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簽證(圖片來源:Adobe Stock)
【看中國2018年10月21日訊】紐約一名華裔男子,九年前為居住在中國的妻子申請親屬移民。但妻子因謊報工作信息而被美國駐廣州總領事館連續被拒。2016年,華男在紐約東區聯邦法院狀告美國國務院(DOS)、美國國土安全部(DHS)、司法部(DOJ)延誤裁定其妻子DS-230移民簽證申請表格,敗訴後男子不服,繼續上訴至第二巡迴上訴法院,不過在18日上訴法院判決維持原判。
根據法庭文件,報住美國紐約皇后區艾姆赫斯特(Elmhurst)的華裔男子曾先勇(Xian Yong Zeng,姓名皆為音譯)是美國公民,他的妻子劉鐵(Tie Liu)則居住在中國。
2009年11月23日,曾先勇為妻子申請I-130,該申請於2010年3月25日在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通過,2011年6月9日國家簽證中心(National Visa Center)開始處理該申請並將案件轉至美國駐廣州總領事館進行處理。
2011年8月16日,劉鐵到美領館面試。面試官要求她出示更多證明與曾先勇婚姻真實的材料。同年9月20日,領館拒絕了劉鐵的簽證申請,原因是她的申請材料有為獲得移民福利而填寫的重大失實陳述,在自己的僱用經歷上撒了謊。2017年2月17日,領館再次拒絕劉鐵的申請。
2016年12月19日,曾先勇在紐約東區聯邦法院狀告國務院、國務安全部和司法部,要求移民部門盡快就其妻子的移民申請進行裁決,表示相關部門有意且沒有緣由地拒絕劉鐵的申請,剝奪了他與妻子在美國團聚的機會。隨後國務院向法院提交動議,表示已經就該申請做出裁決,該申請無效。地方法院通過國務院的動議,原告的狀告因缺少事項管轄權(subject matter jurisdiction)被駁回。曾先勇就領館拒絕劉鐵簽證申請時違背了正當法律程序而提交動議,但仍被駁回。
之後曾先勇再上訴至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指出自己妻子的簽證被拒帶來的後果,令其無法獲得第一修正案權利。上訴法院認為領館拒簽是合理的,是基於劉鐵重大失實陳述基礎上才拒絕其申請,決定維持地方原判。
責任編輯:張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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