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原副市長姜保紅受賄案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圖片來源:網路)
【看中國2020年7月12日訊】(看中國記者苗薇綜合報導)日前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披露了甘肅古浪縣政協原副主席張長慶挪用公款、行賄案,火榮貴和姜保紅成為核心人物。
據陸媒報導,7月10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了古浪縣政協副主席、古浪鑫淼精細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張長慶案判決書,張因向火榮貴行賄超300萬人民幣、挪用公款5000萬一審獲刑13年。
判決書顯示:2010年至2017年期間,張長慶為了和時任武威市委書記火榮貴搞好關係,為其在企業經營、項目審批、資金使用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後給予火榮貴人民幣100萬元、美元30萬元、歐元3萬元。
張長慶供述:以上賄款以「拜年費」,「過節費」,火榮貴兒子的「學費」名義送給火榮貴。
火榮貴收受了張送的財物之後,對他給與「關照」。2013年2月,在火榮貴的安排下,古浪縣政府無償劃撥20001畝土地給鑫淼公司。2016年,他通過火榮貴、範某,從武威市交通局下屬融資平臺借了5000萬元,如果火榮貴不幫忙的話,他借不上這5000萬元。
關於這5000萬元,判決書中有火榮貴證言。火榮貴稱:2016年9月下旬,張長慶說要建廠,但缺少資金。他讓張找範某(時任政協武威市委員會副主席、武威市交通運輸局局長兼武威交投公司董事長,另案處理)借錢。張長慶當著他的面,跟範某說,「書記說你那兒有錢,借上些」。同時,他也對範某說,「你那兒有錢,給借上些,怎麼借你們去商量」。範某爽快答應了。
此外,判決書中有姜保紅的證言,張知道姜保紅和火榮貴關係好,想通過給姜送錢,和火榮貴搞好關係,以便今後能得到其對他公司的關照和支持。
5月28日,甘肅省臨洮縣人民法院對政協古浪縣委員會原副主席張長慶挪用公款、行賄罪進行宣判,張長慶一審獲刑1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火榮貴和姜保紅。兩人共事數年。火榮貴2010年至2017年任武威市委書記。姜保紅則自2012年起,先後擔任武威市招商局黨組書記、局長,武威市發改委黨組書記、主任,於2016年任武威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2018年7月,火榮貴宣布被調查,一個月後,姜保紅被宣布調查。
2019年1月10日,火榮貴和姜保紅被同時宣布雙開引爆輿論。兩人的通報中,姜被指搞權色交易,謀求職務晉升等不當利益;火榮貴也搞權色交易,與多名女性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係。
隨後《財新網》1月26日報導武威女副市長姜保紅的權色人生,稱姜保紅面容姣好,據她本人交代,除了與火榮貴有私情,她還與40多名官員發生過關係,其中17名是確認的領導人。
文章說,在甘肅官場,尤其在武威,姜保紅通過性賄賂謀求上位早有傳聞,她與火榮貴的親昵關係以及隱秘的權力交換,在坊間流傳多年。
《財新網》引述知情者的話說,姜保紅在甘肅省維穩辦期間,省政法委某位副書記曾時不時帶她參加飯局,她也有意識地結交一些部門的重要官員,如政法委和組織部系統。「她和這些官員來往,實際上就是一種交易,就是為了職務的升遷。」
2012年1月,姜保紅赴武威市任職,消息稱,火榮貴從武威到蘭州出差,與姜保紅不期而遇,看上了她,隨後把姜保紅弄到了武威。姜保紅到武威才四年多,即從副處升至手握實權的副廳級,其任職履歷幾番變化,這一切正是時任武威市委書記火榮貴的手筆。
2019年9月26日,甘肅省武威市前市委書記火榮貴,因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罰款100萬元。今年1月22日,因犯受賄罪,姜保紅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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