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在國內喪失民心的同時,在國外也發生了兩個讓江澤民膽寒的重要事件。一個是江澤民被海外法輪功學員告上美國法庭(即「訴江案」),另一個是近來成立的「全球公審江澤民大聯盟」要發動在全球許多國家尋求多種方式對江澤民犯下的各種罪行進行審判(下稱「公審江」)。這兩件事都是針對江澤民個人多年來在中國犯下各種罪行而來。
通過觀察來看,一些民眾對「訴江案」和「公審江」有一些疑問或質疑,尤其是和中國有沒有什麼關係?是不是反對中國?會不會影響中國的經濟發展?那麼到底如何看得這個問題呢?
*江澤民不能代表中國
這個問題其實不難理解,但是搞清楚這個關係很重要,只是中國多年的教育和宣傳混淆了國家、政府、中共和人民之間的關係,使得許多中國人對這些概念混淆不清,認為中共=中國政府=中國=中國人民,中共領導人一直自認為是中國、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的化身。這種把中共、中共領導人和中國、中華民族、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等同的觀念,給中國人民思想造成了嚴重混亂:只要有人對中共和中共領導人有不同意見和看法,就被當權者指控為反黨、反政府或反華。中共這種把黨和黨的領導人與國家、人民等同的做法邏輯上是混亂的,目的是攪亂人們的思想,加強對人民思想的控制,鞏固自身的統治。
這些混淆不清和等同的概念在國外又引伸出另外的含義,人們只要一批評中共或中共領導人所犯的錯誤就會被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指控為反華、反中國人民,所以對一些人來說,不管中共或中共領導人犯了多大的錯誤或罪行,都不能(尤其是在國外)張揚,否則就是給中國摸黑、反對中國政府。其實真正給中國摸黑的是那個犯罪的當權者,這用法律中的常識就可以理解:一個罪犯由於所犯下的罪行,不僅給受害者帶來危害,也給自己家庭和家人臉上摸黑,但是摸黑的責任是完全在罪犯身上,而不是受害者或揭發罪犯的人,檢察系統的任務就是揭發和控告罪犯,能說檢察官給犯罪份子的家庭和家屬臉上摸黑嗎?
另一個需要搞清楚的是國家和領導人之間的關係。一個由合法程序產生的國家和政府領導人,是有職責、許可權、義務和責任的,只能在行使憲法賦予的合法許可權範圍之內行使國家和政府的權力,只有在維護國家和人民利益的時候才能真正代表國家和人民。雖然憲法和法律授權國家和政府領導人在職權範圍之內代表國家和人民,但是如果當權者為私利濫用權力、違法亂紀、胡作非為,給國家和人民造成傷害,那麼當權者個人是要完全負法律責任的,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對於用非法程序和不正常的方式產生出來的當權者,從法律上講,本身就沒有代表國家和人民的合法基礎。換句話說,非法產生出來的當權者,從本質上講是篡奪政權,是沒有代表國家和人民的資格的。
那麼,一個重要的問題是江澤民到底能不能代表中國、能不能代表中國人民?
大家知道,在「六四」期間,江澤民封殺「世界經濟導報」,寫密信強烈要求鎮壓天安門學生,然後在黑箱作業的操作下,踏著無辜學生的鮮血在一夜之間成為一個爆發戶,是個徹頭徹尾的竊國大盜。江澤民竊取中共總書記寶座是沒有合法基礎的,連中共自己的黨章都不符。
江澤民本人的歷史和身份來路不明,十分可疑。根據熟悉中共二戰歷史的呂加平先生的研究,現任中共軍委主席、曾經任三位一體的江澤民有嚴重的歷史問題和有漢奸與內奸的嫌疑,是個名副其實的假貨。江澤民隱瞞歷史,騙取人們的信任,助長社會欺詐風氣,敗壞公眾誠信,是完全沒有資格代表中國和中國人民的。
所以這樣一個有嚴重歷史問題和非法獲得最高權力的漢奸嫌疑分子,是根本代表不了中國和廣大中國人民的。起訴江澤民個人的犯罪行為不等於反中國、反中國政府,也不是自動控告中國和中國政府,這和反對中國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那麼為什麼要起訴江?江澤民到底犯了哪些罪?
