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收钱护强奸犯?小女子写血书告大老板强奸(图)

发表:2005-03-31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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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铁岭市-一个涉世不深的青年女子走进辽宁沈阳一报社编辑部,默默拿出一卷白纸,用颤抖的纤手铺开并展示在报社记者面前。但见那张展开的白纸上书写着几个暗红色的大字:“告强奸犯高XX”。令记者感到震惊的是那上面的字迹是该女子扎破自己的手指,用滴出的鲜血书写的。日前亚洲时报在线特约记者赴东北对相关人士进行了采访。

该女子小静表示,强奸她的人是“一个很有钱的大老板”,她又认为有人“买通了当地的检察院的人”,因此,公安局认定的强奸案,就是不能进入法律程序。检察当局承认,高姓男子有一个亲戚在检察单位做事,不过他已经采取了回避。又据受害人指出,因为高姓男子有门道找到了宣传部,至今没有一家媒体报导过此事。

就这起疑案,亚洲时报在线采访了当事人,其邻居高女士,小静妈,同事吴小姐,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官,以及高姓男子的说法。

小静的说法:他强暴了她

今年26岁小静是辽宁省铁岭市人。1999年秋,高中批业后小静只身外出学艺。几年后,她回到铁岭开了一家规模不大的美容院。时隔不久,两家分店又相继开张。

2004年1月,小静一心使自己开办的美容院再提高个档次,便在位于铁岭市中心的兴宇写字楼租下了一间写字间,用于开展经营业务。2004年4月,小静投资了几万元将写字间装饰一新正式对外营业了。然而,一场令她始料不及的厄运也就此降临到了她的头上。
  
5月里的一天,有一个顾客慕名从开原打车过来想做皮肤护理,可是大楼的保安人员却不让她上楼。顾客就给她打电话,小静下楼时,顾客已经和报案发生了冲突,一赌气就走了。小静当时以为保安搅了她的生意,就挺生气,也和保安吵了起来。事后,她找到了负责管理写字间姓徐的总经理,可是徐先生却觉得这件事没啥了不得的。在她店里做美容的一位顾客听说了这件事,建议她找他们的董事长反映,并向她提供了董事长高姓男子的电话。

小静拨通了高姓男子的手机,说了事情经过。高姓男子听了后,向她表示道歉,还答应一定严肃处理。此后,高姓男子当面真就把那个保安给换掉了,还当面向她表示了歉意,这事也就算平息了。就这样,她和高姓男子认识了。后来,在写字楼里她又和高姓男子见过几次面,哪次见面高姓男子都挺热情的,一来二去,彼此就熟悉了。小静承认,当时她对高姓男子的印象还算不错,甚至心存几分感激。

6月16日的晚上,她接到了高姓男子打来的电话,说是为表示歉意,想找个地方喝杯咖啡,再做些解释。她觉得这也是正常的人际交往,她就答应了。他开着车拉着她在街里兜了几圈,路过几家酒吧,他都觉得不妥,后来建议拉她去铁源宾馆,并且向她表白:“凭她的地位和人品根本就不会对女孩子有伤害的。”当时,她心里也没有什么戒备。那时候,天正下着大雨,她也想为了暂时避避雨嘛,就按高姓男子的意思开个房间独自上楼了。不一会儿,高姓男子跟上来了,还买了一些饮料食品。两个人边吃边聊了一阵,高姓男子就进了洗手间。可出来时,他却光着上身,下面仅围着一条浴巾。她突然感觉事情不妙,起身就走。他就摁她的肩,拽她的衣服。她拼命挣扎,并且大声呼救,他却拿枕头压在她的脸上,她憋得连气都出来了。就这样,他强暴了她。

受害人邻居高姨的说法:这孩子让他祸害完了

小静邻居高姓女子表示,她和小静这孩子没啥血缘关系,但她和她家过去是邻居,她是看着她长大的。别看她二十好几了,特单纯,平时很少和异性接触,到现在还没处男朋友,心里就想着干事业了。

高女士指出,6月17日凌晨4点多钟,她睡得正香,家里的电话铃响了。她一接听,是小静打来的。那孩子泣不成声地说:“高姨,她出事了,她不行了……最后再给你打个电话……”她感觉不对头,就问她在哪?让她等她,她马上就过去。她跑到楼下,看到小静头发凌乱,衣着不整,面色苍白。她就问她咋的了?她说她让人强暴了,吃药了。凭经验猜出她“吃药”的意思,就强把她拽到铁岭市中心医院,向医生说:“这孩子有事想不开,服毒了,赶紧抢救!”经医生询问,小静说她吃了半瓶“安定”。医生对她采取了洗胃、打滴流等救治措施。在这个过程中,她发现小静的颈部、上下肢部位有多处青紫掐痕。由于小静服药的剂量不大,很快就脱离了危险,但下身伴有大量出血,而且情绪很不稳定。当时,她要报警,小静哭着说:“一报警,事传出去,她更没法活了。”她问她究竟是谁干的?小静在一张纸上写了“高XX”三个字,并告诉她“人在铁源宾馆613(房间)。”她当即赶到那,房门虚掩着。她推开房门,看到一个男子光着上身在床上躺着。她站在门口问:“你认识X静不?”对方起来后说:“不认识!”就把门关上了。后来她才知道这个男子就是高姓男子。

