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王小寧被判十年刑 妻子抵美狀告雅虎

發表:2007-03-10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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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路作家王小寧因為在網際網路上發表文章而被判處10年徒刑,他的妻子余陵日前抵達美國華盛頓,她這次來美的目的是要狀告雅虎公司。

據自由亞洲電臺報導,北京網路作家王小寧在2003年9月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十年徒刑。王小寧的妻子余陵對自由亞洲電臺說,她這次到美國來就是起訴雅虎公司,「由於2002年9月1號雅虎的泄密,我愛人被中國國家安全局拘捕,9月30日被正式逮捕,2003年9月12號被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10年,刑期是2002年9月1號到2012年8月31號。」

余陵說,雅虎公司向中國國家安全部門提供了她丈夫王小寧的電子郵件信息,從而導致她丈夫被判處10年徒刑,「有4條罪狀,其中兩條都是雅虎證明了他的地址等。我現在還沒有和雅虎公司聯絡。我希望我愛人能無罪釋放,另外雅虎能給予經濟賠償。我希望中國改變專制制度,讓人們有些民主。」

王小寧1950年出生於瀋陽,1973年9月,進入南京的華東工程學院上大學。1989年「6.4」事件期間,他曾經被列入國內反動份子名單。「6.4」事件以後,他曾撰寫了大量有關中國進行政治制度改革的文章。2000年前後,他開始在電子刊物《熱門話題》、《中國報導週刊》、《中國研究》上發表文章。自編電子刊物《政治改革自由論壇》等。美國觀察網站負責人,著名人權活動人士吳弘達說,王小寧的案子完全是一個政治迫害案件,「他今年大概50歲了,他在1999年和2000年開始發表一些政治上的言論。提出共產黨的領導是不對的,提出了第三條道路的言論。」

吳弘達說,王小寧曾經在海外電子刊物《民主論壇》、《大參考》、《小參考》等刊物上發表「四項基本原則是中國進步的最大障礙」、「惡毒攻擊中共不是顛覆國家政權」等多篇文章。2003年9月王小寧被判刑時,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王小寧寄送郵件與文章的電腦資料是經由雅虎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向北京當局證實的,「由於他的這些言論在網路上發表,被中共查到。雅虎的配合使他遭到了逮捕和判刑10年,這是一個政治言論和網路發表異議被雅虎提供出了證據的事實。」

除了王小寧案件之外,雅虎公司還涉嫌向中國司法部門提供湖南記者師濤和四川網路作家李智的電子郵件信息,導致他們被中國政府判刑。


来源:自由亞洲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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