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六四前“邓小平下台李鹏下台”标语(资料图片/看中国配图)
今年的“六四”是1989年“天安门大屠杀惨案”的23周年,虽然不是“逢五逢十”,但是由于中国大陆“胡共”政权高层权力斗争的诡异形势,不愿意忘却这场“邓共”出动野战军,用坦克车和机关枪血腥镇压和平请愿诉求“反对贪污腐败,争取自由民主”的无辜青年学生和北京市民,造成人民群众数以千计死伤以及数以万计被捕受到酷刑迫害乃至处决,如此古今中外所罕见的“群体灭绝”暴行,纪念“六四”爱国民主运动,在海内外华人社区活动更加广泛,声势更加浩大,而且更为明确地提出要追究“邓共”一伙刽子手、杀人犯的政治法律责任。
香港人民23年如一日,每年在维多利亚公园举行的悼念“天安门大屠杀”死难者烛光晚会,今年与会人数竟破纪录高达185,000人,大批抗拒“洗脑”教育的90后年青港人,已然成为推动民主运动的主力军;还有许多国家的华人社区也都有到中国使领馆抗议、纪念会等各种形式的活动。值得一提的是国内包括北京、上海、福建、贵州、广东、湖北等许多地方,也出现秘密和公开纪念“六四”,要求平反的活动,人们冒着被抓捕的风险,勇敢挺身而出表达对中国民主运动献身殉难英烈们的悼念。这在“中宣部”采取愚民政策严密封杀控制舆论,“政法委”采取暴力手段严厉镇压异见人士的中国大陆,委实难能可贵。
每逢“六四”周年,往往会想起一些“并不如烟”的往事。1989年发生“天安门大屠杀”后,有一次我见到在本地的“中资”机构当总经理的一位学长;他是中爪哇梭罗华侨公学读书时的老同学,从印尼、中国、香港直到悉尼,断断续续都不时保持联系。我们是无所不谈的老熟人,他跟我谈起军队在天安门广场一带杀戮无辜学生市民时,身为“国家干部”当然要打“官腔”,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第一次从他口里听到“杀他两万人,可以稳定二十年”,大吃一惊;我想他不可能说出这样的话,便问他这句话是谁说的?我根据过去的经验判断,知道他是在按级别内部传达听来的。他当然支吾其词绝不能告诉,因为这是组织纪律。更为耐人寻味的是他接着竟说:“苏哈托杀了60万人,不是照样当他的总统吗!?”当时,苏哈托已经从1966年推翻苏加诺夺取政权,独裁执政23年。经过多年后,才陆续揭露真相资料,“杀人稳定轮”确是邓小平说的,也是他的“思想”;至于羡慕苏哈托“杀人独裁论”,是否也是其说?尚有待日后研究“邓小平理论”的学者专家考证了。
印尼前总统苏哈托(Soeharto,1921 – 2008)和中共“第二代领导核心”邓小平(1904 – 1997),表面上看起来是“性质”完全不同甚至对立的两个国家领导人:苏哈托是极端反共的民族主义穆斯林,而邓小平是共产党“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无神论者。但是,实际上他们在专制和杀人方面的思想本质是一样的,他们都有践踏人权,杀戮无辜平民,犯下“群体灭绝”滔天罪行的可怕而可耻的纪录。
如果有什么不同的话,就是苏哈托屠杀的对象是印尼共产党成员及其同情者,牵连到“热爱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亲共”的华裔,以及已经归化印尼根本不认同中国,更不知道“共产党”是神马东西的“支那人”(Orang Cina)受害。据不完全统计,苏哈托在1965 – 1966年夺取政权期间,在印尼各地屠杀了60多万人(一说近100万人),主要是印尼共产党(Partai Kommunis Indonesia,简称PKI)及其“人民青年团”(Pemuda Rakyat),“全印尼总工会”(简称SOBSI),“印尼妇女运动”(简称GERWANI)等外围组织的各级干部和积极分子,把印尼共的有生力量几乎赶尽杀绝,消灭殆尽。其中无辜遭到打砸抢、奸烧杀而惨死的“中国血统”华人约有20万人;这是印尼华人社区应该吸取的“血的教训”。令人遗憾的是现今驻印尼使领馆和那些“爱国”、“亲共”华人社团领导人,“好了伤疤忘了痛”,又在“勾勾搭搭,故伎重演”,以至往往引起主流社会的极大反感,甚至投书本地报章公开抨击,负面影响相当“不好”,难免令人担忧。
邓小平搞掉华国锋,亲自主政以后的主要罪恶,以1989年而论,则是“天安门大屠杀”,至今已经过去23年了,“矬子”也已经“万寿无疆”15年了,官方还要严实捂住盖子,禁止人民过问谈论“六四”的真相,连伤亡人数和名单都尚无正式公布。最可笑的是“邓共”时期那些牵扯到“天安门大屠杀”的领导人,其实心里都明白这是一场罪孽深重、影响千古的历史大案,关系到自己和子孙后代将来的声誉是“流芳”还是“遗臭”的问题,所以不顾“中宣部”的禁令,在不同场合,利用各种方式,分别透露当年“邓共”高层策划军事暴力流血镇压学生市民爱国民主运动的一些情况。如先后已经送到境外出版发行的《李鹏六四日记》,被认为是“北京屠夫”的李鹏,极力否认自己的罪行,把一切责任推给邓小平和北京市市长陈希同;而《陈希同亲述 — 众口烁金难铄真》,则反驳李鹏的指责,否认他“谎报军情”误导邓某,他也不是镇压现场的第一指挥,企图撇清自己等。
现在看来,所有当时在邓某家里开会的中共八个“元老”和李鹏、陈希同等有份参与策划的领导干部,都有相应的不同程度政治法律责任;当然主要拍板调动军队的是“核心”邓小平,他的罪恶和责任最大。有朝一日,一旦在中国按《宪法》建立起独立的司法机构,“天安门大屠杀”历史大案的所有责任者,都要接受法治法律的制裁,公正合法,量刑定罪,罪有应得,不论他们已经死去或是仍然在世,这样才能还回人民和历史一个公道。
来源:《澳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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