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逼遷中,廣州政府拿出文革時的方式,鐵腕控制媒體一齊造勢,公檢法保安發表佈告連連,流氓上陣菜刀恐嚇,首先對房主們採取精神上的強大攻勢,他們自述精神幾近崩潰;強制拆遷時,政府不惜動用警察警犬封鎖現場,鏟車飛機,法律行政手段無所不克;拆遷大勢所向披靡,浩浩蕩蕩,包括許多從海外歸來的藝術家在內,近百戶(約每棟價值750萬人民幣)巨金蓋起的美麗的小谷圍島藝術村別墅住房,已有20棟左右在鏟車的長臂下化為廢墟,空中只剩下他們無可奈何的聲聲悲嘆。
這個案件在中國大陸的一些媒體,包括《中央電視臺》、《人民網》等許多媒體都有過相關報導,海外媒體也屢屢曝光。本篇報導中先不談及廣州政府在圈地過程中將地「化整為零」自行審批,狡猾的違反中國的《土地管理法》和《城市規劃法》規定的像大學城這樣的工程項目,其中又涉及到了土地、尤其是基本農田的徵用必須報國務院審批的部分,以及打著開發大學城的名義一些部分已變商用的欺騙,將著重報導海外華人被強拆的經過和他們的體會。
他們的遭遇誠為海外華人葉落歸根、投資祖國的前車之鑒。在沒有一個誠信政府、沒有一個公正執法、從上到下集團性互相包庇的貪官污吏掌權的國度,人人隨時可以遭遇大禍臨頭,舉告無門。故藉此篇報導敬告海外華人,前車之鑒不可不鑒!
※ 2003年,聞名海內外的廣州「小谷圍藝術村」面臨強拆
廣州南郊新造鎮小谷圍島距離廣州市約十七公里,面積約十六平方公里,從1994年開始,在當地政府的支持下,包括廣東省、港臺、美籍、加籍、澳籍在內的數十位畫家、雕塑家、設計師等藝術家們開始在這裡購買土地構筑住宅與畫室,形成了在藝術文化界頗具影響的「小谷圍藝術村」。藝術村方圓約有一百二十畝地,165戶人家,它和周圍兩個住宅小區一起被稱作「小谷圍別墅群」。
香港美術家聯合會主席、著名油畫家田滄海變賣了所有香港的家產,定居藝術村,美籍畫家朱嘉權在此建起「可居」別墅,廣州美院的教授,著名油畫家尹國良、張彤雲、著名國畫家尚濤、林豐俗、陳振國、方楚雄、李勁等落居於此,進行藝術創作、展覽等。
《人民網》報導:整個藝術村165幢建築,風格各異,無一雷同。每處建築都是屋主們根據各自的審美理念及工作習慣進行設計的,就連花園中的一草一木也「配合」得天衣無縫,頗有些「世外桃源」的味道。作為一個藝術家的集中地,小谷圍藝術村的聲名早已遠播海內外。許多國內外藝術界的名人都曾到藝術村舉行畫展、觀摩、交流,並對那裡的建築裝飾和人文風光讚不絕口。法國「巴黎國際藝術城」主席布魯諾獲悉廣州谷圍島上有這麼多藝術家自籌資金構建起高品味的藝術村後,專程赴谷圍島參觀並不無感慨地說:「對中國,尤其是改革開放的廣州,能有這樣好的環境及這麼出色的藝術家聚集工作的藝術村,對提高廣州市在世界藝術界的地位都有很好的作用。」藝術村還成功舉辦了3屆藝術節,每次接待數千人,其熱鬧程度一點也不亞於國際的藝術盛會。
別墅的主人們擁有原番禺市建設委員會核發了《建設用地許可證》、番禺市國土局核發《建設用地批准書》、2002年廣東省人民政府核發的《房地產權證》,具有國家認定的70年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使用權,所有業主都有全部合法的國家認定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
2002年1月9日,廣州市規劃局公布了《廣州大學城發展規劃》,展開對萬餘農民聲勢浩大的開發建設征地及強制拆遷行動,他們開始擔心大禍臨頭。
2003年4月18日,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突然下發了收回B區谷圍山莊和C區臨江苑所有的國土資源使用權的通知。同年8月,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再次發布 『廣州市房屋拆遷公告'」,宣布收回上述土地使用權,土地之上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均須於2003年8月29日起至2004年4月29日止拆遷完畢。
2003年11月,30餘位業主代表啟程到北京上訪向國家建設部、國土資源部、國務院等部門。
2004年3月16日,廣州政府發布行政復議決定書宣布維持廣州市土地開發中心的拆遷決定。
被拆遷戶:我們當中的許多人在國外本有居所,憧憬於廣州藝術村獨特的文化環境及其在海外的較大影響力,許多人變賣掉國外的房產,按國家的規則購置了土地,以藝術家特有的情懷、以藝術作品的創作方式各自完成自己的作品--房產,許多人的這種「創作」過程時近十年,土地使用許可、建設、規劃許可、權屬證書一應俱全,大部分房產證書是近兩年才頒發的,政府部門朝令夕改、無視規則的荒蠻之舉使許多老藝術家悲憤難抑,面對無處不在的權力傷害、面對所以法律救濟途徑如空無之狀,一些老藝術家在夜深人靜時竟悲至仰天大哭,悲聲淒慘悠遠,聞者無不潸然淚下,無不從心底裡感到如臨深淵之不安!
