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署提醒您,在网络上或实体店面购买进口食品前,需留意的一些事项。(图片来源:Adobe Stock)
“上班好烦,好想从网络买些超夯的进口美食犒赏自己!”、“好不容易可以出国了,这次一定要买些当地特产来回味旅行的美好!”平常认真打拚的您,是否有过这些念头?食药署提醒您,在网络上或实体店面购买进口食品前,需留意下列事项:
一、购买前,先查询食药署的食品药物消费者专区、国外消费红绿灯,掌握国际间对于食品所发布之警讯,避免购买到问题产品。
购买食品药物可遵守四原则。(图片来源:药物食品安全周报)
二、购买时,把握“看”、“查”、“慎”、“取”四原则,安心选购产品:
(1)“看”清楚商品内容物、数量及规格等资讯。
(2)“查”明网页或商家提供之商品内容,并留意食药署网站是否有公布国际食品警讯。
(3)购买前审“慎”留意商品种类价格、交货日期及方式等是否合理。
(4)“取”货时,应尽速检查包装是否完整、内容是否短少或腐败,若有瑕疵应立即通知业者。
三、输入进口食品,应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30条规定申请输入查验,一般食品若供个人自用,则价值需在1,000美元以下,且重量在6公斤以内;锭状、胶囊状食品供个人自用,每种至多12瓶(盒、罐、包、袋),合计不超过36瓶(盒、罐、包、袋,以原包装为限)者,可无须向食药署申请输入查验,倘进口食品是以自用方式免申请输入查验进口,却拿去贩售者,就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30条,依同法第47条第14款,可处新台币3到300万元罚锾。
食药署提醒,消费者在选购进口食品前,要多看、多查、多注意,把握购买前、购买时的大原则,才能买得开心,吃得更安心。
跨境购买国外食品,勿超量免触法。(图片来源:药物食品安全周报)
(此文转载自《药物食品安全周报》第924期 2023/06/02)
责任编辑:淡然 来源:药物食品安全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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