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的黄静案---董春春:警匪合作掩盖一场人命案

发表:2004-07-27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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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雪纷纷飞,穷人无处哭!

2004年2月11号,山东省青州市谭坊镇王羊村农民董祥林家来了两位"贵客",说是贵客,是因为董祥林家祖祖辈辈都是农民,见过的都是穷人,从来也没有来过这样大的"官",一个是青岛轻型汽车厂(现已倒闭)空心砖厂的厂长宋培松,一个是青岛胶南市法院的王法官(王法官是宋培松介绍的,至今董祥林都叫不上他的名字),他们以出差为由说是来看看董祥林,董祥林对于这样的"贵客"真的不知道怎么招待,他们详细的询问了董祥林有关家庭情况,包括他的亲戚什么的,表现出了极大的"关心",然后在屋里转了一圈就走了,这一走,一个狼吃人的悲剧也就在开始酝酿了!

宋培松,何许人?董祥林的二女儿董春春打工的老板,青岛轻型汽车厂(现已倒闭)里面的一个空心砖厂的厂长。2003年春节后,董春春去了青岛轻型汽车厂(现已倒闭)里面的一个空心砖厂打工,负责财务、推销、要帐等工作。凭着她的勤奋和聪明,这一年干得相当出色,拉到了好多客户从而使该厂的效益得到直接的提高。

今年春节后,董春春与宋之间发生了矛盾,而这一切,董春春并没有告诉他的父母到底矛盾是什么,只是说是和老板有一些隔阂,所以宋到董祥林家,董祥林反而表现的不知所措,认为老板的大度大量,一个厂长在和法官出差的时候来看望自己,这是什么面子!万没有想到,狼吃羊的序幕拉开了。

2004年3月以后,董春春多次与与家里联系,说她想离开这个空心砖厂,在这期间,懂事的她只是跟家里人解释说这个地方人多而杂,自己的确不适合这种环境,同时把自己辞职的事情告知了宋及该厂的工人(打工妹辞职不需要任何手续),说好3月5号离开工厂,而这时董春春的姐姐从300里外的农村来青岛看她(家里看董春春一周来一个劲的打电话,不放心,让董春春的姐姐来看看她),没地方住,她跟老板说和姐姐在厂里再住三天就走。3月8号,董春春的姐姐走了,董春春准备第二天,也就是3月9号,收拾行李离开工厂,但是恶狼再也没有给她离开的机会,3月8号的晚上,也是董春春准备在该厂住宿的最后一天晚上,酝酿已久的"狼吃羊"的悲剧终于上演了,当夜董春春死于宿舍。

2004年3月9号早上6:55,宋给死者的弟弟打电话说你姐死了,并驱车去接死者弟弟,在车上宋问他怎么弄,是否报案,他说肯定要报案!随后宋培松给当地派出所打电话说:"厂里有个女的喝药死了"。据厂里的打工者说3月9号早6点宋培松到案发现场,平时老板都是在8点以后才到厂,而这次为什么来的如此之早呢?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宋既没有找120抢救,也没有报案,那么他在做什么呢?又凭什么能断定是喝药而死呢?在现场派出所去了三个民警和胶南公安局去了四个人,民警在宿舍门外冬青树里找到半瓶1605农药(这是国家禁止销售的农药)。最后警察说根据现场得出的结论是喝药而死。当时有些不知情的打工者在旁边看热闹,据其中一个说:3月8号晚10:00~11:00之间,该打工者出来小便,看到死者所住的办公室门外停着一辆白色面包车,听见里面有女孩叫了几声"不要,不要"。随后听到宿舍里有人说:"老板你怎么过来了"?当天公安人员没有对宋培松及知情者采取任何的措施。

3月9号下午,家属从400多里路的青州来到当地派出所有个领导直接跟家属说:根据现场,我们判定是服毒自杀,你们看看怎么处理,同意的话过来签个字,咱们争取在几分钟内把这事给解决了,家属说人命关天的大事,家属也没有看到现场,是否太草率,就这样家属没有答复他们的要求。