※ 貪官們拿出共產黨最拿手的的心靈折磨 開始了「逼遷」
廣州藝術村部分外籍華人、華僑在《致溫家寶總理的公開信》中:逼遷者堅定持續的以傳單、告示、塞門縫、打電話、郵寄、單位傳達、親屬談話等各種手段,使我們整日處在極度的心理及精神惶恐之中……
被拆遷人:一切都是由政府直接出面操縱,政府為完成這種當地目前的「第一政治任務」,每天投入上百名國家幹部,採取的手段是一般以十人左右的幹部輪流盯著一人(業主),威逼、恐嚇、辱罵、跟蹤、死纏等手段無不用盡其極。諸如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長謝曉丹採取的主要手段就是當眾辱罵被拆遷人以使其就範,其當著被逼遷人方燕文所在單位領導的面暴跳辱罵方女士,直罵至方大哭仍不罷休,在場者無不驚悚不已。謝局長部下紛紛傚尤,一時間,逼遷工作手段的主要表現形式就是當眾辱罵。個別場合,這些國家幹部直罵得人心驚肉跳,而這些辱罵的「工作」過程中,無一例外地叫囂說,我們這些不願屈辱服從逼遷的人是「狗膽包天」,「與政府對抗」。
被拆遷人:省政府副秘書長周炳南向與會者每人散發了一份對拒絕服從非法強拆的業主的詳細審查表,涉及對我們的近親屬、歷史問題及態度等多項審查,這與此前各業主的歷史檔案被反複審查,有些具有醫生身份的業主甚至連近幾年開出的處方也被反覆翻閱的作法一脈相承。這種作法對我們這些經歷過「文革」的知識份子而言是再恐怖不過的惡行。
拆遷官員得意洋洋:「他們不搬遷,我們就這樣,看他們還搬不搬」。政府官員桂少田大叫:「我就是政府,我要拆你們!還要繼續拆下去,連配電房都要拆!」 政府逼遷代表楊和平當著藝術村田蒼海村長的面公然叫囂,「7月9日要不強拆你們的房子,我就從你們的胯下鑽過去」。最瘋狂的表現是6月23日下午,逼遷者竟同時在許多業主家門口貼上六份文告,即:《仲裁申請書》(政府自己向自己申請)、《仲裁受理通知書》、《答辯通知書》、《拆遷裁決書》等,已什麼規則都不要了。不答應就要將房主的房產當作無主財產對待。
被拆遷人不分白天黑夜、家裡路上,被政府逼遷官員作工作,逼迫開各種動員會,被威脅影響前途、子女就業、辦公司,取消工程合同、審查被拆遷人檔案、上門張貼拍照、寄送專遞郵件,還破壞公共綠化、照明、住戶用電、電話、電視,拆毀小區圍牆、破壞道路、強行撤走保安、住戶門窗被打爛、房屋被竊、菜刀從櫥櫃拿出來放在桌上、把鐵鉗放在煤氣罐旁……
被拆遷戶訴說廣東省政府、廣州市政府召集強拆會議的內容令人不寒而慄,各有關單位領導受領這種「第一政治任務」後,使我們已經歷了一年的災難再雪上加霜:
2004年6月16日網上公布國務院46號文,業主從網上錄下全文。其中第二條就是「一律停止拆遷」。正好針對廣州大學對藝術村拆遷。在拆遷人上門逼遷時都被問及國務院46號文一事,對方仍是一句話:「廣州大學城是重點項目,省市領導沒有通知我們停止,一定要拆遷你們的屋。」6月20日,北京法律、新聞界在釣魚臺前門賓館,研討小谷圍拆遷是否合法問題。6月21日週一,省、市政府立即召集緊急會議。省府由副秘書長周炳南主持,廣州市由張廣寧市長主持。內容是傳達省市領導關於保證大學城如期開學加快藝術村的逼遷工作,要各單位(有業主的單位)立即行動,當作政治任務去完成。會後即6月21日下午,廣州美院楊玲妮書記,馬上召集美院業主開會,講:「省市領導下定決心要拆,你們大家趕快簽字,不要對抗,否則不簽名會有「傳票」給你們那就麻煩了」。美院業主問:「國務院46號文不是要求停止拆遷了嗎?」楊答:「開會講了46號文對大學城不適用,拆還是要拆的。」