高女士回忆指出,回到医院,由于小静下身血流不止,她又带她去妇科检查。但因为身上带的钱不够,她就来气了,和小静要了高姓男子的手机号码,打电话告诉他小静服毒了,并让他赶紧送些钱过来。高姓男子打发总经理徐某送来了1000元钱。此后,高姓男子又拿过1100元钱,便借口上外地出差,躲起来了。她就建议她去公安局报案。小静犹豫了一会儿,就哭着说:“高姨,这事她不告了,这种事还是别张扬,万一弄得谁都知道了多苛碜,她今后搞对象都不好找啊......”

她又表示,小静的病情后来是越来越重。事发第三天,小静精神状态出现异常,薅她头发、拽她衣服,还咬人。一会儿哭一会笑,还说要和她结婚的胡话。她就把她送到八里庄精神病院。在医院里,她的表现怪异,说话也不着边,一会儿情绪激动地念叨:“她要整死你。坏人!坏人!”一会儿又吵着要换内裤,说: “恶心,换下来!换下来!”甚至一天要换3次内裤。更多的时间则两眼发直,呆呆的,问啥话也不说。医生诊断小静的症状在医学上称之为“急性应激性反应”是神经性疾病的一种。看到原本那么好的一个女孩子变这样了,她这心都碎了。这孩子算让那个姓高的给祸害完了!

小静妈的说法:她不理解

小静妈指出,在她的心目中,小静是最优秀的女孩。那些日子,她一连好多天没回家,她挺挂念的,就去写字间看她,可她去了几次也没见着,净是打电话联系。她怎么也想不到孩子出了这事,还进了精神病院啊!孩子在精神病院住了12天,出院后,小静出院上班了,可她还被蒙在鼓里。后来,当她知道这事后,曾经问过小静为什么不让妈知道?为什么不及时报案?小静说是怕她知道伤心得病,怕报了案这事张扬出去,不好做人。咳,这孩子太软弱了。正是由于这一点,高姓男子见小静柔弱可欺,进而得寸进尺,又多次对小静进行骚扰和威胁。小静实在忍无可忍,最后才痛下决心报了案,直到这个时候,她这当妈的才知道孩子出了这么大的事。

小静妈又补充,7月10日小静自己到铁岭市工人公安分局报了案。公安机关经过侦察认为犯罪事实成立,报请铁岭市银州区检察院批捕。但是,检查机关却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下达了不予逮捕的裁定。她就不明白,高姓男子强奸她女儿,给孩子身体造成那么大伤害,事后有照片、病志为证,有撕破的衣服、裤子为凭,导致孩子服毒、精神失常。有这些证据还说“不足”,难道只有对方承认了才能算“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吗?

小静妈表示,后来,小静又背着她,用刀子扎破了手指,写了血书,说是要亲自面见市公安局的谷局长。那天,她陪着女儿一同去的市公安局。谷局长真就接待了她们。听了小静的遭遇,谷局长很重视,当即在小静递交的材料上作了批示,大意是“为受害人伸张正义,不管涉及到谁,都要认真追查,一追到底!”谷局长还安排专人负责调查此案。办案人员经过调查,掌握的情况与工人公安分局前期调查的基本相同。市局办案人员表示,就目前公安部门掌握的情况来看,符合刑法所规定的报捕条件,但是,检查机关就是认为不够批捕,她们也没办法,只能继续补充侦察。

她又表示,几个月过去了,案情还是没有明显进展,高姓男子至今仍然逍遥法外。她知道在铁岭市高姓男子是个有名的大老板,人家要钱有钱,要势有势。那些检察院的官儿都被他买通了,另外听说高姓男子在检察院里还有一个亲戚在做官。可俗话说得好:“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高姓男子将她女儿祸害到这个程度为什么就不够批捕?她不理解,咱们老百姓告状真就这么难吗?

