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6日召開的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16次會議上,北京市公安,司法,檢察院系統進行連竄人事變動,範圍之廣頗為罕見。
據新京報報導,26日,北京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16次會議上,免去馬振川北京市公安局局長一職。與此同時,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傅政華升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傅是刑偵出身,曾任公安部刑偵局副局長,後調北京市公安局,主抓刑偵和禁毒。
會議同時免去吳玉華的北京市司法局局長職務,任命於泓源為北京市司法局局長,。
會議同時任命8位區縣檢察院檢察長:王振峰為海淀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苗生明為景山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守良為順義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韓索華為昌平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藍向東為懷柔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劉旭東為平谷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陳平為密雲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鐵軍為延慶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除了公安,司法,檢察院系統一系列人事變動外,會議還通過任命孫康林為北京市政府秘書長,免去黎曉宏的北京市人民政府秘書長職務。孫康林曾任大興縣縣委書記,市體育局局長。
會議還免去史捍民的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局長職務,任命陳添為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局長。
官方報導沒有提及北京市公安局局長馬振川;北京市司法局局長吳玉華等人被免職原因。但北京公安局局長馬振川去年3月即傳出被調查一說。消息稱:黃光裕案,王益案案發後,大陸公安部門多人涉案,除了公安部前部長助理鄭少東、公安部經偵局副局長兼北京直屬總隊總隊長相懷珠,曾擔任奧運北京安保指揮中心總指揮、一時頗為叱吒風雲的北京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長馬振川,也是其中一個。
去年5月,香港明報引述大陸網站消息指,市委常委馬振川不再兼任市公安局長一職。但之後,馬振川仍多次以市公安局長之職在媒體上露面。
對於被免職的北京市司法局局長吳玉華,去年4月,北京著名律師李勁松曾向中國大陸審計署舉報吳玉華等人涉嫌巨額貪污受賄一事。
李勁松律師提供的資料顯示,北京市司法局及北京市司法局局長吳玉華副局長董春江律管處長蕭驪珠等相關責任人,在2002年至2008年七年期間,利用自已實際掌控著北京市律師協會2002 年至2008年「七年期間至少高達2億5千9百萬元」巨額會費支用權的便利,以「辦公用房租金」名義向北京律協非法索收了533萬元巨款,以「現辦公場所物業管理費」名義向北京市律師協會非法索收了483萬元巨款,共計非法索收了1016萬元巨款。李勁松律師認為以上已涉嫌單位受賄罪。
另據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2005年的調查報導,吳玉華還是參與迫害大陸法輪功學員及著名維權律師高智晟的直接責任人之一。
據悉,中共江氏集團1999年開始迫害法輪功後,主管北京市監獄管理局和北京市勞動教養管理局的北京市司法局黨委書記、局長吳玉華對發生在北京市監獄、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普遍的酷刑和虐殺負主要責任。
此外,被免職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長馬振川也曾負責2002年北京市迫害法輪功的行動和對法輪功學員的「轉化」工作。奧運期間,北京借奧運大批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作為奧運安保協調小組副組長、北京市公安局局長的馬振川是涉案主要責任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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