被拆遷人:公、檢、法、工商、稅務、紀檢、人大、監察、城管部門針對我們近一年的逼遷已使我們的精神近乎崩潰。我們中的大多數人都是年過花甲的老藝術家、老知識份子,房屋是我們一生的心血,現在,它承載的價值已遠非其功用價值。當它毀於這些野蠻的逼遷者之手時,我們將在所餘有生之年向這個國家討個說法,我們別無選擇。
※ 訴諸法律、上訪處處碰壁 深感中國法律沒有公正
被拆遷戶:我們與藝術村的其他業主們找廣東省政府、找國土資源部、找監察部、找廣州市、廣東省兩級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這些部門共同的規律就是對國家責任瀋重的麻木,規律性的結果就是--沒有用。……近來逼遷者又弄出新招,若業主是幹部、老師的,拆遷人就通過其所在單位的領導進行「政治談話」,以不予升職、不守紀律、黨內警告等內容要挾拆遷。比如,由市紀委領導及各部門領導幹部共十三人對一業主「開會」談話,後來雖然知道該房屋是他已30多歲的兒子所有,他們照舊逼著父親叫兒子「拆屋」。
律師高智晟:政府在沒有收回國家已合法出讓給公民的土地之前即違法開具規劃許可、拆遷公民房產的許可;在未與所有權人進行任何接觸之情形下,即以文告形式勒令房產主人限時離開房屋服從強拆,這簡直是遠離塵世的天方夜譚。他表示作為律師代理幾十名委託人,業已窮盡了所有的尋求法律救濟之途。
被拆遷戶:所有廣東省的律師事務所、公證機關、價格評估機構一律拒絕為我們提供服務,政府的不光彩作用昭然。正常為我們代理的律師遭到野蠻的處理(處理文件:「穗律協紀字〈2004〉79號),事實證明,只要需要,什麼齷齪的事,逼遷者都敢做。(政府)公然要求與會者在做逼遷「工作」時,一定要告訴業主「他們的律師是個沒有用的律師,這個律師不僅沒有水平,而且根本不替業主利益著想」,這與近來那群幹部給我們做「工作」時的言論如出一轍。事實上,高律師是目前唯一能頂住地方政府壓力,公開為我們進行合法維權的中國律師,他的職業水平和道德受到全體委託人由衷的尊敬。
這些被拆遷戶和聞名律師高智晟尋找各種法律上的維權努力皆化泡影,法院不予立案,上訪無人解決,比較幸運的是在中國滾滾而來的強拆浪潮中,「小谷圍藝術村」被強拆一事,在中國《中國商報》、《焦點訪談》、《市場報》、《中國普法網》、《人民網》、《中央電視臺》等媒體中得以曝光,然而,儘管如此,媒體呼籲不能維權。他們不得不看著自己有合法房產證明的土地房子因政府「收回土地」被強拆,頃刻間消失的無影無蹤。
美籍華人,伍時洛為在祖國建立一個親人聚會的家,集資建別墅後安置母親入住,老母現已93歲高齡,他在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部長孫文盛」信中寫到:拆遷人員在動員我們的親人拆遷時,最常用的話語是「拆遷小谷圍藝術村建設大學城是政府行為,你們不要和政府對抗」。
「小谷圍藝術村」第一位被強拆者:自從經歷了拆遷過程,真可說是有「切膚之痛」的感覺,有被搶劫的感覺,而且有被搶劫後投訴無門的感覺,在中國可能從根本上就沒有什麼私有財產,政府看不上時說是你的,政府看上了搶你沒商量。自己沒有能力維護自己的房產權益,法律能給予的幫助也感到僅僅是說說而已,……有的朋友說算了吧!政府就是這樣的,說一套,做的又是另一回事了,你要用反思維,鬥不過政府的,逆來順受吧!
