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知網上《博訊新聞》轉發《星島日報》18日報導說,朱元濤律師已經打贏了這場官司。報導說,「本月八日,北京高級法院終審宣判,撤銷北京中級法院的一審判決和海關的行政處罰。日前,朱元濤欣慰地向本報記者表示,這個案子的終審勝訴,標誌著中國法治建設在向前邁步。」看到這則消息,真令人高興。朱元濤是向中國海關提出行政訴訟第一人,勝訴的結果按照朱的說法,是「標誌著中國法制建設在向前邁步」。不過,不可能樂觀。專制制度和專制政府決不允許批評,而《紅太陽》一書客觀地還歷史本來面目,還是觸動了共產黨的神經線。這本書在國內依然不能出版,朱律師雖然打贏了官司,但不代表中共當局已經允許攜帶這本書入境。
開始,朱元濤提出行政訴訟並不抱勝訴的希望,但對案審的過程相當看重,希望「讓人們在司法程式中認識憲法和自己的權益」。「朱元濤相信,即使敗訴,他的努力,也應該是中國法制進程史上的一個亮點。」《紅太陽》本來就是一本學術性很強的書,也許正是因為這一點,中共當局勉強放一馬。
其實中共當局一直在干違法的勾當。比如憲法賦予公民的通訊自由權利,在中國大陸卻屢遭侵犯,公民的郵件經常被非法檢查和沒收。許多朋友都反映說,海外寄來的雜誌和印刷品都給郵局直接截收了,而且不會有人向你做任何解釋。至於監聽電話,秘密跟蹤,破壞網上信箱,諸如此類的行為都是違反憲法的。法不禁止即自由,問題在於法律明文規定了的中共當局一樣違反。在中共獨裁統治下,憲法的權威是不存在的。
祝賀朱律師打贏了官司,但我關心的是,我是否可以托香港朋友買一本《紅太陽》帶到深圳來,有朱律師官司照著,或許問題不大。但其他被中共列為違禁書報雜誌呢?
2003年9月21日
(大紀元)(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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