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潘金蓮》誰是潘金蓮?(圖)

作者:邢子君 發表:2017-04-22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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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潘金蓮》誰是潘金蓮?
《我不是潘金蓮》(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7年4月22日訊】《我不是潘金蓮》拿下亞洲電影大獎「最佳女主角」、「最佳電影」、「最佳攝影」後,想起要看看此片。故事在煙雨濛濛的江南小鎮中展開,古風美的襯托下,一個為討個公道的女人牽出一個「畜生」、兩個愛慕者和一群表面光鮮的官員,這些形象在名、利、情中爾虞我詐,表現著「人無道」。而這「地傑人不靈」的真正原因,卻隱藏在影片當中,待觀眾去品、去破、去悟。

假離婚與潘金蓮十年上訪心路艱

農村婦女李雪蓮跟丈夫秦玉河假離婚,為了秦玉河能分得一套縣城的房子。沒想到假離婚變成了真離婚,丈夫跟別人結了婚。

李雪蓮找法院解決此事,法官判決離婚有效。她找縣長、市長申冤,結果被「喝茶」關押了幾天。

李雪蓮不明白,「我打官司是為了告別人,怎麼到頭來,倒把自己給折騰進去了?」此時,她只想辨別個真假,讓秦玉河向她承認之前的離婚是假的。可是秦玉河當著眾人的面說,看她不像李雪蓮,而像潘金蓮。

賠了夫人又折兵的李雪蓮,連尊嚴都搭上了,她想殺人,但沒人幫她。她來到北京,找到給領導當廚師的老同學趙大頭,藉機向中央領導反映了此事。

於是她的「小事」成了震動當地官場的「大事」,法院院長、縣長和市長都撤了職。不過她的「小事」依舊沒有解決。繼續上訪的過程中,每年一到「兩會」,她所在的省、市、縣都要派人對她圍追堵截。

10年過去了,當年的全國人代會即將開幕,政府、公安、法院一套班子又圍繞李雪蓮開始工作,李雪蓮說今年不上訪,覺得心死了。但法院院長、縣長、市長難以相信,反覆追問李雪蓮是不是欺騙他們,要求她簽「保證書」,保證不上訪。被逼的李雪蓮說既然這樣就繼續上訪,於是她家的安保有了近乎中南海的規格。

幾經周折,李雪蓮來到北京,卻被早已等候在此的法院院長、縣長等大批人馬抓住,他們告訴她秦玉河因車禍死亡的消息,告訴她沒有再上訪的理由和根了。她大哭一場,感覺突然失去了申訴和生活的目的。

幾年後,北京一家飯館裡,李雪蓮偶遇10多年前被撤職的前縣長史為民,向他講述了跟前夫假離婚的真實目的是為了生二胎。可離婚後大兒子歸了前夫,肚裡的小孩子也流產了,她不斷伸冤的目的也是為了死去的胎兒。

古風猶存江南美 禮崩人壞鏡中窺

此片獲亞洲電影大獎最佳攝影,的確實至名歸。徽派民居,飛檐戧角,古樹落日,拱橋映水......獨特的圓鏡中運用了中國傳統美學手法,頗具特色。除了自然風光與徽派民居展現的美與文化,還以古宅院、孔子像、君王畫、佛堂、菩薩像作為獨立背景,現代場景的對稱美表現也十分突出。配以臺前幕後的民樂伴奏,讓人感慨傳統文化積澱基奠之深厚。

劇情本身在一些人看來荒誕,是荒誕還是寫實,恐怕要看站在哪一層次來看了,這也是這部影片值得稱道的特點之一,提供了一種視野的開闊性。站在體制內的人,看到李雪蓮的「固執」,會覺得荒誕;站在體制外的人,看到官員「聰明」的招數,會覺得荒誕離奇;站在較低道德基點上的人,吸引他們的,或許只是「潘金蓮」;站在較高道德基點上的人,會從影片中窺見,劇情和人物來源於現實,而現實卻比劇情本身更加荒誕不經,早已是禮崩人壞了。

該片用古風的美與傳統文化來反襯劇情,本身就是一種強烈的對比與警醒。

江南小鎮美景的襯托下,是至親至愛的無情出賣——對親人無情。

夫妻本是最親近的人,二人之間的口頭協議,基於無條件的信任。,被丈夫狠狠地的坑了,秦玉河成了李雪蓮眼中無情、無義、無人性的三無「畜生」。大頭原本是劇中一個溫情的人,一直支持支撐李雪蓮。十10年後在官員「賈聰明」的主意下,為了利益上的一舉兩得,大頭也出賣了李雪蓮。秦玉河的壞或許是源於社會道德的隨波逐流,而大頭的變壞,則是體制下的利誘,將道德下拉的再加一把力。

古宅院裡裡、孔子畫像前,是官員保帽壓民的陽謀——對聖賢無敬。孔子是中華民族兩二千年來道德的聖賢,中共建政後,受到批判,是對傳統道德全面摒棄。短短兩2個小時的影片,每一幕都是經過設計考量的,孔子畫像出現在片中,絕非偶然。現實中荒謬的是,孔子學院在世界各地建立起來,但卻是假借聖賢之命,輸出黨文化進行海外滲透的間諜機構。

在佛堂菩薩像前,是李雪蓮求菩薩懲罰她要告的一眾人——對神佛無信。對神佛的信與敬仰原本是人類的普世價值,李雪蓮去的廟裡,香火寂寥,而她這個孤單的跪拜者,對現行體制與官員是不信的,希望神明幫助懲惡。但是如何信佛,如何向善,卻是李雪蓮不知道不懂得的了。而斬斷中華民族信佛向善血脈的,恐怕還得追溯到六、七十年代那場腥風血雨了。

官也難斷法也難斷 真假黑白果真難辨?

