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易制造冤假错案
我们在这无法罗列大律师公会提出的种种忧虑,但只要看看以下几点,就可知道政府的立法建议有多可怕。例如在煽动罪方面,由于政府建议把处理及管有煽动刊物入罪,大律师公会认为这将令写日记甚至只是把个人想法写在纸张上都成为犯罪行为;而从台湾带回一些鼓吹“台独”的书籍则可能被控告入口煽动刊物。试想想,当市民连写日记也受到规管、市民连写日记把自己的思想记下也可能触犯刑法时,这样的法例怎么能接受、怎么能不反对呢?
此外,政府建议的“隐匿叛国”罪也被公会严厉批评,认为订定这样的罪行“变相制造一个要普通人去报告叛国行为的责任”,结果通常是将无知的人、天真及信任他人的人或是基于专业操守而不得披露秘密的人入罪。事实上在现代开放及民主的社会中,叛国罪行的定义愈来愈复杂,普通市民根本不易掌握及判断什么是叛国行为,现在政府却建议把报告叛国行为定为公民的法律责任,这不是只会产生很多混乱、不安甚至冤假错案吗?
更可怕的是,政府的建议只是一面倒的赋予政府官员、执法部门更大的权力,却没有同时加入一些平衡或约束机制,确保市民的权利及自由。
变成奄奄一息死城
例如政府在引入煽动及窃取国家机密等罪行时既不肯加入公众利益作为抗辩理由,又不肯接受《约翰内斯堡原则》对保障言论自由的严谨规定,结果将令新闻传媒以至一般市民动辄得咎,很容易因某些言论或报道被追究刑责。像这样不合理扩大政府权力的建议,市民怎能接受呢?
大律师公会主席梁家杰先生以“冻水煮青蛙”来形容二十三条立法对法治的影响,认为政府的建议将令法治在不知不觉间走向死亡。我们认为梁先生还是太客气了,《基本法》二十三条的立法建议实际上是一剂慢性毒药,将从四方八面侵蚀市民的自由及权利,令香港社会逐渐失去活力,最终变成奄奄一息、毫无生气的“死城”!(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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