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制日报”所属的“法制与新闻”月刊去年十二月号披露,美国籍大陆人方复明、日本人永濑国男在浙江北仑港发电厂等重大国际招标项目中,涉嫌替日商丸红、三井商社贿赂中共电力高层官员。
方复明六十五岁,五七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电机专业,六?年调到浙江省电力局一直到八九年,其间先后历任工程师、浙江省电力研究所总工程师、所长、浙江省电力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八九年后移居美国,九四年加入美国籍。由于方复明曾担任处要职,与上层关系密切,九三年被香港飞雅电力开发顾问公司聘为董事经理。
九九年,方复明回大陆,中共侦查人员趁机潜入他下榻的饭店,从他所携带的笔记本电脑中,查到五百多份资料,其中大部分是国家机密文件,甚至还有中共领导人的批示;侦查人员还发现一张表格,上面分别列出了年月日、大陆主要的专案工程名称、负责人员以及他们收取的好处费金额等,其中涉及三十五名个人或单位,包括在北京的国家工作人员七名、外省市国家工作人员十五名;计划行贿金额数百万美元,已支付五十多万美元;受贿人的签字收据等。
公元两千年二月二十八日,方复明再次回大陆,刚一下飞机,就被扣押,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于三月十三日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八五年,北仑港电厂开国际标,参与竞标的日本丸红株式会社为顺利中标,找到当时担任浙江省电力局的副局长方复明,透过他找到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副总经理刘连城和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进口处长吴守仁。透过他们的运作,丸红取得北仑港项目的承揽权。丸红随后支付方复明十六万美元,方复明自己留下八万美元,分给刘连城和吴守仁每人各四万美元。
公元两千年四月二十九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以吴守仁涉嫌受贿罪将其逮捕;当年五月十六日,侦查员找到刘连城,刘坦白交代了涉案过程。中共在审讯方复明的过程中,又发现日本人永濑国男所涉及的行贿案。
公元两千年九月二十五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行贿罪对永濑国男立案侦查,同日刑事拘留,十月八日将其逮捕。
永濑国男一九六三年被中共外交部聘请,到北京外国语大学亚非语系任讲师、副教授,直到一九七九年十一月回到日本;由于他在中国的人际关系良好,八六年,日本三井物产株式会社聘请其为部长、特别顾问等职务,主要负责在中国的大型投标专案
。
一九八七年前后,在山东邹县火电厂二期扩建项目中,三井为某公司做代理,结果未中标,三井为此拜访时任山东电力局局长查克明,不久之后,查克明调任电力部副部长,主管基础建设项目。
九六年二月,查克明率核电考察团访问日本。三井派遣永濑国男拜访查克明,并为他准备了一千美元的零用钱。
九七年上半年,三井公司参与了浙江嘉兴火电厂二期项目投标,永濑国男给查克明送去一万美元;同年下半年,嘉兴专案正上报国务院审批,由于日本银行的贷款利率比其他国家高,查克明希望日本方面能够降低利率。为此,三井又透过永濑国男再送了两万美元给查克明,封他的嘴;后来,三井又透过永濑国男送给查克明三万美元。
九八年一月八日,查克明同意并签署了上报国家计委的嘉兴项目,五、六个月后嘉兴专案被批准,三井公司成为嘉兴专案的总承包商。
九八年八月,嘉兴专案开始融资,三井又透过永濑国男贿赂时任国家电力公司国际合作局局长谭艾幸,谭某则向永濑国男透露招标底线,为此,永濑国男送给谭某一万美元。
公元两千年七月二十四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谭艾幸立案侦查,七月二十七日对其刑事拘留,八月九日将其逮捕;二00一年四月五日,北京市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谭某有期徒刑十二年。
查克明一案经中共最高检察院反贪总局立案侦查;二00一年九月二十八日,北京市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查克明有期徒刑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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