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在獄中再次被捕。資料圖片。(圖片來源:Anthony Kwan/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1年2月18日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就《國安法》案件2月18日再申請保釋前夕,2月16日晚在赤柱監獄再次被警方拘捕,稱他是「攬抄團隊」幕後負責人和核心成員,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協助罪犯,即遊說外國制裁中港和協助12港人案中的李宇軒潛逃至台灣。大律師指國安法被告的控罪越多,保釋將越來越困難。
《蘋果日報》等港媒報導,29歲律師助理陳梓華,大年初四當天遭港警拘捕,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協助罪犯」罪,成為被控違反國安法的第5人。他2月17日在西九龍法院提堂,遭拒絕保釋申請,案件押後至4月14日再訊。
與此同時,黎智英被指與陳梓華的案件有關,2月16日晚再於監獄被捕,同案還涉及已經不在香港的黎智英前私人助理Mark Simon、「攬炒巴」劉祖迪、和「12港人」之一李宇軒。警方指五人都是「Stand With Hong Kong」(即前「攬炒團隊」)核心成員,其中黎智英、Mark Simon和陳梓華為幕後負責人,劉祖迪及李宇軒負責幕前。
港警對他們的指控,主要圍繞「攬炒團隊」向外國採取的行動,包括:
-發表文章譴責《港區國安法》,促請外國關注香港人權問題、譴責香港警察違反人權、推動BNO移民及要求英國立即制裁中港政府;
-去信捷克、葡萄牙及愛爾蘭三國,要求終止與港引渡協議;
-於網站發佈文章,要求15國停向港輸出武器;建立國際網絡以實施國際制裁,其中李宇軒曾積極接觸各國政治人物;
-設立眾籌計劃,將籌得的約1,400萬港元資金轉移至Mark Simon在美國以「HK Project Trust」名義設立的戶口。資料顯示,有2.2萬人參與這項「連登仔」與「我要攬炒」團隊發起的眾籌,隨後在全球13國合共18份報章刊登反送中運動廣告。
蘋果日報指,警方對黎智英的指控仍流於籠統,至今未有交代黎在團隊當中的角色,或具體作出任麼行為。警方至今仍未正式落案起訴黎智英。
至於17日提堂的律師助理陳梓華,擁法律學位,有港英雙重國籍,已兩次被警方拘捕。首罪指他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於去年7月1日至今年2月15日期間,與上述人士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制裁中國和香港、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涉助12港人之一李宇軒潛逃
第二項控罪指他串謀協助罪犯,於去年7月某日至8月23日間,與李宇軒、黎智英及其他人串謀,協助李宇軒潛逃往台灣。據知警方指李宇軒潛逃一事從去年8月12開始計劃,陳梓華先安排李宇軒在不同時段入住三個「安全屋」,以逃避警方監控及追捕,繼而協助他經布袋澳碼頭,潛逃至台灣,但李和另外11人出發往台灣中途被廣東海警局拘捕。另外,陳梓華和李宇軒被指支持「港獨」,曾討論流亡政府及設立由以色列提供軍事訓練的軍隊等事宜,並擁立李宇軒為首領。
控方申請案件押後八星期,以調查陳的手提電話及銀行轉賬紀錄,以及其他串謀者的轉賬紀錄。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他的保釋申請,案件押後至4月14日再訊。
黎智英除了最新一次被捕外,另外涉及至少8宗官司,包括涉及去年六四及前年反送中集會的「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還有「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串謀欺詐」及「煽動」罪等。他的保釋申請今月9日遭終審法院撤銷後,原訂於2月18日再向高等法院再申請保釋。大律師黃宇逸指,終審法院的最新判決稱《國安法》案件的保釋申請需作風險評估,如被告被加控罪名或有新指控,保釋的難度一定增加。
《港區國安法》實施至今,共98人被捕,當中5人被正式起訴,包括黎智英、陳梓華、駕駛插上「光時」旗幟電單車的唐英傑、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以及「第二代美國隊長」馬俊文。
責任編輯:李家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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