廬山別墅賣地求生 上演官場現形

發表:2005-04-03 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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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報導說:別墅主人們享受著純潔的山泉,又肆意排出生活的污水。在這個村民砍根竹子都是犯罪、絕對不允許建造住宅的地方,之所以別墅林立,在賣地者眼裡竟是「泉水、空氣惹的禍」!---廬山依舊還是那個「濫建別墅雲遮霧罩」的廬山,哪裡有一丁點整改的樣子呢?

  翻開舊報紙,今年1月27日的《新京報》這樣寫道:「『廬山違法別墅』引起有關領導和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目前,江西省有關部門正在徹查違規、違法人員,調查取證工作已經取得進展。在建別墅已停基建裝修,建成別墅人去樓空。」然而,從此之後,廬山別墅調查處理結果從未公布過。隨著春節的到來,廬山別墅漸漸淡出了記者們的視野,並且「幸運」地沒有成為今年全國兩會上的熱門話題。

  最初揭開廬山別墅黑幕的是媒體,雖然中間也有公權的跟進,但後者似乎延續了「不了了之」的工作作風。我們沒有想到,最後向公眾公布「調查處理結果」的依然是媒體。

  「該公布的時候就公布了,該處理的時候就處理了,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也許只有這樣的邏輯才能解釋清楚廬山別墅之謎。我們期待著:廬山別墅的調查結果,不會永遠「無可奉告」;廬山別墅的處理結局,也不只是「天知地知」。

  廬山亂建別墅的新聞披露至今已有六個月了。當時媒體重拳聲討,有關部門也是喝令停建,如今半年已過,結果如何?答案是:2005年的春節,戶主們就是在這裡過的年!最新一期的《新民週刊》用16個版的篇幅對此進行了「追問」。

  暫且不論建房者的官、商、市民、農民和在職、退休、健康、生病等等「生態」的區別,他們手中握有的是建房「協議」也好,還是「合同」也罷,只要都蓋上了這些政府部門大紅公章的,出了錢的他們都認為自己「獲得了蓋房的權力」。

貼春聯的戶主在別墅中過年

  正月十五的早晨,江西廬山牯嶺街頭一派清寂,旅遊淡季裡的出租車,懶怏怏地在來回空駛。各樣別墅和樹木的背陰處,還有幾縷白雪的影子,而路面上早已是一片冰雪融化後的水漬。周恩來紀念館和廬山管理局稅務所的大門,並列地敞開著,而一些餐飲店的玻璃門上,掛著環形鎖。

  蒼松翠柏簇擁中的廬山,冬天也是墨綠色的。為突破這一份清冷,風景區管理者在一些灌木的枝條上,扎上了大紅、粉紅以及白色的碎葉紙花,據說是「冰雪包裹的時候分外動人」。在鮮有外來旅遊者的隆冬時光,廬山人精心打扮自己的環境,且審美「協調」。

  然而,2005年農曆「猴尾雞頭」的「廬山亂建別墅風波」,卻在境內外的媒體上熱鬧非凡。2004年9月,新華社江西分社一位攝影記者刊發了一張照片,緊隨其後,南昌一份「發行量最大、業績最出眾」的都市報,以大篇幅新聞通訊的樣式,報導了同樣內容的「亂建」情況。「廬山」兩字,吸引眼球。一時間,從中央到地方的各類媒體記者蜂擁而至。

  1月18日,一媒體的報導題目是「誰為廬山景區別墅群開綠燈,幹部帶頭搶建富人跟隨」。同月 24日,另一篇報導的題目是「江西紀委調查組嚴查『廬山別墅事件』」。28日,《江西調查廬山別墅:誰是戶主,誰在違規?》見報。篇篇報導均以「廬山」為題,然而從時間段看,這些報導前後矛盾:誰是戶主、誰在違規,還沒弄清楚,「幹部帶頭搶建富人跟隨」的結論,從何而來?