3月10号家属直接找到王法医,他说:局长亲自安排我处理这事,根据现场初步鉴定是喝药自杀,现场没有留下遗书,日记本部分页她自己撕下来烧了,当时家属问王法医你怎么知道是她自己撕下来烧了呢?王法医说你们是不是怀疑这个老板。家属又问日记本、药瓶、杯子、电话机是否提取指纹,王法医说提取指纹是不可能的,而在以后的案件处理过程中肖队长说中国的科学技术还没有达到这个水平!最后王法医说:你们是否与老板协商一下,看怎么处理。如果现在尸体火化的话我给你们联系车。

3月11号上午10点王法医带家属去看现场,在现场家属看到电话的接收器吊在地上,并且电话线没有插在电话机子上,死者仰面很安详的躺在床中间,就像人喝了安眠药一样睡着了,右腿直搭在左腿上,被子整齐盖在身上、床单、衣服很整齐,两臂伸开,床单、嘴边及其它部位没有一点遗留物,嘴里也没有什么味,左右手腕上处发红,大便量多、集中。(在事发后家属给动物做过喝1605的实验,与死者的症状完全相反,有呕吐、挣扎的过程,使家属更加肯定是一起刑事案件)。当时家属看到现场的症状根本不像是自己喝药,于是家属要求法医鉴定,并且是青岛的法医。

2004年3月17号,葛队长打电话说要家属交个材料,关于申请解剖化验和家属的疑点,也就是这份材料家属中了他们的圈套,以后家属的好多疑点不但未排除而是都给破坏了。18号家属一直等到中午,家属要求聘请的两名青岛法医才来到解剖室对死者进行法医鉴定,有王法医带领。

2004年3月24号,家属来到葛队长办公室,他说鉴定的结果是中毒死亡,别的情况要家属去找肖队长,当家属提出8号晚上有辆白色面包车的事让肖队长给负责调查,而肖队长问家属是什么时候的事,家属说是8号晚上的,今天都24号了,半个多月了,你们才开始调查,真荒唐。那为什么案发17天后,刑警才出面调查而且毫不知情,下午,有葛队长和肖队长对厂里的打工者调查取证。

2004年3月26号,给家属发了不予立案通知书,难道不到两天的时间就能把疑点这么多的人命案的情况全部调查清楚吗?也许这就是省级先进单位的办案效率吧!家属在以后的对白中证明并非如此,口述不清,几个人的说法不一,同一个人前后说的有时都不一样,好多的疑点问题都以各种理由不给解答,家属可以肯定的说当地公安部门对此案件根本就没有去认真调查或根本就没有调查,那这个省级先进单位又是如何来的呢?当家属问面包车的事你们昨天调查的是什么情况,他说该打工者为了显示自己吹的牛。

