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設圈套 富商大出血 辛酸維權十年無果

發表:2004-07-29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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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正當大慶富商李景寬事業蒸蒸日上時,突遭雙城市公安局跨區辦案,以「涉嫌黃金罪」拘捕。後公安局副局長張國富要李景寬的商行借245萬元現金作為立即釋放李的條件。但245萬元巨款有借無還,為此,李景寬開始十年的討債、上訪的歷程。雖然公安部、省人大、省政法委、哈爾濱市人大等單位相繼作出過重要批示,但雙城市公安局一直置若罔聞。最後哈爾濱中級法院甚至查封了雙城市公安局的三個辦公室,李景寬也沒能要回欠款,而對非法扣押245萬元巨款負有嚴重直接責任的張國富仍穩穩地坐在原來的位置上。

「事情到現在快10年了,也沒有一個讓我滿意的結果。我從沒想到雙城市公安局會設套騙錢,更沒想到哈爾濱中級人民法院的執行力度會如此讓人失望,至於此前發生的哈爾濱中級人民法院把雙城公安局三個辦公室查封的事,我想也不過是走個形式。」李景寬說。

公安設圈套 綁架富商索要巨款

李景寬是大慶市工藝美術商行總經理。1994年9月7日中午,他剛到商行,就被三個壯漢撲倒在地,隨即被戴上了冰涼的手銬,沒有出具任何證件和法律手續,他被直接送進了雙城市公安局收容所。

當天下午大慶市工藝美術商行被雙城市公安局查封。四天後,雙城市公安局副局長張國富等一行四人趕赴大慶,在沒有出具任何扣押手續的情況下將商行內價值270多萬元的黃金首飾全部扣走。

在拘留所呆了整整十天,李景寬無人問津,當他問看守人員為何不在法律規定的24小時內對自己進行訊問,卻換來了看守人員的一番嘲笑。拘留所惡劣的環境和牢頭的折磨令李景寬不堪忍受,以自殺相威脅,要求立即提審。

之後,張國富才開始提審李景寬,兩次提審都稱李犯了走私黃金罪。當李景寬要求出示相關證據時,張國富又拿不出來,要李景寬自己供述自己的罪行。

第三次提審李景寬時,張國富提出如果商行能拿出245萬元現金,公安局可以立即釋放李景寬,同時返還被扣押的價值270萬元的黃金首飾。

李景寬考慮再三,認為既然公安局承諾「事情處理完後就將此款返還」,而商行又不存在「非法的事情」,等公安機關查清真相後自然 會返還這筆錢款。同時為了能贖回被扣押的首飾,使商行早日正常營業,也為了自己早日擺脫拘留所裡 非人的折磨,李景寬妥協了。

最後,李景寬的商行向銀行貸款了245萬元,按照公安局的指令將245萬元貸款辦理成四張匯票, 送到了張國富手中。而公安局並沒有出具任何相應法律手續,只是將扣押的270萬元的黃金首飾返還給了商行。被拘留19天 的李景寬終於獲釋。釋放李景寬,公安局同樣也沒有出具任何法律手續。

黑心副局長教唆李景寬協助設圈套

一段時間後,銀行開始催貸,李景寬只好到雙城市公安局協商索要被扣的245萬元巨款。自此,大慶市工藝美術商行拉開了10年「討債」的序幕。

雙城市公安局一直表示這筆245萬元是暫時向李景寬借的,肯定會還。而且每次李景寬去索要錢款,張國富均都對李款待有加。對於公安局的「親情戰術」,作為「被執法對象」的李景寬自然不敢不給面子,索款之事也就無法更多地提及。一來二去,在外人眼裡,張國富副局長與李景寬儼然成了「把兄弟」。從1994年9月到1997年7月,李景寬在大慶市至雙城市之間跑了三年,被扣押的巨額貸款始終沒有著落。

其間,張國富還為李景寬想了一個討回被扣款的「好主意」。他讓李景寬作公安局的線人,設法聯繫不合法的黃金銷售商,引誘他們到雙城市地界進行交易,再由雙城市公安局出面把這些黃金沒收,用於返還商行被扣的貸款。李景寬認為這種方式既違法又不道德而拒絕了副局長的「好意」。