  1月28日這一天,確鑿的報導是:中央領導重視廬山違規別墅,在建別墅都已停工。

  2月2日,媒體報導:《廬山亂建別墅事件調查不能忽視林場困境的事實》。被報導事件的地點,依舊是廬山,但出現了一個新的主角:林場;報導還揭示了「亂建」緣起於一個基層單位的「困境」。2月7日,媒體上赫然出現「廬山濫建別墅雲遮霧罩」的大幅標題。新聞人手腳並用忙乎半年,結果卻還是「雲遮霧罩」。

  接著,中國人開始過年,長假7天。長假後到元宵節前的一週,歷來也是尚未脫離假日慣性,身心處於「忽悠」中的日子。正月十六,我來到 「亂建別墅」的地方,見到建好的別墅,沒有裝潢的「赤膊」房子,門上都貼著大紅春聯,房檐上掛著紅燈籠。當地人告訴我,「掛著紅的,主人就是在房子裡過的年」。

  中央「重視」,喝令停建;媒體「雲遮霧罩」,而在這所有的強大「紛擾」中,戶主們在此地照舊過年。這眼前的春聯,寫的都是吉祥詞句,但言外之意頗多,似在透露某種試探:別墅建好了,戶主過年了,我待在這裡,看下一步怎麼辦?

無「人」解說兩個「廬山」

  有關亂建別墅的所有報導,標題中都有「廬山」兩字。

  說到廬山,「地球人都知道」,就是蔣介石和宋美齡的美廬,就是毛澤東的廬林一號,就是彭德懷蒙受不公正待遇的地方,就是1959和1970年,在中國當代政治生活中反響和結果都極其巨大的兩次會議的所在地。廬山,就是《廬山戀》這個放映了20多年,牯嶺電影院至今每天還要放映兩場的青春版影片(票價30 元),創造了世界電影史上一部電影連續放映時間最長記錄的地方。廬山兩字約定俗成的內涵,驅動那麼多的記者來到廬山,是有道理的。

  而江西省廬山管理局黨委宣傳部的辦公室主任袁勇,用非常謹慎的口吻告訴《新民週刊》記者,「亂建別墅這件事情,與廬山管理局無關」。

  我索要「無關」的文字資料。經請示,我得到了三份文字資料。第一份是《廬山概況》、《廬山殊榮榜》、《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平安新廬山》等文件的「合訂本」,計36頁。《廬山概況》中寫得明白:「廬山位於江西省北部……風景區面積302平方公里。」廬山「是中外馳名的千古名山,首批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江西目前唯一擁有兩塊世界級金牌的名山,我國30個世界遺產中唯一以『世界文化景觀』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遺產地,今年(2005年)2月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評為首批世界地質公園」。

  位置、範疇、性質,都很清晰。廬山302平方公里風景區,統屬世界文化景觀、世界地質公園。

  管理局給的第二份資料,是一份黃封皮小冊子:《江西省廬山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1996年4月18日江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條例是枯燥的,而枯燥的條例在管理著活躍到了七嘴八舌的現實。摘錄如下:

  條例第二條:廬山風景名勝區(以下簡稱風景區)包括廬山山體和石鐘山景區、長江-鄱陽湖水上景區、龍宮洞景區、潯陽景區、東林景區等外圍景區。廬山山體景區和外圍景區的範圍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界線為界。

  條例第四條:江西省廬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局(以下簡稱廬山管理局)為省人民政府管理廬山風景區的行政機構,按省人民政府的規定負責廬山山體的保護、規劃、建設和管理。外景景區由所在地縣、區人民政府負責管理。

  簡言之,廬山之謂當含有「山體」管理局,更包括「外圍」所在地。廬山管理局管理52平方公里的「廬山山體」,用第二天帶領我參觀和講解的宣傳部工作人員的話說:就是管理牯嶺的著名別墅群落和附近核心景區。用當地百姓的話形容這個範疇:就是要花135元門票錢才能進得來的這塊地方。而外圍景區,即302平方公里的「廬山風景區」減去52平方公里「廬山山體」之後的250平方公里地域,由所在地縣、區的政府負責管理。這次「亂建別墅」的地點,在這個52平方公里之外,250平方公里之內。

