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幾百港警大合照惹爭議(圖)

發表:2020-07-24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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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港人上街抗議《國安法》,港警布防。
疫情下香港警察經常大量聚集,不受《限聚令》約束。圖為資料照片。(圖片來源:Adrian/看中國)

【看中國2020年7月24日訊】香港第三波武漢肺炎疫情爆發,感染個案急增。而且已有兩名男女警員初步確診,惟警隊仍欠缺防疫意識。據《蘋果》報導,日前流傳一張疑似黃昏拍攝的新界北總區應變大隊大合照相片,相中400名防暴警身貼身聚集在一起拍照,無疑增加疫情傳播風險,亦令人關注其做法有否違反《限聚令》,早前被爆僭建醜聞的新界北總區副指揮官曾正科出現在照片最前排。雖然大部分人都有戴口罩,但400人密集地站在一起,若當中有任何人攜帶武漢肺炎病毒,則會釀成另一場大爆發,後果不堪設想。

拍照地點是粉嶺警察機動部隊基地的操場上,照片上電子屏幕上顯示日期為「2020/07/22星期三17:41」。相中警員雖戴口罩,但未保持「社交距離」,幾乎身貼身,完全無視政府要求。《蘋果》引述消息指,該批防暴警察屬於新界北總區應變大隊隊員,因為近期香港抗爭減少,部分隊員將調離應變大隊,返回原有崗位工作,因此有指揮官趁昨日進行應變大隊訓練之時,順道拍一張大合照,以作紀念。

看過大合照的市民批評,警隊中部分高層疑視疫情為無物,已經陸續有警員確診,仍然要求幾百人拍大合照留念。他又批評,盡做這些無關緊要的事情,無視政府限聚令,若有一個人證實確診,相中警察恐怕都有機會感染。《蘋果》正就事件向警方查詢。

根據限聚令,即法例第599G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參與者總數多於4人,每人之間距離不足1.5米的聚集均須解散。如果任何人參加受禁羣組聚集、組織受禁羣組聚集,或者擁有、控制或營運進行該聚集的場地及明知而容許進行該聚集,均屬犯罪,最高罰款為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參加受禁羣組聚集的人,可以繳付定額罰款2,000元,解除因該罪行而負的法律責任。

根據上述法例,警隊照大合照有可能違反限聚令,雖然規例中亦列明瞭部分可獲豁免的聚集,包括「為執行政府職能而進行的羣組聚集」、「為執行法定團體或政府諮詢機構的職能而進行的羣組聚集」、「在工作地點為工作而進行的羣組聚集」等。

警方回應稱,新界北總區應變大隊在警察機動部隊總部進行例行訓練及行動總結,順便在總部露天操場上合照,並且事前亦已要求參與人員佩戴口罩。警方引述政府《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附件三,在警方處所內為工作而進行的羣組聚集可獲豁免,並強調已經做足防疫準備等。



責任編輯:李松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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