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了望新闻周刊》采访了一些大陆基层法院,发现近年来“民告官”案件大幅上升,一方面表明民众法制观念提升,另一方面也表明基层政府的不当行政演变出的官民矛盾激化。
据报道,有的省市基层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就比上年翻了一番,有的基层法院甚至增长了200%。自从1989年中国颁布行政诉讼法至今,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审行政案件已经超过100万件。
据大陆公安部对外公布的数据显示,“2005年因妨害公务、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扰乱公共秩序的犯罪案件达87000起”,即每7分钟就有一起群体性抗议事件。在法院受理的民告官案件中,普遍存在以下几大特点:群体性诉讼,官民利益冲突,官方败诉率高,官方不执行法院判决。
1,群体性诉讼成为“民告官”新趋势
报道称,2003年,1045名重庆铁路分局退休职工认为重庆社保局没有按照国家的相关待遇标准核定其养老保险,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将重庆市社保局告上法庭。一审败诉后,退休职工们上诉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05年4月,重庆市高院裁决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一位亲历此案的法官回忆说,由于原告上千人,有时每天要接待数百位当事人,常常说到嗓子冒烟;每次开庭,法庭内外水泄不通,来自全国各地的铁路退休职工都来“观摩”,看法院如何判决。
2001年5月,华中某市3000余名退休职工以政府拖欠养老金、拒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诉讼中曾多次出现集体上访。
据悉,像这样人数上千的大规模群体性行政诉讼越来越普遍。因农村土地征收、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社会保障和企业改制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行政诉讼”近年成倍增加,甚至占到一些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20%以上,这已成为当前“民告官”案件的新趋势。
2,官民利益冲突严峻
《了望》报道还列举了:“2003年陕北油区当地政府完成对油井三权(产权、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的回收工作,涉及1000多家民营企业。一批“油老板”对此强烈不满,在不断上访的同时,组成了律师团,并于2005年5月提请行政诉讼,状告陕西省、市、县三级政府。最终法院没有受理此案。”
文章称,由于官民间利益冲突严峻,官民对立情绪激昂,行政案件判决后上诉率高,特别是百姓一旦败诉,往往群情激愤,要将官司打到底的决心很坚决。据统计,“民告官”上诉案件占结案总数的30%左右,而且案件审判效率低,有的拖上两三年也难以结案。
3,官方败诉率高
调查还发现,政府部门败诉率高是一个普遍特点。通常有30~40%的败诉率。而在一些基层法院,政府部门的败诉率甚至超过半数以上。这反映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
4,案结事不了 官方不执行
民告官案件中,法院经常处于两难地步,一方面是法律条款的不完善,让法官觉得“无法可依”进退两难。如对“空挂户”的认定,“城中村”居民的补偿,“前三年平均产值”的认定,工伤中的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等,现行法律均没有明确规定。许多法律规定抽象,可操作性差,还有的法律规定严重滞后等。
另一方面是政府的强行干预。文章说:“地方政府对行政案件的干预不同程度存在。轻者表现为批条子,严重的甚至直接抓走当事人。个别法院领导因此怕工作搞不好添“乱子”、得罪政府少“票子”、失去选票丢“帽子”,在行政案件中只有屈服于压力,强行判百姓败诉,结果引发更多百姓闹事。”
有时法院坚持按法律条款判决政府败诉,但很多情况下,政府败诉了也不执行法院判决,百姓权利依然无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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