  這次「亂建別墅」的「蓮花洞景區」位於江西省九江市廬山區,歸廬山區區政府管轄。

  宣傳部給的第三份資料,名曰《關於媒體報導「廬山區蓮花洞景區建別墅」情況說明的函》。這份「說明」要表達的是:管理局宣傳部見到哪份報紙、哪個媒體報導「廬山亂建別墅」的事情了,就給他們一份「以示說明」。這份函件字斟句酌:「近期,眾多媒體對廬山區蓮花洞景區建別墅的情況予以報導,在一定程度上對廬山的形象造成了負面的影響,並影響到廬山申報『全國文明風景旅遊區』的進程。為此,就有關情況說明如下:一,媒體所報導的蓮花洞景區位於廬山山腳下,屬九江市廬山區管轄。廬山區為九江市市轄區。二,廬山區並非廬山管理局。江西省廬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局是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廳發(1984)39 號文件《關於廬山風景名勝區管理體制等問題的批復》以及江西省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江西省廬山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成立的江西省人民政府管理廬山的廳級行政機構,負責管轄廬山山體52平方公里。」函件第三點,說的是廬山管理局近年工作的十六字方針:嚴格保護,統一管理,合理開發,永續利用,以及由此所做的 「貢獻」。

  只是,就普通百姓而言,就旅遊名勝而言,就玩而言,聞名於世的山頂牯嶺別墅群就是廬山景區的標誌;外來者才根本不管這個「廬山」稱謂的行政範疇劃分和管理權力界限。

  廬山管理局「關於媒體報導的函」,在2005年元月23日寫就,距離《新民週刊》記者2月22日來到廬山採訪,恰好一個月。這份函件說明,廬山管理局遭受誤解,已經整整一個月了;要是從2004新華分社記者刊發照片以來,管理局已經整整被誤解小半年了。

  這位新華分社記者與管理局也有「招呼」。刊發另一個行政區域違規亂建的照片,要與毫不相干的管理局打「招呼」,似乎有些「防患於未然」的味道。果然,照片說明出現「廬山」兩字,轟動效應驟然而來。我說:蓮花洞是在廬山景區之內,不寫廬山,那麼讓這位新華分社記者和後來的記者們寫什麼好呢?「看來,這個板子就只能打在『廬山』品牌的外延上了」。

  在《廬山概況》的介紹中,廬山風景區管理局「為省政府管理廬山的廳級機構,委託九江市人民政府直接管理」。由於省政府職能機構和委託所在地政府直接管理的雙重身份,廬山管理局局長是九江市市委常委,但在「廬山亂建別墅」事件中,沒有在公開媒體上見到過這位常委、局長有關此事的片言隻字。

山泉和空氣「惹的禍」

  正月十六的早晨,兩位廬山的老朋友與記者一起前往蓮花洞。

  他們穿著旅遊鞋,一副準備「跋涉」的模樣。他們要步行到山腳下的蓮花洞去。我問,下山要走多少里?答曰:18里,大約要走1個半小時。因時間有限,我們在牯嶺喊了一輛出租車,沿著擁有「蔥蘢四百旋」之稱的曲折山路,蜿蜒而下,穿越九江市區街道,進入城郊接合部的民居群落,到達廬山區蓮花洞,其間路程為 36公里,花去一個小時。

  這個景區的全名是「廬山蓮花洞森林公園」。兩扇不大的柵欄鐵門,路邊豎有簡易廣告牌,景區門票10元。

  一條山谷,間有溪流和亂石,薄霧氤氳,空氣清醒。沿途幾個人造景觀,一為老君廟,二是上品閣,三是「茅草飯店」。竹子搭成,簡陋之極,經風受雨已有時日,如今空無一人。

  在一個名叫狗頭石的拐角處,我見到兩塊石頭。新豎的青色石碑上,標題是「狗頭石租界案簡介」,說的是民國初年,一法國人盜買狗頭石附近土地,時值袁世凱稱帝前後,「政局動盪」,段祺瑞「外交部自顧不暇」,九江當局與之「簽約」。旁邊一塊淺褐色的石塊,為當年「界石」。旅遊指示牌上寫著,這一帶有天主教堂、天主醫院、耶穌洞等「景觀」。

