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反新闻纪律”而遭到点名批评的报刊包括《北京新报》、《战略与管理》杂志、《财经》杂志、《商务周刊》、《三联生活周刊》、《新闻周刊》、《招商周刊》、《读者》杂志、《青年视觉》、《南方周末》、《中国经济时报》、《青年参考》、《军事博览》等”。
此前一天或几天,笔者得知了《北京新报》被勒令停刊。原因是登载一篇“被认为是讽刺中国政府官员的文章《中国七大恶心》”。有关部门作出处罚的理由是此文存在“诽谤”。笔者曾通读过这篇给《北京新报》带来厄运的网文,个人映象是:该文所表达的不过是作者个人对社会现象的感受和评价,并未针对任何人虚构事实,诽谤不能成立。所谓诽谤一说实在等同于罗织罪名。退一步说,即使假定“诽谤”成立,也属于民事违法,当按法律程序由被诽谤者提请司法机关判决。
对该报作为有管辖权限的理当是民法,而绝非“新闻纪律”,政治机关和行政权力机构越俎代庖作出处罚,无异于以纪律取代了法律。
人们看到,中宣部以纪代法的胡作非为已经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那么,它对新闻和舆论自由生杀予夺的专断权力是从哪里来的呢?是人民授予的吗?不,是依靠野蛮的暴力工具从人民的手中抢劫去的。纳税人从来没有选举,没有承认这样的靠纳税人血汗钱圈养却对人民滥施淫威的只为一党服务的专制工具。这么些年来,中宣部吃着人民的喝着人民的,到底为人民作出什么有益的事情?没有!它只作过残害人民的事,说假话,吹牛拍马,抹杀事实,极力掩盖真相,今天的中宣部已经成为中国国家谎言制造总公司的董事会。
中宣部到底掌握在人民的手上,还是掌握在几个权力寡头的手上?它只是权力寡头的忠实走狗。长期以来,中宣部透过严密的新闻审查制造红色恐怖,禁止人民讲出真话,猖狂地压制人民的声音,残酷地打击为民讲话为民申张正义的媒体,恨不能将国人的口耳眼全给堵住,一任其愚民宣传。中宣部赖以运转的只是恐惧和谎言,无所不在的恐惧和无所不在的谎言。它的所谓纪律的实质就是使恐怖加撒谎制度化、“正义化”。
可以肯定地说,中宣部以所谓的新闻纪律封堵言路的行为,决不能代表大多数人民的利益,相反,这是一种彻头彻尾的小集体行为,其目的纯粹是为了保护执政的占中国总人口0.1%不到的实权小集体的利益。“某个群体为了确使其成员得到某种特定的收入或某种特定的地位而采取的任何行为,都将对大社会的整合造成障碍,因而也是真正意义上的反社会行动”(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下,P237),“有组织的群体所采取的集体行动都几乎不可避免地会与普遍利益背道而驰”(同上,P239)。虽然中宣部要员们口口声声要做“三个代表”,其实这些人们仅仅只代表自身的权力地位,准确说来中宣部只配作最贪婪、最冷酷、最凶恶、最顽固、最愚蠢的反动势力的忠实代表,中国残存的黑暗势力的总代表。中宣部已经是极权主义专制意识形态负隅顽抗的最后堡垒。对国家新闻自由拥有强制性权力的中宣部已经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个毒瘤。
言论自由和对言论自由起支撑与保障作用的新闻自由是现代文明社会得以有序运作的基础,为社会进步繁荣所必须,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联合国人权宣言》所承认和保障。萨斯之后,人们期待着中共能从这次事件中吸取教训,逐步放开言路。人民望言论出版新闻结社诸项自由如久旱之望甘霖。
但是,中宣部最近一月多来的倒行逆施却让举世瞠目结舌,让中外舆论为之哗然。民间舆论认为:近期来残酷镇压新闻自由的行为充分暴露了中宣部对人性、新闻媒体的职业权利的蔑视,暴露了中宣部对国民真实言论的惊恐,暴露了中宣部对把权力还给人民的民主自由怀有刻骨的仇恨,暴露了中宣部拼命阻挠世界民主自由的大潮、阻挠中国的文明进程的顽固立场,暴露了中宣部在践踏宪法时根本无所顾忌。近段时间发生的一切告诉人们,中宣部已经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其反文明,反社会,反宪法的特征,中国的政治黑暗,已经不证自明。
纪律不过是纪律,纪律大于法律是极不正常的,我们再也不能容忍中宣部的这些纪律凌驾于宪法之上了。中国有良知的记者编辑等报人,有良知的网络人士和广大读者观众,在这件事应该迅速形成并扩大共识,同时拿出行动来,以非暴力不合作的手段,行使公民对专断权力不服从的天赋权利,积极支持受到打压的媒体,拒绝喉舌的声音,要争取让中宣部的淫威落空。
2003年7月(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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