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6月,是我一生最幸福的日子,我聆聽了師父的講法;並在師父講法後,我站在師父旁邊,與師父一起合影留念。
我十年前就開始修煉法輪功。我堅信法輪大法好!堅信真、善、忍好!以前我病魔纏身:我曾長時間患低燒。且患有渾身無力,頭暈、失眠、腰疼、腿疼、心動過速等病。但我堅持煉功後,所有的病痛都一掃而光,再也沒吃過一顆藥了!1994年6月,是我一生最幸福的日子,我聆聽了師父的講法;並在師父講法後,我站在師父旁邊,與師父一起合影留念。此後,我和同修們到處洪法;週日到公園門口與農展館門口發簡介,向人們展示五套功法。就在「7。20」之前,每天都有兩個警察到我們的煉功點看著我們煉功;7。20」鎮壓後,在煉功點上釘上一塊牌子:「不准煉功!」不准在公園煉,我們就在家裡煉唄!怎麼?在家也不准煉;上小組學法也不讓?那就轉到我家來學法好了!我不害怕!
「4。25」真像-大約有四、五萬人,繞中南海一圈,和平上訪,和平散去!
由於「4。23」事件,天津市公安局抓走了幾十個法輪功學員,而引起了「4。25」事件的。「4。25」之前,在煉功時就已互相通知要和平上訪之事了。那天來了不止一萬人,大約也有四、五萬人。繞了中南海一圈,一直到電視臺,快到西單了。大部分是外省市的人,有的在4月24日晚上已到達中南海了。那天,我也有參加。國務院信訪局是由朱鎔基總理出面接見了一些代表。在我們吃午飯時,有些學員自覺地手拿著垃圾袋在收垃圾和用手撿垃圾,所以地上十分乾淨!我從早到晚都是站著。警察過來了,我們就給他們講真像;他們就走了,只是站在馬路對面不過來了!和平上訪結束了,我們一個傳一個:「撤!」於是,我們又是和平散去的!
堅持洪法---我被非法綁架,一進拘留所
四年前的春節,邪惡就想抓我了。因我回老家,他們扑個空。六月份就抓到了我,叫我進洗腦班;過了兩個月,又抓我到拘留所;看我不轉化,過了一個月就把我放了。又過了半個月,又來抓我,我剛出去發資料了。這次,我沒有回家,在外流離失所半年。有一天,我回去取衣服,就在半夜一點多,居委會書記帶著七、八個警察,一起衝上來把我抓住。我給他們講真像,他們不聽;他們揪著我的頭髮不放,他們開始抄家,翻箱倒櫃的,剛好那天我把三個同修的大法資料帶回家放好,但被他們發現了。(後來我才知道是邪惡安排對面那個看車的人監視我的),他們還搜走了我的電話本、筆記本、印表機和存摺等物品。當時我連鞋也沒穿上,他們就硬拽著我的手,抬著我的腿下去了。我的腳沒法著地,硬把我塞進警車裡就開走了。我明白了,我被綁架了!他們先把我帶到拘留所。那所裡的監規是:1。先扒光衣服,接受全身檢查(監視器後有男警員觀看)正如高律師所說,這就看到「『610』人員及警察的、完全程式化的幾乎無例外地針對我們女同胞生殖器的攻擊的下流行徑!」2。走路時,手腳要成90度,一直要低著頭;3。所裡吃的:每天兩個窩窩頭,不給水喝;4。所裡住的:兩張單人床要睡六個人(若上廁所回來就沒有位置了)。
常背《洪吟》、《精進要旨》---我又被轉押,二進「調遣處」
我因未被轉化,在拘留所時,我經常背誦我最喜歡的師父寫的《洪吟》及《精進要旨》;我還經常在筆記本上抄寫《洪吟》與《精進要旨》,並寫下我的感想體會。所以,我就成了那些洗腦者們認為是「最難搞」的不可轉化的人!於是我又被轉押到一個更嚴酷的魔窟裡來。讓我先來曝光這個「調遣處」的性質與許可權:對法輪功學員不用開庭,就可判刑;然後發給你通知單要你在上邊簽字。他們隨即判了我一年半徒刑,叫我在通知單上馬上簽字!而我堅定地說:「我是師父的大法徒,我是無罪的!你們是什麼東西?!敢來判我的罪!你們不配!!我有我的人格與尊嚴,我拒絕簽字!!」他們這些江氏的狗奴才,竟然對我無法施其技,無法令我就範,只好放棄了簽字這一項!(但刑期不變)師父,您看到了嗎?我沒有簽字,我戰勝了邪惡了!我真高興!
這處裡的監規是:1。還是先扒光衣服,進行所謂「檢查」。高律師說的話對極了:「幾乎是百分之百的女同胞的女性生殖器、乳房及男性生殖器,在被害過程中都遭受了極其下流的攻擊。。。」然後要你把自己的被子拆開,檢查裡面是否藏有東西;再要你背下這處裡的《監規》,然後把你分配到魔鬼般的「大隊」去參加集訓。 2。集訓內容:每一個新進來的法輪功學員的雙手都要扣著抱著頭;蹲著,低著頭,對著牆,不准東張西望!這一蹲,就是一週。這分明是給我先來個「下馬威」!想打掉我那毫不屈服的「囂張氣焰」!這一週下來,渾身沒有不腫的!這是酷刑中之酷刑啊!這些陰險毒辣的「鬼招」,只有那些即將下地獄的傢伙才能想得出來啊! 3。吃飯出怪招:每個囚犯在吃飯前都得說:「報告隊長!我是犯人XXX。」說話時,你要一直低著頭,才給你飯吃。每人一天只能分到一個饅頭,還有少許摻著許多沙子的稀拉拉的菜「湯」;菜,還是生的!4。「奴隸」,就要服勞役:檢羊毛,就是把極細小的黑色的毛從裡邊挑撿出來;又或是把極細小的白色的毛從裡邊挑撿出來。這是一個極陰毒的極危害眼睛的細活!我就是因為長期干挑撿羊毛的細活而弄壞了雙眼,至今眼睛仍然未徹底好轉。江氏的罪行真是罄竹難書啊!此外,他們還要榨幹我們的血汗:要我們做過節用的小蠟燭,做標籤,包一次性筷子。隊長還「精」著叻!為避免大家偷懶,兩人一組,分配好兩個人的份額,不按時完成還要挨打,挨罵,挨踢呢!真像個「母夜叉」那樣!