  20世紀初外人強權侵入的遺蹟,21世紀初今人資本締造的商業公園,都是圍著這一份名曰龍潭河的山泉、這一份空氣、這一份與塵世的「間離效果」而來的。如今的「亂建別墅事件」發生在此地,我以為,這些就是「自然」原因。

  回到門口,見到「九江廬山蓮花洞森林公園有限公司」陳總經理。陳總介紹,這森林公園是廬山墾殖場蓮花洞林場出地,有限公司出錢,合資組建而成的。有限公司投資400萬元人民幣,如今每年的門票收入大致為40萬元左右。我說,公園開張3年,收入120萬元,投入還沒有收回吧?陳總回答:40萬元門票收入,也就是每年約有4萬人左右到這裡來,也算很可觀了,「這裡是九江市登山協會的基地,尤其是青少年登山來得特別多」。

  我帶的報導資料中,有「豪宅建在廬山國家森林公園內」一說,到實地看來,「國家」兩字子虛烏有。只是「國家」兩字一出,不由得讀者聯想,什麼人的什麼別墅,居然斗膽建到了領袖級人物居住過的房子旁邊?

  相隔潺潺溪流,公園大門對面就建有私人房屋。最前面的一棟,為兩層樓,裸露的水泥牆面貼著大紅對聯。而後邊些的5層樓房,從外牆剝落的塗料看,建成已有年頭。介紹說,這是九江市裡一照相業業主「招待用的房子」,他自己住的房子也在附近。再後面些,竹林和松樹相間處,聳立著被各個媒體曝光的別墅「們」。別墅們的大門上,都貼著大紅對聯。

  我說,這些房子,有的就蓋到公園的大門裡面了。陳總說:公園是旅遊項目,經過立項、批准,可以建設,「但是,在這個區域裡面,建造住宅絕對不允許」。我繼續發問:絕對不准?回答:國家規定,絕對不准。

  再問:現在這些居民房子不是都蓋起來了嗎?

  再答:唉,都是泉水、空氣惹的禍。

花26萬住「茅屋」

  不知什麼時候,一位身著深藍上衣的婦女來到身邊。她終於開口:為什麼拍我的房子?

  她就是最靠近森林公園大門,裸露著水泥外牆那棟房子的女主人。剛才我端著相機的時候,她正在房子外邊的空地上一遍遍地轉圈「鍛練」。我說,到你的房子裡去坐坐。

  房子挺大,上下兩層。衛生間裡擺著滾筒洗衣機,臥室裡有張雙人床。屋子裡很冷,她拿來小凳子,我與她坐在門口屋檐下說話。我說,我要做點記錄,麻煩找幾張紙。她拿來一本紅格的「九江市公安局交通大隊稿紙」。

  我是1998年來這裡買的地,是第一個在這裡買地的人。多少地?兩畝。土地費花了一萬七。這個房子蓋得有多大?160平方米。蓋這個房子一共花了多少錢?告訴你,26萬,平整這地坪,花了4萬元。

  我來的時候(揮揮手),這裡什麼人都沒有的。這個5層樓是沒有的,森林公園也沒有建呢。1998年九江發大洪水,看著鄰居房子什麼的,統統都被淹了,心裏感到特別害怕,生怕自己什麼時候也會碰上這樣倒霉的事情。所以想到「裡面」一點的地方來蓋房子。

  我51歲了,得了癌症,身上開過好幾刀,這裡安靜,空氣也好,就想在這裡養病。

  我是通過林場買的地,分場、總場,都有證明的。(我問,還缺什麼證明不?)告訴你,除了土地證,啥證我都齊了。看起來,這個土地證是再出不來了。「所有蓋房子的人的土地證,看起來都是出不來的了。」

  我說,上面不讓再建下去了,你26萬元投進去,現在怎麼辦?

