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东的丑事不配上升到中美关系的高度(图)

作者:赵丹赵丹喵 发表:2018-12-24 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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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强东
《华盛顿邮报》对刘强东性侵事件的报道(网页截图)

【看中国2018年12月24日讯】刘强东一时间在中美两国的媒体上都是头条新闻,昨天下午在华尔街日报上看到推送,用的标题就是很客观的“检方决定不起诉”,结果到了国内的白天一看国内的媒体,满屏的“无罪!”这喜大普奔之情实在掩饰不住啊。

为什么检方不起诉和无罪是两个概念?在世界任何国家,有罪和无罪都是一个只有法院才能做出的认定,而且只针对眼前具体罪名,比如说法院认定你在A事上无罪,不代表你在B事上无罪。法院没认定之前,推定你无罪,这样能从法律程序上保障你的权利。在这个案子里,只要法院没认定,那检方是否起诉都推定无罪,但新闻标题里第一暗示“无罪”是认定而非推定,第二暗示检方不起诉和无罪有因果关系,可以说是倾向性很强了。

但是,法院能做出认定的前提是走刑事法律程序,通常第一步就是检方起诉。从程序上“不起诉”到“无罪”之间差了十万八千里,从实质上检方只是觉得自己掌握的证据不足,对案情真相如何不可能做出任何评判。所以,揪着一个检方不起诉的决定来热情洋溢的说“刘强东无罪!”,是不是有点儿太屁股决定脑袋了?

那检方为什么不起诉呢?只能说作为行业人士根据我的经验和知识做出一个我认为还比较符合逻辑的推断:任何性侵案件起诉难度都极高,因为在法律上证明是否“自愿”需要极强的证据标准,他说对她说在刑事上很难定罪,这也是为什么米兔运动会通过社交网络喊话的方式来诉说法律无门的委屈。

起诉难度高,但地方检察官的时间精力都是有限的,必须要做出是否花大精力来打这个案子的策略性选择。这里面是明尼苏达州的州检察官,工资是明尼苏达州纳税人的钱,检察资源当然要优先分配给危及到当地人民生命安全的暴力犯罪,而不是一个外国企业家可能对一个外国女生犯下的罪。更何况这个外国企业家估计也不会再来明尼苏达了。

此外,刘花大价钱请了当地的刑事律师团,更让检方知难而退,因为就算真的上了庭,在法律程序上被告律师有一万种方法拖延和狡辩,把检方折磨到筋疲力尽。

不管从哪个角度看,这个案子在美国人眼里就是一起普通的桃色新闻:一个社会上很常见的有家室还管不住自己裤头的油腻中年企业家,跟一个女学生发生了关系,女生是否自愿是一个问号,只有当事人清楚。

但有趣的是,有些人一定要带着一种“这还是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的角度来看问题,把检方不起诉当作一场挺直腰杆对抗霸权的胜利。真的省省吧,这种下流事情不配上升到中美关系的高度。

北京时间今天(12月22日)凌晨3:56,一个口号为“有品质的新闻”的新闻客户端推送了一条消息《刘强东无罪!美国检方决定不予起诉》。至当日午后,点击量已经逼近千万。

我欣赏这个新闻客户端做“有品质的新闻”的愿景,同时愿意以一个曾经的新闻从业者、如今的新闻研究者的身份,就如何做“有品质的新闻”提几点粗浅的建议。

建议1:慎用感叹号

纵观全球有品质的媒体,极少在新闻报道的标题中使用感叹号。我刚才打开《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华尔街日报》《卫报》《金融时报》的首页,使用页内搜索功能,在几百上千个标题中只找到一个使用了感叹号,那篇文章刊登在《纽约时报》的旅游版面。

建议2:解释清楚缘由

媒体发稿需要抢时间,但是如果因为抢时间而遗漏了重要的信息,就会对品质造成伤害。

在该客户端发稿时,明尼阿波利斯市亨内平县检察官办公室已经在声明中详细解释了为什么不予起诉。虽然该客户端配发了一张截图,但毕竟是英文截图,里面有的词还比较难,应该翻译成中文。最最起码,应该加上“因为证据问题”这六个字。

如果一定要在凌晨抢几秒钟的时间,来不及写这六个字,也可以通过后续更新的方式加上。

尤其要提的一点是:在内文没有解释缘由的情况下,标题的两句话很容易造成因果关系的联想——因为“无罪”,所以“不予起诉”。但不予起诉的原因并非如此。

建议3:谨慎替换法律概念

在法院判决之前,任何人都是无罪的,刘强东当然也是一样。即便检察官提起公诉,只要法院没作出最终判决,刘强东也还是无罪的。

因此,“刘强东无罪”并不是一个新闻点。新闻点在于“不予起诉”,也就是检察官声明里面写的“no charges”。

有品质的新闻媒体在报道案件时,不会擅自替换这些法律概念,不会用从“no charges”引申出“innocent”、“not guilty”这样的说法。美联社的报道里面确实用了“innocent”这个词,但是整句话是这样写的:“Liu’s attorneys have said he is innocent.”(刘的律师称他是无罪的。)

另外,该案不予起诉,但女主在计划提起民事诉讼。

建议4:平衡报道

在该新闻客户端的这则短信后面,提供了两则原文,一是京东官方声明,二是刘强东代理律师声明。

根据美联社梳理的时间线,的确是京东官方以及刘强东代理律师首先发出声明,其后,在北京时间早上5点多,女方的律师发出声明。

从发稿时间来看,要求该客户端在凌晨3点多做到平衡报道两方的声音,的确是一个过分的、不可能做到的要求。

但是,新闻是不断更新的,尤其是在这篇文章传播量巨大、依然在不断扩大影响力的情况下。无论是美联社还是其他有品质的国外媒体,都会根据最新的情况更新网站上和客户端上的新闻内容。

然而,在发出这则新闻10个小时之后,该客户端依然没有就这则新闻做任何更新,也没有后续报道补充来自事件另一方的声音。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责任编辑:吴智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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