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行唱紅歌無法可依(圖)

作者:秦全耀 發表:2011-06-21 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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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各地政府掀起的唱紅熱潮,迎來了「新紅歌時代」。

水漲船高。據錢江晚報報導,租賃價格一直是30元至40元一套的紅色演出服一下子漲到了60元。如果要開發票的話,60元/套的價格基本就沒什麼商榷餘地了。如果不要發票就便宜,唱紅歌也有人乘機偷漏稅。
要排紅歌賽為由,記者打電話給杭州天天藝術服飾。提到紅軍裝,對方張口便是「需要預約排號子」:「今年特別緊俏,你如果要借民族服裝,我們這裡存貨倒是很充裕。」

杭州冠幸服飾租賃打了電話,對方的說法和天天服飾如出一轍:「租借紅軍裝的單子最近排得很滿,如果要租,必須先繳納10% 20%的訂金。」

在接到電話後,中國最大的邦家租賃業務人員表示惋惜,雖然我們全國開了幾十家,租汽車租傢俱租電器,但從沒想到紅軍裝也能租賃,而且利益如此看好。

在淘寶上發現,像女兵海軍裝之類的冷門演出服,租賃價格甚至已經達到了150元/套,而每個店家都對租賃時間做了嚴格規定,通常是「演出前一天下午取或演出當天取,演出後一天上午必須還」。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行政法研究所所長何兵:「重慶累計唱紅10.4萬次場,參與人數8000萬,場地費服裝道具一人1500元,共計2.1億元,每人次誤工費、交通費加起來共計2700億。如果全國唱紅會是幾萬億,為什麼不搞醫保?!」

各級政府依法行政,必須要先找出法律依據,哪條法律、法規涉及行政許可了?如果沒有法律依據,那就等於是他們私自設置的東西。起初本以為唱紅歌不花什麼錢,老秦不知租衣裳租場地政府走的什麼費?紅歌一曲驚天地,為什麼唱紅歌非要花錢租衣?難道賠本才能嫌吆喝,唱紅歌必須要更衣?

如果各級政府非要把唱紅歌作為一項制度進行推行的話,就必須讓它披上合法的外衣。因此本博秦全耀對政府組織唱紅歌的合法性提出質疑。如果唱紅歌不是一句口號,那麼,請政府拿出依法行政的依據。

而且,唱紅歌濃酒一罈烈酒一懷,如此激烈,還要什麼和諧社會?也許有人會說,江山都是人家打的,還要什麼有法可依?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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