雙城公安局不買省人大和省政法委的帳 上訪也無用

眼看還錢無望,李景寬開始上訪。

1997年8月8日,黑龍江省政法委應省人大常委會要求召開了「關於雙城市公安局違法辦理四起案件問題匯報會」,省人大、省檢察院、省公安廳、哈爾濱市公安局等單位領導參加了會議。省檢查院在會議上做了《關於大慶市工藝美術商行控告雙城市公安局違法辦案的調查報告》,會議認定,雙城市公 安局超越案件管轄許可權,擅自對大慶市工藝美術商行李景寬以「倒賣黃金」立案偵查,抓人並扣押其價值270餘萬元的黃金首飾,遂又以245萬元貸款抵押為條 件放人,在未結案的情況下,將245萬元貸款蓋樓房、買小車。發獎金、發補助。遂決定雙城市公安局對非法扣押的巨額貸款要從速返還,並認真做好善後工作,同時指出雙城市副局長張國富直接領導和參與指揮,應負有嚴重的直接責任。

這對李景寬來說無疑是個好消息。誰知,雙城市公安局竟然不買省人大和省政法委的賬,拒不執行省政法委的決議。

此後,李景寬又到公安部、省人大、省政法委、哈爾濱市人大上訪,這些單位相繼作出過重要批示,但雙城市公安局仍是置若罔聞,無動於衷。

訴諸法律 公安局敗訴 強制執行不了了之

無奈之下,2000年12月20日,李景寬將雙城市公安局告上了法庭。

哈爾濱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被告雙城市公安局以李景寬涉嫌倒賣黃金,對原告的既不是贓款也不是贓物的貸款實施扣押的強制措施,違反了相關的刑事法律之規定,所實施扣押行為為違法。2001年5月17日,法院判決雙城市公安局返還扣押李景寬貸款人民幣245萬元並承擔至給付之日止產生的貸款利息。雙城市公安局不服此判決,上訴至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但2001年9月14日被駁回。

但雙城市公安局仍然拒不執行判決,面對法院的幾次強制執行通知,也無動於衷。

2002年2月7日,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長李友春帶法警依法對雙城市公安局的兩輛豐田吉普車採取了扣押措施,但在行駛回哈爾濱市的途中,遭遇十多名不明身份人員的追堵,打傷法警後搶走了扣押車輛,而後這兩臺扣押車輛又出現在雙城市公安局內。

此後幾經周折,法院於2002年10月給李景寬執行回兩輛車,折價78萬元。但商行在辦理過戶手續時才發現,該兩部車都是走私車,根本無法過戶, 更無法轉讓出售。法院扣押的雙城公安局的三菱、豐田、奧迪、金盃等數輛高檔轎車,幾天後,院領導即指示將其歸還雙城公安局。

此時,被245萬元貸款加上銀行利息已經上升為490萬元巨額債務。回頭想想 10年維權路上遇到的酸甜苦辣,李景寬心灰意冷,他腦海中產生了自殺的念頭,但又不知道應 當自殺在雙城市公安局還是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門口。

法院查封公安局 司法進步?

2003年底,李景寬再次將上訪材料遞交到黑龍江省人大,省人大再次作出批示,再次要求哈爾濱市中院依法執行判決。2004年1月16日,哈爾濱市中院查封了雙城市公安局局長辦公室、政委辦公室和財務室。

法院查封公安局,外界的評論多傾向於司法進步,但李景寬並不這麼看。「如果法院執行力度夠的話也不至於要鬧到封辦公室的地步,而且也根本不必要,公安局還有很多車輛可以用來執行。」當然更令李景寬不滿的是法院封條的「短命」,「我聽說過兩天就被啟封了,現在的事實也是具體的返款執行並沒有進展,能說這不是形式嗎?」

法院遲遲沒有執行下來,是不是雙城市公安局真的沒有錢呢?

據瞭解,雙城市是個縣級市,全市公安民警不過四百人左右,但卻擁有家庭住宅樓1400套左右,高檔轎車數十輛。

大慶工藝美術商行的合法權益被侵害了10年之久,李景寬手握法院生效的判決苦苦等了三年有餘,但他們根本看不到「莊嚴神聖」的法律應帶給他們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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