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家長從孩子小時候就讓他們認識勞動的價值。美國南部一些州立學校為培養學生獨立生存的適應社會能力,特別規定:學生必須不帶分文,獨立謀生一週方能予以畢業。
條件似乎苛刻,但卻使學生們獲益非淺。家長對這項活動全力支持,沒有一位"拖後腿"、"走後門"、"搞小動作"的。美國的中學生有句口號:"要花錢自己掙"。美國青少年從小的時候開始,不管其家裡多富有,男孩子12歲以後就會給鄰居或自己的父母在家裡剪草、送報賺些零用錢,女孩子則做小保姆去賺錢。14歲的詹妮每週禮拜六要去餐館打工,母親告訴她,你完全可以在家裡幫媽媽幹活,照樣可領取工資。但詹妮覺得在家賺自己母親的錢不是本事,她一定要去外面賺錢來表示自己有自立的能力。
瑞士
父母為了不讓孩子成為無能之輩,從小就培養孩子自食其力的精神。譬如,對十六、七歲的姑娘,從初中一畢業就送到一家有教養的人家去當一年女佣人,上午勞動,下午上學。這樣做,一方面鍛練了勞動能力,另一方面還有利於學習語言,因為瑞士有講德語的地區,也有講法語的地區,所以這個語言地區的姑娘通常到另外一個語言地區當佣人。
德國
家長從不包代替孩子的事情。法律還規定,孩子到14歲就要在家裡承擔一些義務,比如要替全家人擦皮鞋等。這樣做,不僅是為了培養孩子的勞動能力,也有利於培養孩子的社會義務感。
日本
教育孩子有句名言:除了陽光和空氣是大自然的賜予,其他一切都要通過勞動獲得。許多日本學生在課餘時間,都要去外邊參加勞動掙錢,大學生中勤工儉學的非常普遍,就連有錢人家的子弟也不例外。他們靠在飯店端盤子、洗碗,在商店售貨,在養老院照顧老人,做家庭教師等來掙自己的學費。孩子很小的時候,父母就給他們灌輸一種思想:"不給別人添麻煩",全家人外出旅行,不論多麼小的孩子都要無一例外地背上一個小背包。別人問為什麼,父母說:"他們自己的東西,應該自己來背。"
加拿大
為了培養孩子在未來社會中生存的本領,人們從很早就開始訓練孩子獨立生活的能力。在加拿大有一個記者家中,兩個上小學的孩子每天早上要去各家各戶送報紙。看著孩子興致勃勃地分發報紙,那位當記者的父親感到很自豪:"分這麼多報紙不容易,很早就起床,無論颳風下雨都要去送,可孩子們從來都沒有耽誤過。"
来源:新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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