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預司法 北京前副檢察長焦慧強獲刑11年 (圖)

發表:2021-07-20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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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檢察院原副檢察長焦慧強犯貪污罪受賄罪,獲刑11年。(圖片來源:網路)
北京市檢察院原副檢察長焦慧強犯貪污罪受賄罪,獲刑11年。(圖片來源:網路)

【看中國2021年7月20日訊】(看中國記者董林杉綜合報導)今日(20日)北京市檢察院原副檢察長焦慧強因貪污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曾揚言要守住清貧的焦慧強,被指控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搞錢色交易、違規干預司法

據大陸官媒報導,7月20日,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公開宣判市檢察院前副檢察長焦慧強貪污、受賄一案,裁定其犯貪污罪、受賄罪,數罪並罰判處11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80萬元人民幣。

法院審理認為,焦慧強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數額巨大;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鑒於被告到案後主動交待辦案機關未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自願認罪認罰等,故酌情判決。

值得一提的是,中共官方通報沒有披露焦慧強貪污、受賄的金額,只說他貪污數額巨大,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他也是一個典型的「兩面人」,作為工作了25年的「老政法」,焦慧強曾多次在公眾場合表態,「要敬畏法律、堅守良知」,「願每位海法人都有一顆乾淨的靈魂」。

焦慧強現年48歲,山西洪洞人。1995年8月,焦慧強進入北京市檢察院工作,歷任副科級助理檢察員、副處長,第一分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等。2016年5月至2019年3月,焦慧強海淀區法院任職期間曾擔任審判長審理過多宗貪污案,包括北京市原文化局非物質文化遺產處處長白玉清貪污案等。至2019年3月,焦慧強任北京市檢察院副檢察長。

2020年5月8日,焦慧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

有陸媒報導,焦慧強擔任海淀區法院院長期間,曾提撥了一批官員。海淀法院黨組在2016年年底調整了20多個中層正職,之後提拔了50多個中層副職。

報導指,北京市海淀區法院曾審理很多敏感案件,比如備受關注的「李天一案」一審以及方舟子與崔永元案等,爭議較大的「快播案」也是海淀法院一審宣判的,當時焦慧強仍在海淀區法院任職。另外,也有人舉報他生活作風問題。

2021年2月5日,北京市紀委監委發布消息,焦慧強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雙開」通報稱,焦慧強搞錢色交易;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侵吞巨額公共財物;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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