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毒火腿案中,我们听到,在火腿上涂抹剧毒农药早就是“公开的秘密”,在西安彩票案中,我们听到,违反国家规定,将彩票承包给个人早就是“公开的秘密”;北京的毒韭菜在生产地也早就是“公开的秘密”,瘦肉精也早就是“公开的秘密”……
这个“公开的秘密”一词很有讲究,看起来自相矛盾。所谓秘密,当然是不公开的,公开的就不能是秘密。其实不然。秘密,只是对中央领导,对老百姓,对消费者而言。公开,则是对“行内人士”,“业内人士”或者“本地人(包括官府)”而言。
之所以是秘密,那是因为人人皆知它是违法的,被查出来是要坐牢的,但它又公开,那是因为不公开赚不到大钱,还因为人们相信知道的人都不会去揭发,不仅不揭发,反而参与其中,并且在其中获取非法利益。
改革开放,有一句经典名言大家都知道,“不管白猫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
不过底下还有一句话,知道的人恐怕也不少:“不管白鼠黑鼠,不被抓住就是好鼠”。正可以做为对立统一的例证。
也就是说,有第一句话,必然有第二句话。 这恐怕是提出第一句话的人没有想到的。这是没有哲学素养的缘故。
这也就是为什么会有“公开的秘密”。
当然,一个人,一个地区,一个行业,只有自己的“公开的秘密”,对其它地区,行业,他们也属于被蒙骗的一类。所以,这种
做法,到最后,也是损人不利己。害人也害己。
所以,我看这种秘密,还是“咸与公开”的好。建议查一查,各行各业,各地区,还有多少这种“公开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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