  就是,我這個錢是一輩子的積蓄,我是「做商業的」(一邊的朋友解說,她曾是九江一商廈的職工),我男人在研究所,是工程師。我們兩個的積蓄不夠,還借了錢的。當初我來的時候,這裡是河灘,是碎石場,荒地。去年蓋樓,現在不能再蓋了。「我哪裡不能買地蓋房啊,我為什麼非要到這裡來蓋房啊!房子也沒有完全弄好,房頂還要花個3萬,貼牆面還要四五萬,我就一個衛生間,原來想慢慢搞。現在不讓裝修了,我也裝修不起了,我現在變成傻瓜了,花26萬,來住茅屋」(朋友解釋,她不能再花冤枉錢裝修了,搞個水泥兩層樓,現在等於住茅草房)。

  上個月,市裡調查組來了,就站在我房子前面,說是中央都有批示。現在停下不讓再搞了,我一輩子心血都在裡頭了,聽說還要拆房子,那叫我們到哪裡去住?

  我又不是當官的,我家裡也沒有當官的,我是老百姓,我交了錢,有證明的,我沒地方去了,我就住在這裡。

  我問她的姓名,她說,我姓周,名鳳萍。

生活水源和污水排放

  在九江市廬山區建造別墅的地點,共有三個:蓮花洞、定慧寺和龍門洞。

  離開蓮花洞森林公園,我們去定慧寺。一條水泥的山間公路,直入峰巒深處。   

  一棟尚未完工,門窗木框也沒有安上的別墅,出現了。一棟已經完工,門上貼有大紅對聯的別墅,出現了。從鐵欄杆外望去,這家客廳牆上,挂有裝飾用的「墨寶」。一家建有兩棟外貌相同、灰色瓷磚貼面的兩層樓,院落內建有游泳池的別墅,出現了。奇特的是,在山區公路旁建造別墅,有著路牌和門牌號碼。這家有游泳池的別墅,是定慧路8號。

  山間路名和門牌號碼,給人一種此地的別墅建築在規劃中「延伸」的感覺。

  一輛QQ轎車開來。這是一位別墅主人的座駕。

  忽然間,一個中年男子的聲音在「那邊」響起來:你是幹什麼的?對於在住宅外牆邊轉來轉去的陌生人,責問一聲理所當然。何況,此地別墅在近期又是諸多媒體注目以至「怒斥」的焦點。

  你是記者?我告訴你,這裡的事情(將臉湊近,聲音略有降低),就是現代的官場現形記。這是一張介於年輕和中年之間的臉,大致40歲左右的男主人語氣急促,「一個月前就有人來看了」。我很想聽這位男主人講解什麼是「現代官場現形記」,只是他沒有繼續這個話題。按照自己思路,他語速很快地說著話。

  我是想著給九江做點好事的(用手指指地下)。我是江西的,是這裡的人。我現在浙江做生意,在寧波也買了房子,花了100萬(我插話,寧波100萬的房子挺好的)。現在我回來,在市裡開發區有項目,就想在這裡蓋個房子,自己住,

  這個地皮,就20多萬。我們兄弟兩個,住這兩棟別墅。蓋房用多少錢?40多萬。現在要拆,憑什麼拆?我有合同的,上面蓋了圖章的。我要打官司,這些蓋好圖章的合同,就是我打官司的證據(我說,拆房子,你就有損失了)。我就打官司,要求賠償我的損失。

  現在憲法上已經寫進去,要保護私有財產的。

  就算要拆,怎麼樣,就四五十萬,就是讓我再幹一年(原話如此,他好像要說的是,大不了白幹一年)。那我就走,什麼地方我不能投資,非要投到這個地方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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