*江氏的各種罪行
江澤民心胸狹窄、極端自私,不學無術,但是善於玩弄權術,很會在宮廷裡耍陰謀詭計。十四年來,江澤民欺世害人,對內虐殺人民,對外軟弱無能,禍國殃民,罪大惡極。據不完全統計,江氏的罪行大致可以歸納為如下幾條(由於篇幅所限,這裡無法把細節一一列出):
(1) 秘密出賣疆土,喪權辱國。1999年12月9-10日,江澤民親自拍板與俄羅斯政府簽定了密約──「中俄邊界新約」。這個新的邊界條約把相當於100個臺灣面積的344平方公里的中華大地割給了俄羅斯,用來換取俄羅斯對江澤民的歡心與支持。江澤民簽訂「中俄邊界新約」是出賣靈魂、國格與中華民族的尊嚴和喪權辱國的集中體現,背叛了中國和中國人民。江澤民在國外四處賣唱和出風頭也給中國丟盡了臉。
(2) 無視國家和人民利益,縱容和庇護貪官和腐敗。江澤民親信們和家族貪污腐敗驚人,侵吞大量國家和人民財產,也使得大量國有資產被貪官污吏偷運海外,給中國銀行造成大量「出血」和金融危機。
(3) 獨裁專制,黑幫亂黨,閹黨亂政,排斥異己。江澤民並不是以國家和人民的利益為重,而是結黨營私,排斥異己、培植個人勢力,大搞幫派主義,收買和賄賂黨、政、軍幹部。江家幫、上海幫橫行霸道,利用權力給家屬和親信謀取和侵吞國家和人民的巨額財產,江澤民是特權、腐敗和墮落的代表。
(4) 嚴控輿論和封鎖信息,剝奪人民的知情權。對網際網路網路嚴加控制,建立龐大的網路警察隊伍(據媒體報導有三萬網路警察),封鎖和監控網路,抓捕網路異議人士。
(5) 扼殺民主自由,打擊和迫害異議人士。江澤民扼殺中國人追求民主和自由的聲音,在其當政期間,中國政治上嚴重倒退。
(6) 冒天下之大不韙,蓄意製造「天安門自焚」慘案,嫁禍法輪功,煽動不明真相的民眾對法輪功產生仇恨,用謊言和陷害為進一步打擊和迫害法輪功捏造藉口。
(7) 威逼香港特區政府制定<<基本法>>二十三條,剝奪香港人民民主和自由的權益,破壞香港「一國兩制」,讓臺灣人民寒心,從而危害國家統一。
(8) 隱瞞薩斯(SARS)疫情,草菅人命。江澤民心中沒有國家和人民,不關心人民的死活,自己高高在上,驕奢淫逸。抗薩斯臨陣脫逃,只顧自己和家屬親信的安全,逃到上海躲難,玩懈職守,背叛民眾。
(9) 毀滅人性,打擊和摧殘人類最基本道義和良知。江澤民權力慾望極大,嫉妒心極強,視民如草芥,為一己之私,濫用權力,凌駕和違背中國憲法和法律,製造謊言,強姦民意,一手發動鎮壓和迫害「真善忍」的政治運動,密令要「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法輪功。江氏利用謊言、陷害、栽贓等方式給法輪功捏造各種罪名,用古今中外一切見不得人的手段,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進行了最邪惡的打擊和迫害,包括任意監禁、勒索、欺詐、隱瞞、強行洗腦和轉化、株連九族、酷刑折磨、國家恐怖主義、關入精神病院、強姦甚至謀殺等等。江氏的個人所作所為,已經給中國和中國人民造成重大傷害,敗壞國家和民族形象,危害到了人類最基本賴以生存的人性和良知。由此可見,江氏完全喪失了人性,犯了「反人類」罪。江澤民本人要對其錯誤政策和犯下的罪行要負完全責任。
(10) 江自我極端膨脹、大搞自我崇拜和自我表現,浪費國家大量時間和資源,吹捧和學習假、大、空的「三講」和「三個代表」,誤導國人,愚弄民眾。滋養腐敗風氣,造成警匪一家,魚肉人民。
(11) 江澤民違背全國人民的意願,大耍權術和陰謀詭計,賴著軍委主席上的位子不走,玩弄全國各族人民。
江澤民不僅代表不了中國,而且給中國和中國人民帶來了極大的危害。對於江氏犯下的各種滔天罪行,給予無情的揭露是維護國家與人民利益和全人類的良知與公義的正義行為,不是反對中國政府的行為,和反對中國更沒有任何關係。聲討、審判和起訴江澤民都是針對江氏個人。江澤民個人對人民犯罪和給中國摸黑。按照「全球公審江澤民大聯盟」的話說,江澤民是名符其實的「三個代表」:法西斯主義群體滅絕罪代表,出賣中國領土主權賣國賊代表,中國最大貪污犯代表。
*江澤民是中國和人類進步和發展的巨大障礙
一些關心中國發展和進步的人士有可能擔憂「訴江案」和「公審江」會不會影響中國的發展。其實這種擔憂是多餘的,事實上從以下的分析就可看清楚,把江澤民送上審判臺對中國發展有極大的好處。
大家知道,現在人們都在紛紛議論,說江澤民搞「垂簾聽政」像慈禧太后,搞復辟又像袁世凱。不管江像慈禧太后還是袁世凱,都是在開歷史倒車,要把中國倒退成封建社會,這本身就阻礙中國的進步和發展,嚴重影響中國政治和社會穩定。
