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延:审判江泽民民心所向 大势所趋

发表:2003-08-07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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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共“十六大”以来,国内外批评和谴责江泽民恋栈的声音不断升高,尤其是在萨斯疫情在中国的爆发期间,江泽民及其亲信们的自私和可耻的懦夫行为,更是激起广大的民愤,让全国人民痛恨不已。

江泽民在国内丧失民心的同时,在国外也发生了两个让江泽民胆寒的重要事件。一个是江泽民被海外法轮功学员告上美国法庭(即“诉江案”),另一个是近来成立的“全球公审江泽民大联盟”要发动在全球许多国家寻求多种方式对江泽民犯下的各种罪行进行审判(下称“公审江”)。这两件事都是针对江泽民个人多年来在中国犯下各种罪行而来。

通过观察来看,一些民众对“诉江案”和“公审江”有一些疑问或质疑,尤其是和中国有没有什么关系?是不是反对中国?会不会影响中国的经济发展?那么到底如何看得这个问题呢?

*江泽民不能代表中国

这个问题其实不难理解,但是搞清楚这个关系很重要,只是中国多年的教育和宣传混淆了国家、政府、中共和人民之间的关系,使得许多中国人对这些概念混淆不清,认为中共=中国政府=中国=中国人民,中共领导人一直自认为是中国、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的化身。这种把中共、中共领导人和中国、中华民族、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等同的观念,给中国人民思想造成了严重混乱:只要有人对中共和中共领导人有不同意见和看法,就被当权者指控为反党、反政府或反华。中共这种把党和党的领导人与国家、人民等同的做法逻辑上是混乱的,目的是搅乱人们的思想,加强对人民思想的控制,巩固自身的统治。

这些混淆不清和等同的概念在国外又引伸出另外的含义,人们只要一批评中共或中共领导人所犯的错误就会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指控为反华、反中国人民,所以对一些人来说,不管中共或中共领导人犯了多大的错误或罪行,都不能(尤其是在国外)张扬,否则就是给中国摸黑、反对中国政府。其实真正给中国摸黑的是那个犯罪的当权者,这用法律中的常识就可以理解:一个罪犯由于所犯下的罪行,不仅给受害者带来危害,也给自己家庭和家人脸上摸黑,但是摸黑的责任是完全在罪犯身上,而不是受害者或揭发罪犯的人,检察系统的任务就是揭发和控告罪犯,能说检察官给犯罪分子的家庭和家属脸上摸黑吗?

另一个需要搞清楚的是国家和领导人之间的关系。一个由合法程序产生的国家和政府领导人,是有职责、权限、义务和责任的,只能在行使宪法赋予的合法权限范围之内行使国家和政府的权力,只有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时候才能真正代表国家和人民。虽然宪法和法律授权国家和政府领导人在职权范围之内代表国家和人民,但是如果当权者为私利滥用权力、违法乱纪、胡作非为,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伤害,那么当权者个人是要完全负法律责任的,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对于用非法程序和不正常的方式产生出来的当权者,从法律上讲,本身就没有代表国家和人民的合法基础。换句话说,非法产生出来的当权者,从本质上讲是篡夺政权,是没有代表国家和人民的资格的。

那么,一个重要的问题是江泽民到底能不能代表中国、能不能代表中国人民?

大家知道,在“六四”期间,江泽民封杀“世界经济导报”,写密信强烈要求镇压天安门学生,然后在黑箱作业的操作下,踏着无辜学生的鲜血在一夜之间成为一个爆发户,是个彻头彻尾的窃国大盗。江泽民窃取中共总书记宝座是没有合法基础的,连中共自己的党章都不符。

江泽民本人的历史和身份来路不明,十分可疑。根据熟悉中共二战历史的吕加平先生的研究,现任中共军委主席、曾经任三位一体的江泽民有严重的历史问题和有汉奸与内奸的嫌疑,是个名副其实的假货。江泽民隐瞒历史,骗取人们的信任,助长社会欺诈风气,败坏公众诚信,是完全没有资格代表中国和中国人民的。

所以这样一个有严重历史问题和非法获得最高权力的汉奸嫌疑分子,是根本代表不了中国和广大中国人民的。起诉江泽民个人的犯罪行为不等于反中国、反中国政府,也不是自动控告中国和中国政府,这和反对中国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那么为什么要起诉江?江泽民到底犯了哪些罪?

