庚拿出《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指:该档明确规定,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
辛朝峰持卫生部转发的中编办《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说:“卫生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管。”他认为这意味着他们有权对流通领域食品进行监管。周会庚认为,卫生监管主要是指对食品流通领域场地的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办理等进行监管,而不是品质监管。
见此景一市民很困惑地问:他们究竟是在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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