首先,江是中國最大的不穩定因素。中共多年來一直強調「穩定壓倒一切」,而江澤民現在是威脅中國穩定的最大因素。江澤民欺騙全國人民不放軍權已經引起北京高層嚴重和激烈的政治鬥爭,造成政局動盪不穩和思想混亂,而且正在向軍隊中延伸,內亂的可能性快速增大。
江是反腐敗的最大阻力。江澤民庇護和縱容家屬和親信腐敗,使得反腐、反貪收效甚微,是反腐敗的最大阻力。親信賈慶林和上海幫成員,兒子江恆綿靠特權瘋狂掠奪國家和人民的財產,並且把大量財產轉移到海外。「上樑不正下樑歪」,全國大小貪官污吏瘋狂掠奪國家和人民財政,化為私有,造成嚴重社會不公,這是社會動盪的一大隱患。
江是法治建設的最大障礙。在改革的初期,法治建設取得了一些進展,但是在江澤民當權期間,中國法治建設遭到嚴重破壞,尤其是踐踏中國憲法無端打擊和鎮壓法輪功,造成巨大的冤假錯案,是法治建設的大倒退。中共新的領導人胡錦濤有意想樹立憲法的權威,但是在江的淫威下,奄旗熄鼓了。
江是改革的最嚴重障礙。許多有識之士都已經看到,中國面臨許多嚴重問題,需要立即大幅度改革,需要珍惜時間和抓緊瞬息即逝的歷史機緣,但是江家幫為了私利極力阻止改革,成了改革的最嚴重障礙。胡錦濤在「七一」講話中,本來有意要啟動黨內改革,但是在江的壓力下,被迫鼓吹江的自欺欺人的「三個代表」。
江澤民為了打擊異己和鞏固權力,大肆吹捧自己,造成國家人力和物力的巨大浪費,更使中國失去許多寶貴時間和機會。江澤民把中國發展和未來引向邪路,並且越走越遠。
江是假、惡、暴的源頭。江澤民為了一己之私,濫用權力發動鎮壓和打擊奉行「真善忍」的法輪功,摧毀中國幾千年的道德和人基本的人性和良知,從根本上摧毀中華民族的精神和靈魂,造成假、惡、暴勢力在中國蔓延,禍及全體華人和整個人類。中國的發展需要誠信和社會公義,需要有人於人之間能夠相互信任的社會關係和良好的社會風氣,那麼就需要從根本上掃除假、惡、暴的源頭。
簡言言之,江澤民是長在中國身上的一顆毒瘤,禍國殃民。慶父不死,魯難未已;江禍不除,國無寧日。把江澤民送上審判臺,是給中國的和平、穩定和發展掃除一個巨大的障礙,對整個世界的和平、穩定和發展也有非常積極的意義。
*獨裁屠夫沒有豁免權
江澤民給中國人民以及人類犯下的罪行和帶來的傷害,遠遠超過了當年希特勒對猶太民族所犯下的罪行。江澤民對「真善忍」的殘酷迫害和打擊是對整個人類社會的良知和正義的迫害,是從根本上摧毀人類賴以生存的最基本價值和人性,遠遠超出了通常對肉體和精神的迫害,江澤民被送上法庭和歷史的審判台上是理所當然的。對於這樣一個迫害人類根本良知的獨裁屠夫,江澤民犯下的「反人類」罪行是永遠贖不盡的。江澤民已經喪失了人性,是沒有豁免權的,誰又能有資格和權力給予江澤民以豁免權呢?
把江澤民送上審判臺,是為了維護人類最基本的人權和道義,符合包括中國人民在內的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江氏也必將受到正義和歷史的審判。
*審判江澤民是民心所向,大勢所趨
據博訊網報導,從七月初起,中國手機用戶收到一則笑話簡訊,影射胡錦濤與江澤民的權力鬥爭。內容是描述數名中共政治局常委的對話:「胡站在天安門上,向下扔一張一百元鈔票,撿到的人很高興;吳邦國說,你要是扔十張十元鈔票,會有十個人高興;黃菊說,你要是扔一百張一元鈔票,會有一百個人高興;溫家寶說,你要是把江澤民扔下去,全國人民都會高興。」
這看起來是一則笑話,其實更是民心的反映。江澤民作惡太多,已經成了人民的公敵,現在確實到了中國人民扔掉江澤民的時候了。江澤民被起訴是罪有應得。審判江澤民是大勢所趨,民心所向,是大快人心的好事,既不過份,也不是反對中國或反對中國政府的行為。江澤民給中國和人類帶來危害,給中國臉上摸黑。
自近代以來,慈禧太后和袁世凱們給中華民族帶來了巨大災難。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自古多行不義必自斃。為了國家和民族的前途和未來,全世界的華夏子孫都必須要擦亮眼睛,認清江氏犯罪團夥給中華民族帶來的危害,共同聲討和譴責江氏犯罪集團,直至把犯罪份子繩之以法,受到歷史的應有懲罰。
二零零三年八月六日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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