*江氏的各种罪行

江泽民心胸狭窄、极端自私,不学无术,但是善于玩弄权术,很会在宫廷里耍阴谋诡计。十四年来,江泽民欺世害人,对内虐杀人民,对外软弱无能,祸国殃民,罪大恶极。据不完全统计,江氏的罪行大致可以归纳为如下几条(由于篇幅所限,这里无法把细节一一列出):

(1) 秘密出卖疆土,丧权辱国。1999年12月9-10日,江泽民亲自拍板与俄罗斯政府签定了密约──“中俄边界新约”。这个新的边界条约把相当于100个台湾面积的344平方公里的中华大地割给了俄罗斯,用来换取俄罗斯对江泽民的欢心与支持。江泽民签订“中俄边界新约”是出卖灵魂、国格与中华民族的尊严和丧权辱国的集中体现,背叛了中国和中国人民。江泽民在国外四处卖唱和出风头也给中国丢尽了脸。

(2) 无视国家和人民利益,纵容和庇护贪官和腐败。江泽民亲信们和家族贪污腐败惊人,侵吞大量国家和人民财产,也使得大量国有资产被贪官污吏偷运海外,给中国银行造成大量“出血”和金融危机。

(3) 独裁专制,黑帮乱党,阉党乱政,排斥异己。江泽民并不是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重,而是结党营私,排斥异己、培植个人势力,大搞帮派主义,收买和贿赂党、政、军干部。江家帮、上海帮横行霸道,利用权力给家属和亲信谋取和侵吞国家和人民的巨额财产,江泽民是特权、腐败和堕落的代表。

(4) 严控舆论和封锁信息,剥夺人民的知情权。对互联网网路严加控制,建立庞大的网络警察队伍(据媒体报道有三万网络警察),封锁和监控网络,抓捕网络异议人士。

(5) 扼杀民主自由,打击和迫害异议人士。江泽民扼杀中国人追求民主和自由的声音,在其当政期间,中国政治上严重倒退。

(6) 冒天下之大不韪,蓄意制造“天安门自焚”惨案,嫁祸法轮功,煽动不明真相的民众对法轮功产生仇恨,用谎言和陷害为进一步打击和迫害法轮功捏造借口。

(7) 威逼香港特区政府制定<<基本法>>二十三条,剥夺香港人民民主和自由的权益,破坏香港“一国两制”,让台湾人民寒心,从而危害国家统一。

(8) 隐瞒萨斯(SARS)疫情,草菅人命。江泽民心中没有国家和人民,不关心人民的死活,自己高高在上,骄奢淫逸。抗萨斯临阵脱逃,只顾自己和家属亲信的安全,逃到上海躲难,玩懈职守,背叛民众。

(9) 毁灭人性,打击和摧残人类最基本道义和良知。江泽民权力欲望极大,嫉妒心极强,视民如草芥,为一己之私,滥用权力,凌驾和违背中国宪法和法律,制造谎言,强奸民意,一手发动镇压和迫害“真善忍”的政治运动,密令要“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法轮功。江氏利用谎言、陷害、栽赃等方式给法轮功捏造各种罪名,用古今中外一切见不得人的手段,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最邪恶的打击和迫害,包括任意监禁、勒索、欺诈、隐瞒、强行洗脑和转化、株连九族、酷刑折磨、国家恐怖主义、关入精神病院、强奸甚至谋杀等等。江氏的个人所作所为,已经给中国和中国人民造成重大伤害,败坏国家和民族形象,危害到了人类最基本赖以生存的人性和良知。由此可见,江氏完全丧失了人性,犯了“反人类”罪。江泽民本人要对其错误政策和犯下的罪行要负完全责任。

(10) 江自我极端膨胀、大搞自我崇拜和自我表现,浪费国家大量时间和资源,吹捧和学习假、大、空的“三讲”和“三个代表”,误导国人,愚弄民众。滋养腐败风气,造成警匪一家,鱼肉人民。

(11) 江泽民违背全国人民的意愿,大耍权术和阴谋诡计,赖着军委主席上的位子不走,玩弄全国各族人民。

江泽民不仅代表不了中国,而且给中国和中国人民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对于江氏犯下的各种滔天罪行,给予无情的揭露是维护国家与人民利益和全人类的良知与公义的正义行为,不是反对中国政府的行为,和反对中国更没有任何关系。声讨、审判和起诉江泽民都是针对江氏个人。江泽民个人对人民犯罪和给中国摸黑。按照“全球公审江泽民大联盟”的话说,江泽民是名符其实的“三个代表”:法西斯主义群体灭绝罪代表,出卖中国领土主权卖国贼代表,中国最大贪污犯代表。

*江泽民是中国和人类进步和发展的巨大障碍

一些关心中国发展和进步的人士有可能担忧“诉江案”和“公审江”会不会影响中国的发展。其实这种担忧是多余的,事实上从以下的分析就可看清楚,把江泽民送上审判台对中国发展有极大的好处。

大家知道,现在人们都在纷纷议论,说江泽民搞“垂帘听政”象慈禧太后,搞复辟又象袁世凯。不管江象慈禧太后还是袁世凯,都是在开历史倒车,要把中国倒退成封建社会,这本身就阻碍中国的进步和发展,严重影响中国政治和社会稳定。

