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的症结是群众? ——驳“基础”论

作者:吴桐 发表:2001-10-22 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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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连续读到两篇谈腐败的基础问题的文章,一篇是韩红的《腐败的群众基础》,载2001年9月10日《中国报道周刊》第222期;一篇是岫远的《腐败是有民间基础的》,载2001年9月20日《新视界周刊》第7期。两篇文章虽然也都承认“腐败首先产生在官场”,“中国的政治结构和法制根本不具备彻底反腐败的可能”,然而,却将主要的抨击矛头指向民间,指向普普通通的群众。窃以为,作者如果算不上倚强凌弱,半夜里吃柿子--专拣软的捏,也是认识糊涂,舍本而求末了。

比如,韩文在列举了教育腐败、新闻腐败、学术腐败、医疗腐败等种种腐败现象后,义正辞严地质问:“群众在腐败现象中到底扮演什么角色呢?是默许、支持、纵容还是抗争?”确实,在当今这腐败无孔不入,几乎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组织、每一个机构的情况下,身在民间的普通群众当然不可能一尘不染,不可能与腐败没有一点干系。可是,你怎能否认,绝大部分的普通群众是腐败的受害者,他们之所以被卷入腐败的漩涡,是万不得已!亲人需住院开刀,送了红包就可能得到较好的治疗,不送则可能危及健康甚至生命,作为亲属,能不包个红包送出去,“腐败”一下吗?现在绝大多数的家庭都是一根独苗苗,为了能让孩子得到更好的教育,做父母的能不省吃俭用,捧出多年的血汗钱,加入到“教育腐败”的行列之中吗?造成“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现象的,是万恶的封建社会;造成我们当今的腐败局面的,是封建残余势力的不断被强化,是民主的不充分,是法制的不健全。不抨击封建残余势力,不呼吁民主法制建设,不鞭笞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腐败的既得利益者贪官污吏,却对身受腐败之害、在社会的底层痛苦呻吟的普通群众横加指摘,要求他们完美,这是最大的残忍!

岫文则认为:仁义廉耻“是腐败的天然免疫剂,可以让人在独自一人的时候,想到有很多事是有违良心的是不可以做的”。窃以为不然。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一直在倡导仁义廉耻,不能说没有一点效用,不能说没对少数官员起些自我制约作用。但要说作用有多大,则实在不敢恭维。你看,那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史,简直就是一部腐败史,即使是开国“盛世”,包公、海瑞式的清官也永远是少数,而贪官污吏则多如牛毛。为什么会如此?关键就是官员的权力来自于上面的任命,对于普通百姓来说他们是父母官,怎能受尔等子民的监督?他们的命脉掌握在上面,因此,只要向上司与皇帝负责就行了。下级多而上司少,坐在最高位置上的皇帝更是只有区区一个。即使皇帝是明君,大臣是贤相,以少数的明君贤相监督遍布全国的众多官员,哪能监督多少!何况两千年中更多的是昏君暴君与奸佞之臣呢?在进入21世纪的今天,不从制约机制上考虑,不呼吁政治体制改革,却大谈什么“仁义廉耻”,能有多少效益?

韩红在文末大声疾呼:“笔者真的想不通:今天,中国人享有几千年来从未有过的如此多的民主、如此多的法律赋予的当家做主的权利,为什么众多的百姓要自动放弃这来之不易的权利?为什么要纵容腐败?为什么给腐败者提供市场?又为什么非要做为虎作伥的奴才呢?!”我不知道,这接连两个“如此多的”究竟是什么概念?在我们这泱泱大国中,有几个清廉的官员是老百姓用选票选上去的?又有几个腐败分子是老百姓用不投票拉下来的?尚未真正到手的东西,哪有可能“自动放弃”?受害最烈的普通百姓竟然会“纵容腐败”,竟然能“给腐败者提供市场”,我简直怀疑,韩红先生(或女士)究竟是不是中国百姓,究竟是不是中国人,怎么连一些中国百姓的基本常识也丧失了?退一万步说,即使“众多的百姓”都是“伥”,都是那可鄙、可恨、可耻、可恶的伥。然而,你不能不承认,伥毕竟是虎的牺牲品。你为何对那凶残暴虐的“虎”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却勇不可当地对“伥”大加挞伐呢?其实,你自己心里或许更清楚:说到真正的腐败,无权无势的老百姓,是想腐也没有条件、想腐也没有资格的。


消息来源:谈天说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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