5。非人所能承受的勞動強度:每天清晨五點起來,六點開始強化勞動,一直干到半夜兩、三點,也就是一天要干十八個小時啊!我們是人,不是奴隸!!一天只准上兩次廁所;還要集體上廁所。因每天不給水喝,每個人都感到大便乾燥。每次勞動回來就要低著頭,坐在一張特製的又小又矮的板凳上,兩腿併攏,兩手放在膝蓋上。以至我的屁股因長期坐小板凳而爛了,手也腫了!這些江鬼指使下的歹毒的傢伙!他們是不得好死的! 6。為更殘酷地迫害法輪功學員而使用的陰險而隱蔽的兩面手法:有很多次,隊長看我老是不聽她的話,就想方設法來制服我。她把我單獨關在一間小房子裡,關上門。那時,她凶相畢露,像凶狠的魔鬼一般,用手來掌摑我,用鞋底來抽打我;打得我鼻青眼腫的,還抓住我的頭髮,猛地往外扯!好了,她把我折磨夠了,就放我出去了。然後,她搖身一變,就成了一個好人哪!她到外邊轉了一圈回來了,站在眾人的面前對我假惺惺地「關切」地說:「哎呀!我剛才還見你是好好的,怎麼我出去了一會,你就變成這樣啦!」你們看,她此時此刻的這副嘴臉,真不知人間何為「羞恥」二字?!她早該下地獄了!隊長的陰招變化著呢:有時,她看我不順眼,就過來罰我,一蹲一起,共要做五百次之多!又有一次,看我還沒轉化,就過來猛的打我,突然抽走我正坐著的小板凳,把我摔倒在地上!並一邊用髒話罵我,一邊把冷水往我衣領裡灌;如果我頂嘴,她就給我戴上手銬,抽我嘴巴,踢我,叫服毒的囚犯來「管」我!但我心懷「真」、「善」、「忍」,常存慈悲心,誰也休想動搖我對「法輪大法好」的堅定信仰!7。我絕食抗爭勝利了:「調遣處」是供「上級」來檢查、參觀用的,室內牆上明寫著處裡的規章制度:「不准打人、罵人!。。。」但「人大」代表走後,她們該怎麼樣折騰犯人還是怎麼樣去折騰犯人,而且還變本加厲呢!我們實在受不了!就集體絕食四天;其中有一人就絕食了二十多天。你絕食嘛,那些邪惡就來給你「灌食」。因有一個犯人因「灌食」而死了!他們就改用「輸液」的辦法。我繼續進行絕食抗議,那些惡人們就把我的手腳綁在床上,硬是給我「輸液」!但我的手腳在「輸液」時都輸不進去;他們怕我會死在牢房裡,就這樣,在半夜一點半鐘,只好讓我「取保候審」,給我回家了!
堅持煉功、學法---再被扔進魔窟,三進「女子勞教所」
「取保候審」之後,我回家了!我更堅定了我的信仰,更抓緊時間煉功、學法,下決心要把在牢房裡失去煉功、學法的寶貴時間給補回來!同時,我又與同修們連繫上了。。。,就在回家兩個多月後的一天,厄運又降臨到我的頭上。我又再次被捕,這次,我被關進了「女子勞教所」。第一道程序仍然是扒光衣服,已成慣例,我也不用多說了。接下來的是:1。先給法輪功學員來個「下馬威」,頭一天硬是要制服你,折磨你!要你長時間地蹲馬步;做無數次的俯臥撐;來回的正步走,齊步走。2。像奴隸般的勞動強度:我每天不是要去種樹、種菜、挖溝,就是要手不准停地織毛衣,織手套,織狗衣(狗穿的衣服)。在榨取了我們的血汗之後,我們每人每月的工資,只分得一元多的人民幣。勞動時間是:從早上六點半一直干到晚上六點半,一共十二個小時。另外,每天晚上還要學習,講體會。3。「女子勞教所」對提前出獄的條件的規定:最少要轉化三個人;勞動分要夠;經常要幫隊長做事。這裡還包括要經常罵師父;批判法輪功的文章要達到一定的字數;參加大隊考試要取得高分。當然像我這樣一個堅信法輪大法,深信師父的硬骨頭,一有空就去背《洪吟》、《精進要旨》,從不罵師父,從不寫批判稿,也不去背什麼《監規》的「囚犯」,當然是不會讓我提前出獄的啦!但我也從不在乎!我深信:只要我堅定「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的信仰,師父一直會呵護著我的!
我在監獄裡經歷了一年半的魔難,我終於刑滿出獄了!我重獲了自由!師父,我出來了!我又能與同修們一起煉功、學法,一起談體會,講真像了!我一定要做好您要求的「三件事」,毫無畏懼地走好正法之路!但我也堅信: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一天一定會到來!這些惡人一定會得到應有的懲罰,江氏那暴力機器一定會被正義而有良知的人們砸它個稀巴爛!!(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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