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12月2日被判囚後,被帶返荔枝角收押所,回頭望向傳媒。(圖片來源:ANTHONY WALLACE/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0年12月2日訊】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前成員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彥,被指去年反送中運動參與「6.21包圍警察總部」,被控煽惑、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12月2日判刑。裁判官以三人積極參與、在場示威者呼叫口號涉「挑戰警方權威」等理由,重判他們即時入獄,其中黃之鋒入獄13個半月、周庭入獄10個月、林朗彥則囚7個月,並且不准緩刑。
去年6月初反送中運動爆發,當時剛剛出獄的黃之鋒,與周庭等人同月21日呼籲市民包圍灣仔警察總部抗議,其後被捕,同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黃之鋒同時承認另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周庭則承認另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三人11月23日已承認相關控罪,其後被扣押及等待宣判。
《蘋果日報》報導,三人自上星期一認罪後已被還柙9天,12月2日早上由囚車接載到西九龍裁判法院,臨開庭一刻才獲安排步入犯人欄。黃之鋒向家屬席上人士揮手,他和林朗彥也不時望向公眾席。周庭束起長髮,略顯憔悴,不時低頭。
案件於下午2時半判刑,數十家中外傳媒到庭報道,記者和旁聽人士坐滿庭內以及法庭延伸位置。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民陣岑子杰、「阿牛」曾健成、區議員鄒家成等和大批市民到場聲援。
周庭聞判哭泣 黃之鋒勉「撐住呀!」
24歲的黃之鋒最終被判入獄13個半月,是三人中最重。他步入囚室前高喊:「知道好難捱,但撐住呀!」23歲的周庭被判入獄10個月,她聞判時抱頭痛哭。林朗彥(26歲)被判入獄7個月,高喊「絕不後悔!」公眾席上旁聽的大批人士高呼回應:「加油,等你出來呀!」
判刑次日剛好是周庭的24歲生日,她的代表大律師為她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但遭拒絕。還柙候判期間,周庭Facebook專頁發文指她精神尚可,惟胃口欠佳,盼望可以出來和港人一起過生日,着港人「等我回來」,惟如今她須在獄中渡過生日。周庭步入羈留室時仍不斷哭泣,黃、林二人嘗試安撫不果。
戰鬥未結束 獄中繼續爭取民主自由
黃之鋒也未能如願在後日出席公開大學畢業禮。他透過律師在Twitter留言說,他被判入獄13個半月,這不是戰鬥的結束,在他們前面還有另一個戰場。他又說,他們將在獄中與其他勇敢示威者一起戰鬥,雖然不顯眼,但對爭取香港民主和自由是必須的。
散庭後,三人的一眾戰友表現傷心,前香港眾志副主席鄭家朗於庭外哭泣,脫下口罩拭淚。「立場姐姐」何桂藍亦與記者相擁而泣。一些前來聲援的市民也忍不住痛心落淚。
當疑載有黃之鋒、周庭和林朗彥的囚車先後由西九龍裁判法院駛出時,過百位聲援的市民和記者湧到馬路旁追趕囚車送別,他們紛紛高舉「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手勢,高喊「撐手足 撐到底」、「沒有暴徒 只有暴政」等口號。
岑子杰:嚴刑峻法迫害打壓
裁判官王詩麗判刑時引述黃之鋒於案發前一日的Telegram訊息,稱其煽惑行為有一定部署。三人的角色雖有不同,但都是積極參與者,黃之鋒透過個人號召力,扮演積極領導者身份;周庭與黃之鋒站在一起,參與程度亦高。且集結有一定規模,導致警方需額外調配人手加強防衞,警車一度無法進入警總。她又宣稱示威者呼喊貶損警方的口號,目的無疑是「衝擊警方」、「挑戰警方權威」,因此本案的集結比其他集結更嚴重,必須判以阻嚇性刑罰,即時監禁是唯一選項。
民間人權陣線前召集人岑子杰對中央社表示,當局正以嚴刑峻法逼害爭取民主的人,整個制度都存在嚴重且不公的打壓,橫跨政治、新聞和教育等層面。目前本地類似黃之鋒等人的「政治案件」有很多,部份人被輕判後,律政司都會上訴。
民權觀察發言人沈偉男受訪時說,初步聽來今次判刑較重,可能會令很多人尤其是社運組織者感憂慮。他說,這次判決或導致外界今後不敢觸踫相關法例,因而損害香港社會的各種表達自由。
責任編輯:李家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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