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揮外國旗屬分裂國家?劉漢銓遭港民嗆爆(圖)


前全國政協常委劉漢銓則認為,在國安法下,示威揮動外國旗是屬於分裂國家的違法行為,慘遭港民嗆爆。資料照。
前全國政協常委劉漢銓則認為,在國安法下,示威揮動外國旗是屬於分裂國家的違法行為,慘遭港民嗆爆。資料照。(圖片來源:NICOLAS ASFOURI/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0年6月29日訊】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起一連三日召開會議,「港區國安法」草案已加入議程。葉國謙27日表示,相信相關法例最快在30日刊憲,於7月1日實施。公民黨主席梁家傑昨日出席港台《城市論壇》時批評,如果草案即時在香港生效,繞過政府部門審視條文、對立法會報告等程序是破壞香港制度。另外,前全國政協常委劉漢銓則認為,在國安法下,示威揮動外國旗是屬於分裂國家的違法行為,慘遭港民嗆爆。

國安法未照程序、條文細節未公開 梁家傑、岑子杰不滿

據《立場新聞》報導,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日前曾表示,在人大通過草案後,同日港府刊憲公佈。梁家傑在節目上表示,基本法委員會應該要先開會討論條文,再經由政府部門審視條文向立法會報告,並由議員確定根據《基本法》18條,該全國性的法律不屬內部自治範圍,屬國防、外交方才可納入附件三。

梁家傑反問,「依個過程可唔可以幾個鐘做哂?冇可能。」他認為,如通過草案後,即時在香港生效,這是「禮崩樂壞、完全當(制度)係廢」,是破壞香港制度。

梁家傑不滿「港區國安法」是影響全港700多萬人的刑事罪行,因有消息指可判處終身監禁,但是條文連行政長官和律政司司長都沒有看過就將要通過、實行,做法很離譜。

梁家傑反問是否要大眾對國安法「不要問,只要信?」他又指,當年23條計劃在香港立法,大律師公會曾經提出過千頁意見書,但如今「港區國安法」沒有公開條文、解釋條文、界定概念。他對此形容比較香港現行普通法的法律制度,「港區國安法」是「平行時空、自成一體」,任何人只要被冠以國家安全之名,全部原有機制下的人權保障、審訊程序公義、自由和人權,都不能在「港區國安法」的機制下實行。

民陣召集人岑子杰也質疑,「港區國安法」至今仍未公開草案66條條文,從沒有徵詢民意、經過香港立法程序,可見整個「港區國安法」立法過程不尊重本身的香港法制。

示威揮外國旗屬分裂國家?劉漢銓遭港民嗆爆

劉漢銓在節目上稱,「港區國安法」主要內容已寫清楚,「我諗絕大部份香港老百姓都唔會牽涉」四類行為,不認為大眾要因未看過草案內容而憂慮。

但當劉漢銓被問到立法後叫「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結束一國兩制」是否違法,他指,要待國安法訂立之後才知道法律詳細內容,屆時大眾會知道「應唔應該做」。他個人則認為在示威活動中揮舞外國的旗幟是分裂國家,違反相關法律的行為。

岑子杰對此質疑,劉漢銓強調只有「一少撮人」會違法,但香港有過百萬人叫喊過「光復香港」等口號,他反問「一少撮人」是與全港人口比較、抑或大陸14億人比較。他又認為,中央立法後,可以無限延伸及解釋法律,他請大家「上網搜尋過去中國內地顛覆國家政權的人做過甚麼事」。

網友嗆聲

「奧運會咪好多人分裂國家?」

「外國人揮動自已國家國旗都唔得?」

「揮舞國旗有事,拎住自己本外國護照揮舞及使用就安全合法」

「揮下旗就分裂到嘅豆腐政權☺」

「共產黨真係好脆弱,脆過塊卡樂B!」

「共諜去人哋國家搞事分裂人哋國家就得」

「你班膠官點解會係外國藉?」

「我覺得有外國國籍比舉外國國旗嚴重囉!」

「正如之前差佬演繹限聚令『我話犯法就係犯法』,國安法下差佬更加全情配合盡情發揮。」

「這一年來,其實普通市民出街食飯或行街shopping,預到班癲狗都已經好危險啦,同埋立咩法又唔係大衆市民可以選擇,但就經常濫捕、濫打、濫告,市民人人自危,班廢人就人人自hi真係冇腦咁款,大話就聽足一年有多,矣,香港已經不像以前個香港啦」



責任編輯:許天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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