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媒體接到中宣部「十不准」通知

發表:2004-08-12 15:58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據媒體消息人士說,最近中宣部向各地媒體下達了「十不准」的報導指引,實際上是近期內部制訂的「報導禁區」。「十不准」包括:

1、關於人民幣升值5%的傳言,一律不准報導;
2、關於股市「全流通」的信息,一律不准報導;
3、主流媒體不准報導小道消息;
4、中央新聞單位和所屬網站不得與新浪、搜狐等商業網站開展除正常業務以外的往來;
5、關於安徽「紅頂商人」的報導,不再繼續;
6、「中國農民調查」、「往事並不如煙」、「少女之心」,不得炒作,不得報導;
7、馬加爵案的報導到此為止;
8、報導大學生就業、安全問題要慎重;
9、當前的一些社會新聞,尤其是重大犯罪行為的報導,不准情節過細,產生負面影響;
10、「瀋陽寶馬車撞人案」已維持原判,各媒體一律不得報導。

(中國信息中心)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