首先,江是中国最大的不稳定因素。中共多年来一直强调“稳定压倒一切”,而江泽民现在是威胁中国稳定的最大因素。江泽民欺骗全国人民不放军权已经引起北京高层严重和激烈的政治斗争,造成政局动荡不稳和思想混乱,而且正在向军队中延伸,内乱的可能性快速增大。

江是反腐败的最大阻力。江泽民庇护和纵容家属和亲信腐败,使得反腐、反贪收效甚微,是反腐败的最大阻力。亲信贾庆林和上海帮成员,儿子江恒绵靠特权疯狂掠夺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并且把大量财产转移到海外。“上梁不正下梁歪”,全国大小贪官污吏疯狂掠夺国家和人民财政,化为私有,造成严重社会不公,这是社会动荡的一大隐患。

江是法治建设的最大障碍。在改革的初期,法治建设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在江泽民当权期间,中国法治建设遭到严重破坏,尤其是践踏中国宪法无端打击和镇压法轮功,造成巨大的冤假错案,是法治建设的大倒退。中共新的领导人胡锦涛有意想树立宪法的权威,但是在江的淫威下,奄旗熄鼓了。

江是改革的最严重障碍。许多有识之士都已经看到,中国面临许多严重问题,需要立即大幅度改革,需要珍惜时间和抓紧瞬息即逝的历史机缘,但是江家帮为了私利极力阻止改革,成了改革的最严重障碍。胡锦涛在“七一”讲话中,本来有意要启动党内改革,但是在江的压力下,被迫鼓吹江的自欺欺人的“三个代表”。

江泽民为了打击异己和巩固权力,大肆吹捧自己,造成国家人力和物力的巨大浪费,更使中国失去许多宝贵时间和机会。江泽民把中国发展和未来引向邪路,并且越走越远。

江是假、恶、暴的源头。江泽民为了一己之私,滥用权力发动镇压和打击奉行“真善忍”的法轮功,摧毁中国几千年的道德和人基本的人性和良知,从根本上摧毁中华民族的精神和灵魂,造成假、恶、暴势力在中国蔓延,祸及全体华人和整个人类。中国的发展需要诚信和社会公义,需要有人于人之间能够相互信任的社会关系和良好的社会风气,那么就需要从根本上扫除假、恶、暴的源头。

简言言之,江泽民是长在中国身上的一颗毒瘤,祸国殃民。庆父不死,鲁难未已;江祸不除,国无宁日。把江泽民送上审判台,是给中国的和平、稳定和发展扫除一个巨大的障碍,对整个世界的和平、稳定和发展也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独裁屠夫没有豁免权

江泽民给中国人民以及人类犯下的罪行和带来的伤害,远远超过了当年希特勒对犹太民族所犯下的罪行。江泽民对“真善忍”的残酷迫害和打击是对整个人类社会的良知和正义的迫害,是从根本上摧毁人类赖以生存的最基本价值和人性,远远超出了通常对肉体和精神的迫害,江泽民被送上法庭和历史的审判台上是理所当然的。对于这样一个迫害人类根本良知的独裁屠夫,江泽民犯下的“反人类”罪行是永远赎不尽的。江泽民已经丧失了人性,是没有豁免权的,谁又能有资格和权力给予江泽民以豁免权呢?

把江泽民送上审判台,是为了维护人类最基本的人权和道义,符合包括中国人民在内的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江氏也必将受到正义和历史的审判。

*审判江泽民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

据博讯网报导,从七月初起,中国手机用户收到一则笑话简讯,影射胡锦涛与江泽民的权力斗争。内容是描述数名中共政治局常委的对话:“胡站在天安门上,向下扔一张一百元钞票,捡到的人很高兴;吴邦国说,你要是扔十张十元钞票,会有十个人高兴;黄菊说,你要是扔一百张一元钞票,会有一百个人高兴;温家宝说,你要是把江泽民扔下去,全国人民都会高兴。”

这看起来是一则笑话,其实更是民心的反映。江泽民作恶太多,已经成了人民的公敌,现在确实到了中国人民扔掉江泽民的时候了。江泽民被起诉是罪有应得。审判江泽民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是大快人心的好事,既不过份,也不是反对中国或反对中国政府的行为。江泽民给中国和人类带来危害,给中国脸上摸黑。

自近代以来,慈禧太后和袁世凯们给中华民族带来了巨大灾难。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自古多行不义必自毙。为了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和未来,全世界的华夏子孙都必须要擦亮眼睛,认清江氏犯罪团伙给中华民族带来的危害,共同声讨和谴责江氏犯罪集团,直至把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受到历史的应有惩罚。

二零零三年八月六日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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