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钱袋子"的财政部已经不反对地接收上海律师严义明长达四页纸的书面请求。对此,旅居美国的中国问题专家何清涟女士认为,严义明律师做得非常好:
"因为按照现代国家的要求政府应该向纳税人公布财政支出,纳税人有权知道自己的钱究竟用到什么地方去了。这个应有的权利被中国政府剥夺了多年。这件事儿表明权利意识的觉醒。我觉得上海这位律师非常有勇气,应该得到中国人的支持。如果大家不支持他,我觉得就是一种悲哀。"
根据中国政府自己的相关规定,财政部从接收请求15天内必须做出答复。不过,严义明星期三对路透社表示,他的请求立竿见影见效果的可能性几乎微乎其微。目前在美国访问研究的另一位中国著名维权律师李建强也认为,中国财政部答复严义明律师请求的可能性不大:
"因为中国政府不是民选的政府,而是官本位的主权政府,怎么可能接受一个普通公民的建议?这个很难。"
虽然不能立竿见影看到效果,严义明认为他的请求将检验中国从去年五月一号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否起作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可监督是建立以民为本和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由此,何清连认为财政部也许会答复严义明律师的请求:
" 但是,我相信不是这个律师要求的这么详细,或者是很清楚的答复,大概就是官样文章。因为,中国的财政支出,过去这些年来根据研究,从本世纪初到现在政府的财政收入从占GDP的1/5到去年的1/4,这么多钱用到哪里去了?中国公众是不知道的。有人研究了一下,这么庞大的一笔钱,其中将近60%是用来养以公务员为主体的七千万党政事业机关人员。等于这些人用了中国GDP的将近1/5。同时,还有无数的灰色收入,就是贪污腐败的,大家都不知道。所以,在政府极为不透明的情况下,我觉得中国人有权利让自己的政府公布这些东西。"
记者电话在德国的透明国际组织负责南亚事务的廖燃先生,廖先生表示,虽然中国政府半年多前开始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但以往的官僚主义惯性至少短期内仍然阻碍政府本身将自己演变成"阳光政府",财政部"钱袋子"里的钱虽然"取之于民",但是否"用之于民"迄今仍然难以监督。对此,李建强表示:
"文件是文件,法律是法律,政府有一个有法不依的问题。它可以不管这一套,然后说了很多好听的话,什么三民主义呀、和谐社会呀,但到现在为止也没有什么能够兑现的。"
一个现代民主的国家对政府信息往往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然而,有专家表示,由于中国的《保密法》和《档案法》高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部门可以籍此以"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为由,好则搪塞公众,坏则干脆拒绝公众的"知情权"。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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