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精神文明委员会部分官员参与迫害法轮功的特别通告(附名单)

作者:追查国际新闻稿 发表:2005-01-31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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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立即发往有关部门(本组织警告相关部门及人员,在接到本通告后继续犯罪者,将受到严厉惩罚)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系依据1996年10月十四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建立,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简称文明办)是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该办公室设在中共中央宣传部,由中央宣传部代管,强调开展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教育,自1999年7月追随江泽民集团开展对法轮功造谣宣传及污蔑。据本组织调查,自1999年7月起各省文明办相继举办污蔑法轮功展览,又于2000年7月由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中共中央610办公室、公安部、中国科协共同发起全国性大型巡回污蔑法轮功展览,中央文明办更是追随江泽民集团层层下达通知及具体事项,并将该展览内容制成画册、挂图等,采用多种形式向全国普及,造成全国有组织性的舆论迫害,不仅剥夺法轮功学员依宪法保障的信仰自由,并直接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的“群体灭绝”的迫害。为此,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办公室相关责任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办公室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部分事实:
1.利用举办展览形式在全社会形成共同污蔑及攻击法轮功学员的舆论气氛,煽动人民仇恨法轮功。
2.利用污蔑法轮功的展览内容及挂图,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思想转化工作。
3.利用展览形式非法控制媒体舆论导向,造成全国性民众误解法轮功,制造全国范围的“群体灭绝”的迫害。
4.利用表彰所谓的“先进”,用金钱、名誉与地位等做诱饵,刺激各级不法官员及警察加大迫害力度,抑善扬恶。

本组织根据“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的追查原则,对在迫害罪行中涉嫌负有主要责任、犯有严重罪行的人员进行追查,下列单位及人员作为第一批被追查对象:

首批被追查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参与迫害法轮功的相关责任人及单位
单位 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部分事实 相关责任人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办公室 1.利用举办“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愚昧”大型图片展览污蔑法轮功。
2.利用在天安门广场自焚伪案进行深入污蔑法轮功。
3.大力宣传同“法轮功”斗争的“先进”人物、“先进”经验,宣传基层洗脑转化工作情况。
4.召开全国同“法轮功”斗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组织报告团到全国各地巡回报告。
5.综合运用新闻舆论、文艺节目、展览报告等多种形式,加大舆论力度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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