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時期善惡有報的例子

發表:2005-02-28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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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時期出現了思想界活躍的局面,諸子百家爭鳴。主張使用嚴刑峻法、獨裁統治的法家是其中主要的一派,其代表人物主要有吳起、商鞅、韓非、李斯等。看法家代表人物的結局,你會驚奇發現:他們都死得很慘,而且無一例外。

吳起因其「刻薄寡恩」,被楚國貴族亂箭射死後車裂。商鞅在秦孝公死後立即遭追捕,他卻無處逃身,主要原因是他自己制定和推行過的「逃人法」:國人不許留宿外地人,否則要處死刑;商鞅富有戲劇性的自食惡果,最後被肢解。韓非在秦國為權力爭鬥,被李斯所陷害,關入監獄,最後服毒自殺。李斯是被秦二世胡亥所逼自殺,死時他對兒子說:今後我們再也不能一起牽著黃狗,相伴到野外打獵了!其悲慼令人感嘆。

法家的基本主張有以下幾點:

一是重利尚錢,急功近利的發展經濟,目地是增加賦稅,富國強兵,但其對百姓的役使和盤剝使人民難以承受,如秦始皇強迫農民將三分之二的收入交給國家。

二是使用嚴刑峻法,治國靠法令滋彰而不靠仁義道德。他們認為人性是惡的,不相通道德教化可以維持社會安定,而是一味「以利為核心」來治理國家,靠物質利誘維持社會關係的運轉。例如商鞅變法就是完全靠物質賞罰來推行,這樣一來,人們就完全變成了經濟利益驅動的動物了。他們的刑罰特別嚴酷,諸如剁手、砍腳、割鼻、臉上刺字、各種肉刑,還有什伍連坐等。

第三是思想控制,君主專制。法家代表主張君主大權獨攬,君臨四方,其權威不容懷疑動搖,百姓沒有信仰自由,不允許獨立思考,不許發表不同意見,只能以吏為師。秦始皇曾焚書坑儒,就是採納李斯的意見,將表達不同思想的書籍全部燒燬,將不滿其統治的儒生460多人全部活埋。

推行這些措施的結果是人們之間失去了淳樸的社會交往,失去了古老的民風,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變成純粹的金錢物質的交流與爭奪。人們除了懾於嚴酷的法律之外,什麼都敢干了,人的道德水準為之大滑。

而對比當時的另一派思想家,孔子、孟子,他們被稱作儒家,主要思想和法家正相反,他們崇尚道德,要求統治者愛惜民力,減輕賦稅,勸說百姓各安其道,誠心向善,提倡人們維持較高的做人準則。結果是:孔孟被尊為聖人,他們本人都福壽雙全,而且子子孫孫脈系不斷、綿延至今,儒家思想作為較高的社會風尚,維持了幾千年的中華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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