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哈托與鄧小平的「群體滅絕」暴行(圖)

紀念「六四」說一點鄧小平和蘇哈托

作者:淳於雁 發表:2012-06-18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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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六四前「鄧小平下臺李鵬下臺」標語(資料圖片/看中國配圖)

今年的「六四」是1989年「天安門大屠殺慘案」的23週年,雖然不是「逢五逢十」,但是由於中國大陸「胡共」政權高層權力鬥爭的詭異形勢,不願意忘卻這場「鄧共」出動野戰軍,用坦克車和機關鎗血腥鎮壓和平請願訴求「反對貪污腐敗,爭取自由民主」的無辜青年學生和北京市民,造成人民群眾數以千計死傷以及數以萬計被捕受到酷刑迫害乃至處決,如此古今中外所罕見的「群體滅絕」暴行,紀念「六四」愛國民主運動,在海內外華人社區活動更加廣泛,聲勢更加浩大,而且更為明確地提出要追究「鄧共」一夥劊子手、殺人犯的政治法律責任。

香港人民23年如一日,每年在維多利亞公園舉行的悼念「天安門大屠殺」死難者燭光晚會,今年與會人數竟破記錄高達185,000人,大批抗拒「洗腦」教育的90後年青港人,已然成為推動民主運動的主力軍;還有許多國家的華人社區也都有到中國使領館抗議、紀念會等各種形式的活動。值得一提的是國內包括北京、上海、福建、貴州、廣東、湖北等許多地方,也出現秘密和公開紀念「六四」,要求平反的活動,人們冒著被抓捕的風險,勇敢挺身而出表達對中國民主運動獻身殉難英烈們的悼念。這在「中宣部」採取愚民政策嚴密封殺控制輿論,「政法委」採取暴力手段嚴厲鎮壓異見人士的中國大陸,委實難能可貴。

每逢「六四」週年,往往會想起一些「並不如煙」的往事。1989年發生「天安門大屠殺」後,有一次我見到在本地的「中資」機構當總經理的一位學長;他是中爪哇梭羅華僑公學讀書時的老同學,從印尼、中國、香港直到悉尼,斷斷續續都不時保持聯繫。我們是無所不談的老熟人,他跟我談起軍隊在天安門廣場一帶殺戮無辜學生市民時,身為「國家幹部」當然要打「官腔」,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第一次從他口裡聽到「殺他兩萬人,可以穩定二十年」,大吃一驚;我想他不可能說出這樣的話,便問他這句話是誰說的?我根據過去的經驗判斷,知道他是在按級別內部傳達聽來的。他當然支吾其詞絕不能告訴,因為這是組織紀律。更為耐人尋味的是他接著竟說:「蘇哈托殺了60萬人,不是照樣當他的總統嗎!?」當時,蘇哈托已經從1966年推翻蘇加諾奪取政權,獨裁執政23年。經過多年後,才陸續揭露真相資料,「殺人穩定輪」確是鄧小平說的,也是他的「思想」;至於羨慕蘇哈托「殺人獨裁論」,是否也是其說?尚有待日後研究「鄧小平理論」的學者專家考證了。

印尼前總統蘇哈托(Soeharto,1921 – 2008)和中共「第二代領導核心」鄧小平(1904 – 1997),表面上看起來是「性質」完全不同甚至對立的兩個國家領導人:蘇哈托是極端反共的民族主義穆斯林,而鄧小平是共產黨「無產階級革命家」的無神論者。但是,實際上他們在專制和殺人方面的思想本質是一樣的,他們都有踐踏人權,殺戮無辜平民,犯下「群體滅絕」滔天罪行的可怕而可恥的記錄。

如果有什麼不同的話,就是蘇哈托屠殺的對象是印尼共產黨成員及其同情者,牽連到「熱愛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親共」的華裔,以及已經歸化印尼根本不認同中國,更不知道「共產黨」是神馬東西的「支那人」(Orang Cina)受害。據不完全統計,蘇哈托在1965 – 1966年奪取政權期間,在印尼各地屠殺了60多萬人(一說近100萬人),主要是印尼共產黨(Partai Kommunis Indonesia,簡稱PKI)及其「人民青年團」(Pemuda Rakyat),「全印尼總工會」(簡稱SOBSI),「印尼婦女運動」(簡稱GERWANI)等外圍組織的各級幹部和積極份子,把印尼共的有生力量幾乎趕盡殺絕,消滅殆盡。其中無辜遭到打砸搶、姦燒殺而慘死的「中國血統」華人約有20萬人;這是印尼華人社區應該吸取的「血的教訓」。令人遺憾的是現今駐印尼使領館和那些「愛國」、「親共」華人社團領導人,「好了傷疤忘了痛」,又在「勾勾搭搭,故伎重演」,以至往往引起主流社會的極大反感,甚至投書本地報章公開抨擊,負面影響相當「不好」,難免令人擔憂。

鄧小平搞掉華國鋒,親自主政以後的主要罪惡,以1989年而論,則是「天安門大屠殺」,至今已經過去23年了,「矬子」也已經「萬壽無疆」15年了,官方還要嚴實摀住蓋子,禁止人民過問談論「六四」的真相,連傷亡人數和名單都尚無正式公布。最可笑的是「鄧共」時期那些牽扯到「天安門大屠殺」的領導人,其實心裏都明白這是一場罪孽深重、影響千古的歷史大案,關係到自己和子孫後代將來的聲譽是「流芳」還是「遺臭」的問題,所以不顧「中宣部」的禁令,在不同場合,利用各種方式,分別透露當年「鄧共」高層策劃軍事暴力流血鎮壓學生市民愛國民主運動的一些情況。如先後已經送到境外出版發行的《李鵬六四日記》,被認為是「北京屠夫」的李鵬,極力否認自己的罪行,把一切責任推給鄧小平和北京市市長陳希同;而《陳希同親述 — 眾口爍金難鑠真》,則反駁李鵬的指責,否認他「謊報軍情」誤導鄧某,他也不是鎮壓現場的第一指揮,企圖撇清自己等。

現在看來,所有當時在鄧某家裡開會的中共八個「元老」和李鵬、陳希同等有份參與策劃的領導幹部,都有相應的不同程度政治法律責任;當然主要拍板調動軍隊的是「核心」鄧小平,他的罪惡和責任最大。有朝一日,一旦在中國按《憲法》建立起獨立的司法機構,「天安門大屠殺」歷史大案的所有責任者,都要接受法治法律的制裁,公正合法,量刑定罪,罪有應得,不論他們已經死去或是仍然在世,這樣才能還回人民和歷史一個公道。



来源:《澳洲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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