※ 為什麼廣州政府非要強拆?財富效應:土地高騰、吞沒巨大補償差額
有媒體質疑:開發「廣州大學城」,小谷圍島藝術村、谷圍山莊、臨江苑緊臨珠江北岸,是在大學城的邊緣地帶,並不影響大學城的整體建設。為什麼廣州政府冒著海內外媒體、華人、人權組織等的巨大關注和指責,還非得強行拆遷呢?
第一:據國內媒體報導,目前谷圍島的拆遷費用為4至5萬元一畝,三個鄰近藝術村但位置和景觀均不如前者的地塊,底價已達每畝250萬元,估計最高可拍賣到每畝500萬元!
第二:吞沒國家給予被拆遷戶的巨大補償差額
被強拆人:目前評估公司所評估的價格之低真可以說是令人震驚,目前同一區域內的類似房屋價格均在¥8500至11000元/平方米左右(毛坯房),而我的房子的毛坯價格只有¥3000元/平方米左右。我們的損失是明擺著的。拆遷辦的楊主任也承認這一點並說:「你們有損失是肯定的,你們要支持大學城建設,是要作出點犧牲。」在評估過程中有一位業主不服,據說找到另一家評估公司重新進行了評估。(這評估公司也是拆遷辦認可的公司),結果評估的價格比原先的高了將近100萬人民幣,拆遷辦不接受,找到這家評估公司不知說了些什麼,該公司拚命向業主要回評估報告,說到:「不要錢了,退回給您,把評估報告還給我吧。」據絕大多數業主所知,廣東省的評估公司基本上都不敢碰廣州大學城的拆遷評估業務,我們認為這就是操控,這就是封殺,這哪來的公正、公平?這樣的評估,這樣的干擾,這樣的操控,被拆遷人的權益何在?政府直接參與拆遷工作,其誠信、公信力受到極大的質疑,可信度極低。我們真誠希望中央有關部門來徹底調查一下,還我們公正、公平。
房主之一的美籍華人伍時洛指責:按「廣州市土地開發中心」的房屋評估平方米單價貨幣補償,就連他們指定的可產權置換的多層公寓也買不到。這巨大的差額被吞掉了,不是明擺著以「合程序、依法辦」的幌子,明火執仗的掠奪公民財產嗎?!
律師高智晟:開發商與腐敗的權者為蠅營於私利,……對私有房產主的傷害已到了敲骨吸髓的地步,類天安門自焚者這般傷天理滅人性的事件在全國時有發生……,中國社會本已到了危險境地……,使人們對國家保障公民憲法權利及法律利益的能力、誠信度產生懷疑以至絕望。
※ 強行拆遷場景介紹
2004年7月9日,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號, 強拆臨江苑4號別墅. (市值750萬)
2004年7月30日,拆除廣州市美術學院教授、著名國畫家、廣東省美協常務理事林風俗先生在小谷圍藝術村的別墅,當時一位民工不幸觸電身亡。
2004年8月3日: 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4,5,6,7,8,9,10,11號(連發9道號令),於2004年8月1日,強拆小谷圍藝術村別墅3棟,臨江苑別墅6棟, 共9棟。
2004年8月3日,廣州市人民政府強拆臨江苑別墅25號。
2004年8月7日, 廣州市人民政府強拆臨江苑別墅11號,33號。
2004年8月10日,廣州市人民政府令, 於2004年8月10日, 強拆小谷圍藝術村別墅6棟(市值4,500萬) 。
目前,已有20棟左右的別墅被強拆,按計畫廣州政府在8月25日前,要全部強拆餘下的幾十棟別墅。
掠奪民眾利益,拆遷賣地開發可帶來的巨大利益,使得廣州的貪官們都顧不上政府的形象了,他們動用公、檢、法、工商、稅務、紀檢、人大、監察、城管部門。被拆遷戶敘述遷過程中他們不惜派出動千餘警力、警犬、甚至直升機進行拆遷。強拆密笈如下:
一.利用早上時間, 調用大量人力, 封鎖現場,避免有新聞媒體的接觸,
二.為逃避歷史的懲罰,強拆人不露身份, 廣州市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都沒按規定發出 <廣州市人民政府責成強制拆遷通知書>。