2004年4月14号,家属给胶南检察院写申请监督立案。

2004年5月20号之前,死者的手机已开通。6月份死者宿舍的电话也开通。

2004年7月5号,家属来到胶南检察院,他们同意了公安局的说法,有什么疑点可以到公安局反映。只给了口头报告,而没有给书面报告。

2004年7月6号,家属在法医门诊找到葛队长和王法医,第一,对于指纹葛队长的解释是药瓶有油性不能提取,而杯子的表面太光滑不能提取,其它的在本案这种特出情况下不能提取。如果按这种说法,所有的指纹都不能提取,因为人的手上随时都有油。第二,关于药的来源,解释说是死者去仓库没有找到这种药,然后去商店买的,一个漂亮、穿着完全是城市风采的女孩(死者)8点多去药店买这种农药,任何一个有意识的店员都不会卖给她,更何况她都不知道这种药。而以前说死者是从该厂仓库管理员老生拿钥匙去仓库拿的。家属不知道相信那种说法。其它的问题都以各种理由没有做出正面的回答,有的说不负责这一快或说没有去调查等。家属说现在已经不予立案,家属可以看案卷中的部分材料,葛队长和王法医都同意了,要王法医去拿,过了大约半个小时后,王法医只拿了一份法医鉴定报告回来,案卷不能让家属看,因为案卷已封存。那实在没办法家属提出去看现场。他们也同意就今天下午去看,家属自己打车来到现场,宿舍门前有三辆车,办公室有几个人。一会葛队长和王法医也来到现场,同时该厂的车辆、人也多了起来,大约有十辆车,几十个人,这些都是宋培松的朋友,好多我都比较的熟悉,在前 几次家属来到这里,都是类似的情况,家属来看个现场为什么派这么多的人呢?老板处于什么目的呢?为什么他们同时知道家属来呢?家属去后面的厂房,原先的打工者全部换掉。家属进入现场发现电话的接收器已放在电话机上,并且电话线插在了电话机上,书包,鞋子,手机等都与原先的位置不一样,死者的床也往南移动了,更靠近旁边的桌子,屋里也多了一辆自行车,原先家属提出的最大疑点床单整齐、没有什么遗留物,而现在却完全改变,床单上有了一大块痕迹(很明显),家属问王法医这是怎么回事,他没有回答出去了。当家属把死者的手机打开正好没电了,家属把充电器插上,一开始有电,过了一会就没电了,出来看到旁边的办公室还有电,这肯定是故意掐断电源吧!一会葛队长进来说全部都是他动的,家属知道警察是有权利侦察现场甚至是动现场,但应该没有权利伪造现场吧!对于床单上的遗物,原来没有而现在有了,电话线原来没有插在电话机上,而现在却插上了,这肯定不是警察的权利,这其中肯定有人伪造了现场并且公安局肯定知道吧!因为现场门锁的钥匙只有公安局有。家属看到手机里面的大部分资料都已经删除。死者包里的一些东西也发生了改变。既然公安局说是自己喝药而死,那么部分人为什么还这样做呢?家属产生了太多的猜测,同时也更加怀疑这是一起刑事案件。

2004年7月7号,家属来到公安局找刘局长,说指纹也是肯定不能提取,并且早就停止了一切的调查,家属提出要看部分材料时,肯定是不能看,其他的疑点问题也是以各种理由没有做出正面回答。

公安局时刻都要家属拿证据,指纹不能提取、该厂的打工者已离开、宋培松见不到人影、现场被伪造、药的来源不明,家属从何找证据呢?即便是喝药而死,死者的姿态岂能这样安详的躺在床上、床单整齐、被子平整的盖在身上,其实这种可能性根本不用多想,十三亿分之一也没有,我想任何一个有正常理性的人都不能得出这样的逻辑判断,这肯定有人伪造了第一现场。但从处理过程来看,部分人的配合是相当默契,这不能不怀疑有一个高明导演策划的一幕好莱坞大片。

此案案情简单,主要是宋培松在当地特殊的社会关系网,与湖南湘潭黄静案、孙志刚案、南昌的周燕芬案、海宁的吕海翔案的性质大致一样,而采取的方式不一样。如果死者果真自己喝的药,那么部分人就没有必要在事后来伪造现场;也没有必要在家属看现场的时候派那么多的保镖;其中部分疑点公安局也没有必要不给解释;家属看部分材料公安局也没有必要不给家属看;关于指纹又为什么不给提取,案件都四个多月了,该厂的老板一直没有露过面也没有给我们打个电话来安慰一下家属,毕竟死者也在你这工作了两年,难道这点同情心都没有吗?公安局每次都要求家属火化尸体。一切的一切都暴露这起案件背后隐藏着严重问题。

这个案子的荒唐之处,法医鉴定书没有法医的签名,法医鉴定时把整个的胃全部提走,董春春父母要求立案的申请就随便一句话就拒绝了,而要求重新尸体鉴定的请求,也是一句话就拒绝了。

可怜的农民呀,一点门路都没有!!大雪纷纷飞,哭都没处哭!

死者家属的联系电话是:013210740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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