對於離婚真假,法院判的對錯,李雪蓮與一眾官員的認識截然相反。

李雪蓮的認識是:「離婚證是不假,但當初的離婚是假的。」法官依據法律的判決是:「本案認人證物證清楚,李雪蓮、秦玉河離婚是真的。」馬市長的認識是:「這件事情本身,李雪蓮並不佔佔理,當年她真離婚假離婚的事情,法院並沒有判錯。」

這三種認識,是人、法、官三個層面上的認識。李雪蓮的認識是一個人基於事實本身是真是假的認識;法院的判決和官員的認識是制度框架下,對事件真假、判決對錯的認識。反映出的是事實與法律的衝突,人性與制度的衝突。;表現的是在制度下形成的思維,已經無法以人性為根本看待、判斷真假對錯了。

10年間,圍繞李雪蓮的事,從市長、縣長、法院院長等一套班子全部撤換,事情也從基層一直反映到中央。,中央首長發了火,一眾官員不是「不作為」,而是一直在變換工作方法。從「喝茶」、攀親戚、請群眾吃飯,到給李雪蓮找對象,點子奇多。

時間的推移、整套班子的更換、體制內自下而上都沒能力解決李雪蓮芝麻小的事情。在果樹下,李雪蓮和果農道出了尋死的真正原因:「這事要能說清,我也就不死了。」

片中非常有趣、暗諷手法隱藏很深的一幕是馬市長在觀看《三岔口》。這是一出出傳統名戲,而馬市長觀看的這出出《三岔口》,卻是中共建政後經過篡改的,暗算別人、見不得光的丑角黑衣人,經過篡改,搖身一變,演成了英雄好漢。除了暗比中共篡政,顛倒黑白,把自己粉飾成英雄,更暗中道出了李雪蓮芝麻小的事不能真正去辨個真假的原因:。如果說以謊言為基礎的離婚判定是假離婚,那麼以謊言為基礎的政權怎麼判定呢?

孰大孰小乾坤掉 生命官帽天平倒

大和小是片中始終出現,也是片中人物不斷在探討與思考的。

秦玉河說李雪蓮「把小事鬧大」;中央首長批評下級,李雪蓮逐級上訪,是事情「小芝麻變大西瓜」;李雪蓮被公安綁去「喝茶」,被教育要「識大體、顧大局」;處理李雪蓮事情的過程中,馬市長提出「李雪蓮的事情究竟是大事還是小事」,鄭縣長回應:「正如您從前說的,是小事。」在官帽與國家的臉面上,馬市長說:「我們丟官是小,現在新聞、微信這麼發達,把我們國家的臉丟到國外是大。」

李雪蓮和她的事被理所當然的看成是小事,在馬市長「千里裡之堤潰於蟻穴」的比喻中,李雪蓮成了破壞體制、阻礙官途的螻蟻。

而事情最終的解決,用馬市長的話說,「是以不解決而解決的」,秦玉河的意外車禍為這起官司畫上句號,也給官員們提供了一個新的思路與工作方法。那麼被當成螻蟻的民,在現實中出現各種荒誕的「被死亡」案件也就不足為奇了。

李雪蓮尋求真理,維護尊嚴是生命層次的需求。官帽除了代表名還能帶來利,而名利只是生命的附屬品,當人把附屬品看得比生命本身更重要時,除了傷害他人,也是自我生命的棄本跳崖。

值得回味的是,當李雪蓮的事終因意外畫上句點後,鏡頭給了馬市長與鄭縣長,兩二個人站在會議禮堂掛著「永樂」牌子的立柱前。李雪蓮的事情永遠終結了,帽子暫時保住了,今後他們要把「馬雪蓮」、「王雪蓮」的事解決在萌芽狀態,繼續做「永樂」夢。然而,這個「永」有多遠,恐怕和生命的本身、生命的永恆比起來,才真是小的可憐。

誰才是「潘金蓮」

故事結束了,想來潘金蓮事件的出現顯得可有可無,實際上,單單假離婚這一件事情就足以支撐故事貫穿始終。那麼「潘金蓮」這個文化符號的引出僅僅是為了豐富故事情節或博取眼球嗎?不論對於同名小說還是電影來說,絕不止於此。

聖經《啟示錄》中提到一個「大淫婦」,而中共的行為正印證了《啟示錄》這部預言對其的種種描述。那麼「潘金蓮」的引出就具有深意了,這才是影片中最醒目也同時是隱藏最深、最高級的暗喻。好片!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看中國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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