三.強拆過億的物業,沒有法院的判決,沒有高級的單位出面參與,沒有法警,沒有警察,僅由 "廣州市城市綜合執法大隊番禹分隊" 和一幫隨時可以消失的民工進行強拆。東窗事發後,誰是替罪羊,現在已經安排好了。
張叔描述「小谷圍藝術村」第一棟別墅(臨江苑4號)被強行拆遷過程:
昨天他們一來就叫業主梁絮鋒的名字,由於他不在我就告訴他們業主不在,「那你就開門吧」他們說;
我說:「你們是誰」,
他們說:「我們是來拆遷的」,
我說:「那你要給我評據啊」,
他們說:「現在強拆啦」,
我說:「那你強拆也應該有強拆令啊」,
他們說:「早就發給你們啦」,
我說:「那你發是原來的現在來拆,應有現在的依據啊,你以前發的我不知道啊」,
他們說:「我們現在沒有」,
我說:「那你沒有我不會給你開門」,
那他們就叫來一個來用大鐵鉗夾斷大鎖就強行進行來啦。那個叫我開門的人把我肩膀一拍說:「現在沒你的事啦,你站到外面去」。
當時外面有很多人各式制服的人都有,還有警察,總人數應該超過二百人。他們把我拉到警戒線以外,那我就站在那裡,還有一個人叫我站遠點,我說:「你們那麼多人我一個人還會怎麼樣」。
那我就站在那裡看到有人進去了說是評估,他們進去了我就不能進去。我回想我還有剛洗的衣服還晾在上面,還有柴米油鹽和生活用品,於是我告訴他們我想拿出來,他們卻說現在不行要等評估以後還要拿你的身份證,要你簽名。我說:「我來看房子的沒有帶身份證啊」。
他們就不理我反正不讓我進去,他們在面裡面怎麼搞我也不知道。後來他們評估完房屋到外面來評估,但他們好像不知道與隔壁房屋的交界在哪裡,還有游泳池裡還有很多草魚,於是我就告訴他們,他們好像不懂。等他們評完了出來了,我就衝了進去想取回我的私人物品,但他們就把我拉住說要先找領導,於是我和他們的領導說明情況,他們才讓我過去。我進去了收拾我的衣服,很多還是濕的,還有毛氈、涼席等。然後我還想去取我睡的折疊床,但是他們這都不讓我搬,那我今晚怎麼辦啊,於是我就只能打電話到隔壁請求幫忙,最後連我自己的手機充電器,手電筒筒都不讓我拿。然後就開始搬東西,下午就開始拆房子了。
臨江苑4號被強拆後三天,房主梁絮峰等人110報警及向市土地開發中心主任蒙琦討公道,公道沒討來,險些被打的記實。
房主:梁絮峰、梁母、梁妻
陪同人:陳某、趙某、謝某
經過:
2004年7月12日下午3:40分左右,大雨過後,在藝術村A區業主梁生打電話110報警,自家別墅不知何故被何人強拆,10分鐘後來了一輛警車,下來兩名警官及一名輔警,問明原因後,業主要求一同到現場斟實,警官用對講機請示上級,得到的答覆是:大學城指揮強拆的他們不能幹涉,要我們自行找指揮部。
約4:10分來到大學城指揮部大廳,被保安攔阻,爭執間業主陳某被扭傷,斗笠帽被損壞。蒙主任見狀不妙,答應10分鐘後見。
近5:00終於等到了蒙主任的會面,業主責問,強拆我的房子,為何事先連通知一下都沒有,拆遷令在哪?房內的傢俱在哪?哪有這般強拆的政府,蒙主任回答我不是管拆遷,雖然我挂土地開發中心主任的名,就回答你幾句:強拆是經過多次會議討論決定的。所有程序都是合法進行的。如認為非法,可向法院告。
業主答道:當時我們都在外地,僅接到電話,也不等我們回來就拆。要告向哪告?,法院都是你們政府控制的,告也白搭,業主妻子說公、檢、法都是你們控制的,你們想怎麼幹就怎麼幹,但起碼也要通知到業主搬走貴重的東西吧。
此時一個姓鄭戴眼鏡,自稱拆遷辦的人站起來指著她的鼻子窮凶極惡地說:你是什麼人!另一業主見狀再按奈不住:你整麼怎麼像條瘋狗,當著蒙主任的面都這樣,可見忝瞧絞筆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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