吴小姐的说法:他硬薅着“小静姐”

吴小姐在小静姐的店里任美容师,跟着她口中的“小静姐”干了好几年了。吴小姐表示:“小静姐”是个对生活很严肃的女孩儿,全部心思都用在了店里,甚至没处过男朋友,平时她也很少和男性接触,因此上门来找她的男性太少了。

6月16日的那天晚上,她陪小静姐去一家发廊做头发。途中,小静姐接了一个电话,好象是对方邀请她吃饭吧,小静姐表示“不去”并推脱说“太晚了,改天吧!” 大约在晚上10点来钟,小静姐的头发要做完了的时候,一辆豪华轿车停在了发廊门前,从车上下来一个男子,说是要送小静姐回家。当时,天正下着雨。对方又挺热情的,她随小静姐上了车。后来她才知道那个男子就是她们写字间的老板高姓男子。高姓男子先把送回了写字楼,小静姐对她说,她一会儿就回来。她等到很晚,见小静姐没回来,就先睡下了。没想到,第二天,高姨给她打电话,说是小静姐出事了。

吴小姐指出,6月下旬,小静姐回来了,但却像变了个人,没有了以前的笑容,也不爱说话,整天心神不安,像丢了魂儿似的。6月末的一天晚上,她陪着小静姐在写字间里工作。大约十点多吧,小静姐接到一个电话,显得很紧张,对那边说:“你可别上来踹门,咱家美容师还在,别把她吓着。”过了不一会儿,她听到寂静的走廊里传来脚步声。当时,写字间的门从里边锁着,可那个人一下就把锁着的房门给拽开了。她一看,是高姓男子。他进来一把给小静姐薅过去,硬薅着小静姐进了与她们写字间相对的那个房间。过了十几分钟,小静姐回来了,她跟她说:“她跟高姓男子某出了,她要是回不来就是被他给害了。小静姐走了后,她心里七上八下的,直到一个小时后,小静姐回来了,她心里一块石头才算落了地。

她又表示:又有一次,大概是7月初,那天也挺晚了。她跟小静姐还有她小妹已经睡下了,写字间的电话响了,是高姓男子打进来的,好象是让小静姐出去。小静姐先是回答“不去”,但不知道对方由说了什么,小静姐的脸色都白了,语气紧张地说:“你可别上来踹门,她小妹和美容师可都在这,你别吓着她小妹,她还上学呢。”她不清楚对方又说了什么,只感觉小静姐显得很无奈,就下楼去了。

高姓男子的说法:她和她是正常交往

高姓男子表示:他和她年初就认识了,她租她公司的写字间,都在一个楼里办公,低头不见抬头见。因为保安的事中间有过不愉快,但后来她处理了保安,她挺满意的。她和她之间,完全是正常交往。
高姓男子又承认,和她之间是有性关系,一共发生了三次,6月中旬那次是第二次,高姓男子指出,每一次“都是她自愿的,不存在强奸”。她和她最后那次是在7月初,具体哪天她记不得了。但她的几个朋友都可以作证,那天晚上,她和她先是一同上街吃的烧烤。后来,她和她一起回了她的宿舍。第二天,她给他打电话,说是跟他要点钱。他问:“要多少?”她说:“二十万(人民币)。”他一听就来气了,骂了她。也许就为这个她把她告了吧?

高姓男子指出,她要告他也没办法,她再搅和或者是告到哪、找到哪,他指出:只相信一样,方的不能变成圆的,圆的也不能变成方的。事实就是事实,不是说哪个人就能把真实情况给改变了的。他认为,小静跟本没有证据,也不能拿出伤害鉴定。高姓男子补充:她和他在一起吃饭的证人,不是一个,而是几个。

高姓男子表示知道这事她已经告官了,他表示“有律师,相信司法的公正”。他又承认:如今,为这事他也挺后悔,用道德标准衡量有点过分,但世上也没后悔药,事情弄到这个份上他也没想到,只能顺其自然了。

公安机关的说法:取证困难

一名当地公安机关发言人对亚洲时报特约记者表示:这个案子是由公安局银州区工人分局受理的。立案的时间是7月上旬,但当事人报案受伤害的时间是6月中旬,中间相差半个多月。就她这个不及时报案,使得很多证据都没有了。如果她及时报案的话,她们把那个房间一控制,可以看到当时屋里的情况啊、你身上穿的衣服的情况啊,可时过境迁,这么长时间了,给取证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公安发言人强调,局里对这个案子很重视,谷局长有批示,市局为此案专门成立了调查小组,明线、暗线同时展开。他重申,有些线索和证人还需要补充侦察,就看下一步是否能够取得新的证据了。

检察官的说法:不能说案件终结

一名检察机关的发言人指出,这个案子他印象挺深的,当事人及其家长来上访很多次。案子是银州区公安分局送来的,报检察机关批捕。

检察当局表示,当局特别调派一位女性检察官负责办理此案。经审理,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尚未达到批捕条件”。办案人员将案件卷宗提交检察委员会,经讨论,同意了办案人员的意见,故作出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捕。将案件卷宗退给公安机关,建议公安机关继续补充侦察。但这不是表示案件终结,也不能说侦察终结。 检察当局承认,高姓男子是有一个亲戚在他们这里做事,不过他已经采取了回避。

2005年2月底,亚洲时报在线特约记者从辽宁铁岭市警方获悉:此案的“补充侦察”没有获得新的证据。小静和她的母亲表示:“她们还要继续告下去,直到这个色狼落网!”


亚洲时报在线 海云 撰文 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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